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善能否使人的命運變得更好?
在《人的命運能否改變》一文中,我已經(jīng)表達了這樣一個認識:即,命運能否改變的問題,從邏輯上說,不但是一個沒有答案的問題,更是一個不應該存在的問題。自然,為善是否能讓人的命運變得更好的問題,也是一個不但沒有答案而且不應該存在的問題。但是,正因為沒有答案,人們也就可以假設命運可以通過為善變得更好,或者假設命運不可以通過為善變得更好。下面,讓我們就這個問題再來仔細探討一下。
其實,只要仔細品味一下“命運”這個概念,我們就會意識到“命運”本身便意味著天定和不可改變。“命者,天之令也”,天的命令能夠隨便改變嗎?所以,相信命運,一般便意味著相信人一生的基本狀況是早就注定了的,是不可改變的。這也就是為什么我們經(jīng)常會聽到“信命”或者“不信命”這樣的說法。這就進一步從邏輯上說明,“為善能否使人的命運變得更好”的問題,本身就是一個不成立的、自我矛盾的問題。從這個問題中,我們也可以看到許多人心中都存在的一些難以擺脫的矛盾,即:有點相信命運卻又不完全相信命運、相信命運的存在卻又希望能夠僥幸擺脫命運。
由這兩個矛盾,我們可以將本文這個問題分解為兩個相對合理的問題,即:一、人的一生,有哪些是天定的,有哪些是人力可以左右的?二、天定的東西有沒有可能因為某些原因,譬如為善,而發(fā)生改變?
古人說“三分人為七分天”,說的就是在人的一生中,還是有一小部分東西是自己可以左右或者支配的。那么,這“三分人為”究竟包括哪些方面呢?古人還說“成事在天,謀事在人”,就是說,事情的結果是天定的,是人力無法左右的,但如何做事,做事的態(tài)度,以及花在事情上的心思和精力卻是由人決定的。這就象農(nóng)民種莊稼,是否選最新的種子,是否認真地耕鋤,是否施了合適的糞肥和化肥,是否噴了農(nóng)藥,是否適時地澆水,等等,這些一般都是可以自己決定的,但莊稼是否豐收卻不是自己能夠決定的,因為老天是否要下冰雹,是否要吹暴風,是否有淫雨,是否有大旱,是否有蝗蟲侵襲,所選莊稼品種是否適合今年的天氣,澆水之后是否恰好遭遇大風,收割時是否正好遭遇暴雨或者火災,這些都是自己無法決定的;而且,買的種子是否是假的,化肥、農(nóng)藥是否有問題,這些也是自己無法決定或者很難決定的。另外,即使莊稼豐收了,這一年是否就能多收入點錢也是自己無法決定的,因為即使莊稼豐收了,種子、化肥、農(nóng)藥的價格也可能大幅度上漲,糧食的價格卻可能沒有變化甚至不升反降,結果就可能是:莊稼豐收了,收入?yún)s少了!退一步說,即使收入增加了,但如果整個物價卻大幅度上漲,物價上漲的幅度超過了收入增加的幅度,結果就必然是:收入增加了,生活水平卻下降了!再退一步,即使生活水平提高了,相對于整個社會來說,經(jīng)濟地位以及由經(jīng)濟地位決定的社會地位也仍然是下降的,因為那些放棄種莊稼到外面打工的農(nóng)民,一個月的收入一般也跟種一年莊稼獲得的收入差不多,而作為城里的普通工人,退休后即使什么都不干,僅僅一個月的退休工資都比一個農(nóng)民辛辛苦苦一年后獲得的收入還要高出不少,至于那些正在工作的人,那就更不用說了??梢娮鳛橐粋€生而為農(nóng)民的人,如果他不脫離土地,他支配自己命運的空間能有多少?!其實,除了事情的結果,還有更多看似可以自己決定的東西也是我們自己無法決定的。譬如對于種莊稼來說,做事是否認真、細致,是否有一把能干重活的力氣,是否心靈手巧,是個干活的行家,是否有一定的頭腦和知識,能夠科學種田,都是能否把莊稼種好的重要因素,這些因素,看似都是“人為”,是自己可以決定的,其實更大程度上也是天定的。性格、智力、天賦特長等等,雖然說可以通過后天的努力某種程度上加以改變,但這種改變畢竟是非常有限的。人常說“從小看大,三歲看老”、“江山易改,秉性難移”等等,說的就是這個道理。人最有權利、也最容易支配的東西應當就是自己的心理了,但人的心理活動也是跟他的性格、智力、天賦等緊密相關的。
有出自天性、發(fā)自本能的善行,有出于自利而有意采取的善行。不管是善良本性的自然流露,還是出于自利利人的智力的決定,為善這個行為本身都是含著相當大的天定的成分在內(nèi)的:因為性格和智力以及它們活動的環(huán)境,很大程度上就是天定的。
如此,很大程度上屬于天定的善行,要去改變天定的其他東西,又如何在道理上能夠解釋得通呢?
