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用人取仕為邦國大計,為政以德為邦國大要。而人才的選拔伴隨著權勢與名利,所以很難有絕對的公允。尤其是在科舉未產(chǎn)生之前,取仕一直是統(tǒng)治者比較頭疼的問題。先秦時期的取仕制度可分為兩種,一為世襲,二為大比。所謂世襲,即士以上的階層,通過世襲制來取仕。而所謂大比,即士以下的階層,通過選舉來選拔英才。
《周禮·地官》中就有三年舉行一次大比的記載,即古人所說"鄉(xiāng)舉里選"。大比主要通過考察其"德行道藝",入選者賜"俊士","進士"等名稱,這也是科舉最早的雛形,后世科舉制度的一些做法和用語就是從這兒來的。
雖有大比,但那時的人才選拔幾乎被世襲階層所壟斷,所以平民百姓很難有出頭之日。
到了漢代,開始通過察舉制來選拔人才。所謂察舉,就是由丞相,列侯,刺史等侯國和州郡地方長官在各自轄區(qū)內(nèi),定期或不定期選拔人才,舉薦給朝廷。
高漢祖,漢文帝,漢武帝都曾下求賢詔,文帝曾下詔察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武帝詔令天下察舉孝廉和秀才(秀才在東漢為避光武帝名諱改名茂才,后世記載皆"茂才")。
被舉薦之人,要經(jīng)過皇帝"策問",然后按等級授予官職。"策問"又分為"對策"和"射策"。所謂"對策",就是將政事或經(jīng)義方面的問題寫在簡策上發(fā)給應舉者作答;而"射策"則類似于抽簽考試,由應舉者用矢投射簡策,并解釋射中的簡策上的疑難問題。
隨著"策問"政策的推行,"策問"的形式也逐漸被定型化,所以后世把它們看成為一種文體,蕭統(tǒng)《文選》稱"射策"為"文","對策"為"策"。
杜甫的《醉歌行》中就有"只今年才十六七,射策君門期第一"的典故來映射當時的科舉。
總體而言,西漢以舉賢良為盛,東漢以舉孝廉為盛。所謂孝廉,就是指因孝敬父母,辦事廉潔而被舉薦。
但是到漢桓帝,漢靈帝時,出現(xiàn)了"舉秀才,不知書;察孝廉,父別居"的現(xiàn)象,足見當時的察舉制已經(jīng)糜爛,成為有錢人和有權人利益勾連的謀私渠道。
到了兩晉南北朝時期,地方察舉孝廉,秀才的制度基本被廢除,取而代之的是"九品官人法"。
所謂"九品官人法",一開始是各州郡都設中正官負責品評當?shù)厝宋锏母叩?。九品官人分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直到下下,一共九品?/span>
后來變?yōu)橛芍醒脒x派有聲望的人擔任各州郡的中正,負責對士人品級的評定,然后朝廷按評定的品級錄用。
在《瑯琊榜》中所講到的"二月定品"指的就是指"九品官人法"。而此選人制度,要想杜絕流弊之風,中正官既要有品衡天下士子的本事,還要能承受住各方的壓力,保持自身的絕對清允廉潔。所以一般人很難做到絕對的公允。
而且后來擔任中正的大多都是"著姓士族",他們評量人物的標準也變成了以門第,出身為先,形成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的局面。
所以,所謂的"九品官人法",也逐漸演變成為士族豪門操縱政治的工具。一直到隋煬帝開千古先河,立科舉制,用人制度才趨于完善,寒門士子也才有出頭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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