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省級行政區(qū)演變
1949 年新中國成立時,置東北、華北、華東、中南、西北、西南 6 大行政區(qū)。1951年10月,全國的省級行政區(qū)共有53個,包括 29個省、13個直轄市、9個行署區(qū)、1個自治區(qū)(內(nèi)蒙古)、1 個地方(西藏)。
1954年4月7 日,中央撤銷了6大行政區(qū)。此后,一共撤掉 10個省、9個行署區(qū)、10個直轄市。
1947 年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成立,1955 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成立,1958 年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成立,1965 年西藏自治區(qū)成立。
1967 年天津市升為中央直轄市,1997年重慶市成為中央直轄市。
1988年海南省成立,19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1999年12月20日澳門回歸,成立澳門特別行政區(qū)。
至此,形成了如今的34 個省級行政區(qū),包括23 個省、5 個自治區(qū)、4 個直轄市、2 個特別行政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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