源源對表姐說:“姐姐,我被人騙了,那個男人說1萬元買我的處女,但他跑啦!”近日,一條微博引起了許多人的關注:“昆明,16歲在校女生丟失電動車,恐父母責怪,遂上網求助,一糾纏其多日的男子乘機相誘,許諾以1萬元誘其‘賣處’,女孩情急同意。事畢,該男子潛逃,報案后推測其屬慣犯,以獵艷為樂事,身份證、手機卡均非實名?,F(xiàn)女生父母痛心不已,不惜暴丑以求揪出該男,讓他人免蹈覆轍……”經記者調查,源源的表姐已經報警,而律師說該男子陳某并不構成強奸或是誘奸。
對源源表姐的報案,我感到滑稽,處女賣處屬于色情交易,不知道沒事,知道了警察會找你麻煩的。而且源源在酒店退房時拿到了140元押金,賣淫行為已經構成,只不過價格離一萬塊錢相去甚遠。源源為了一萬塊錢,心甘情愿出賣肉體,何來強奸、誘奸?中國的法律對色情交易打擊唯恐不及,小姐被嫖后嫖客不付錢,誰敢去報案?報案豈不是不打自招、自投羅網!警察絕不會幫助小姐討回嫖資,同樣不會幫助源源討回一萬塊賣處錢。不但錢討不到,反而還要倒貼,如果源源不是只有16歲,拘留、罰款就會等著她。
為了錢和男人上床,動機并不高尚,為了錢和男人上床因此受騙上當我不同情,如果家里有位重病的父母急等著錢救命則另當別論。大不了有點惋惜,一個黃花大閨女的處女之身只賣了140塊錢,連電動車的車胎都不夠。上當受騙怪你自己!如果你不是想要人家的錢,如果你不把你的身體當作商品,即使騙子花言巧語、垂涎三尺,又豈能有可乘之機!女生,請愛惜自己的貞操,即使它不再神圣,也不要無動于衷!即使你不把它視為生命,也不該視為商品!
從另一個角度想,源源只有16歲,花季的年齡,年少無知,心智與情感尚處于懵懵懂懂階段,就像一艘船,需要正確引導才能駛入港灣。這時候騙子若虛而入尤其可惡,誘騙無知少女,誘惑她出賣貞潔而又不給錢,我咒詛你tm下輩子做閹豬!從這個角度想,我贊成源源表姐的報案,應該讓騙子早日曝光,絕不能讓他繼續(xù)做采花魔鬼,繼續(xù)誘騙無知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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