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創(chuàng)板上市公司在退市整理期內,如何進行公告?
科創(chuàng)板上市公司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的,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仍應當積極履行信息披露及相關義務,提示投資者注意相關風險。上市公司應當于退市整理期的第1天,發(fā)布公司股票已被上交所作出終止上市決定的風險提示公告,說明公司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和終止日等事項。
科創(chuàng)板上市公司應當在退市整理期前25個交易日內,每5個交易日發(fā)布一次股票將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在最后5個交易日內每日發(fā)布一次股票將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
二、科創(chuàng)板上市公司強制退市后,投資者是否可以交易轉讓相關股票?
退市整理期屆滿后5個交易日內,上交所對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終止上市,并轉入股份轉讓場所掛牌轉讓。公司應保證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個交易日內可以掛牌轉讓。
三、科創(chuàng)板上市公司出現(xiàn)哪些情形,公司可以向上交所申請主動終止上市?
科創(chuàng)板上市公司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上交所申請主動終止上市:
一是上市公司股東大會決議主動撤回其股票在上交所的交易,并決定不再在上交所交易的情形;
二是上市公司股東大會決議主動撤回其股票在上交所的交易,并轉而申請在其他交易場所交易或轉讓的情形;
三是上市公司向所有股東發(fā)出回購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約,導致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fā)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的情形;
四是上市公司股東向所有其他股東發(fā)出收購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約,導致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fā)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的情形;
五是除上市公司股東外的其他收購人向公司所有股東發(fā)出收購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約,導致公司的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fā)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的情形;
六是上市公司因新設合并或者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被注銷的情形;
七是上市公司股東大會決議公司解散的情形;
八是中國證監(jiān)會和上交所認可的其他主動終止上市情形。
四、科創(chuàng)板上市公司主動終止上市的,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如何獲得保護?
科創(chuàng)板上市公司主動終止上市的,公司及相關各方應當對公司股票退市后的轉讓或者交易、異議股東保護措施等作出妥善安排,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主動終止上市公司可以選擇在股份轉讓場所轉讓其股票,或者依法作出其他安排。
來源:上交所投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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