但是畢竟我們誰也不敢說善行完全是天定的,有誰能夠根據(jù)一個人的性格、智力,以及這個人以前的生存環(huán)境等等,判斷這個人在某個具體環(huán)境下,是不是一定就會為善?如果認為這種判斷是很難的或者不可能的,那么,我們就不能否認我們平常所說的“人為”的東西中確實有著非天定的、隨機的因素的存在。不難判斷,含有最多非天定因素的,首先應當是人的心思,其次是那些可以隨意改變的小事,譬如走動時是先邁左腳還是先邁右腳,等等。既然有非天定的因素存在,那么,非天定的因素進入天定的事物中,難道不會對天定的事物產(chǎn)生影響,甚至使其發(fā)生改變么?
人常說“一念善則為天堂,一念惡則為地獄”,可見心思有時候對于人的影響的巨大和直接。雖然說人們所謂的命運一般指的是外部的名利地位,但意識和物質(zhì)之間是相互影響的,那么,意識的巨大變化難道不會對外部的名利地位產(chǎn)生影響么?當然,影響是必然的,不過,善念的產(chǎn)生并不必然有益于人的外部的命運,惡念的產(chǎn)生也不必然有害于人的外部的命運。譬如一個逃脫了法律制裁的罪犯,一時良心發(fā)現(xiàn),善念一起投案自首,結果鋃鐺入獄,名利地位一時全部喪失;再譬如一個厭倦了官場斗爭的高官,善念一起,棄官為民,甚至出家為僧,那么,從塵世的角度來看,他此后的命運還能跟以前相比么?相反,在無時不在的生存斗爭和權力斗爭中,那些為了私利最終戰(zhàn)勝對手取得勝利的人,難道能說他們是心懷善念的么?譬如秦檜害死了岳飛,卻鞏固了自己在朝廷的地位,一直享受大宋宰相的殊榮直到老死,難道能說他害死岳飛是善念引發(fā)的么?
所以,善念有益于人的心靈,卻不見得有益于人的名利地位,從而也就不見得有益于人的外部的命運,當然也就無所謂能使人的命運變得更好。
古人說“毋以善小而不為,毋以惡小而為之”、“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都是叫人不要輕視小小的善行,強調(diào)小小的善行日積月累就會對人產(chǎn)生巨大的影響。
那么,平時多行善事就能使人的命運變得更好嗎?
首先,讓我們先看看那些源于天性的習慣的善行。要看這種善行的結果,我們只要看看我們周圍的善良的人的命運就清楚了。是不是善良的人命運就好?答案顯然是否定的,那么,這是為什么呢?
其一、人的權力意志總是尋求著伸展,人性中的惡總是尋求著釋放,而善良的對象則自然是權力意志伸展和惡性釋放的一個相對安全的所在或出口,因為善良者總是更容易尊重和順從別人的意志,更容易寬容,更容易以德報怨,更容易待人以善。所以,我們看到,牛羊動不動就被人鞭打,馴順的馬兒誰都想騎,無毒的善蛇被人捉弄戲耍。同樣,善良的人也總是更難保有尊嚴,更容易被人頤指氣使,更容易招致無緣無故的侮辱,更容易成為別人戲耍甚至作惡的對象。
其二、人總是容易以自己的心猜度別人,所以,善良的人總是容易輕信,容易受騙,容易犯《農(nóng)夫與蛇》中農(nóng)夫那樣的錯誤。聞名世界的石油巨頭洛克菲勒,通過讓孫子摔破頭的教訓教育孫子:任何人都不要相信,不管他是你的朋友還是你的至親。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把人想得壞一些更有利于我們在社會上的生存,而把人想得更好的善良思維則更容易將人引向失敗。秦始皇不采孔孟“仁義”之說,而重韓非“法、術、勢”之說,完成了一統(tǒng)六國,始皇天下的功業(yè),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其三、社會本質(zhì)上仍然是弱肉強食的生存競爭的戰(zhàn)場,而不是“你對我好,我也對你好”的和諧大家庭,在這個戰(zhàn)場上,善良的弱點確實是不言而喻的,對別人的善意往往會成為別人作惡甚至打倒你的根據(jù),因為這種善意在一些人眼里就是示弱或者愚昧。自古政治軍事斗爭中,一旦善良的天性勝過了自利的意識,往往就預示著失敗的到來??鬃诱f“剛毅木訥近乎仁”。剛毅木訥有利于成功或者使命運變得更好嗎?顯然不是!所以,在課本上被視為美德的誠實、善良、忠厚等等品德,在現(xiàn)實生活中卻總是“無能無用”的代名詞!
其四、為善一旦成為習慣,就會被人視為理所當然,視為天經(jīng)地義,從而犧牲自己利益別人的行為就往往不但得不到應有的好報,反而一旦這種善行稍一減少或者有所停止,就會如同做了惡事一樣迅速招致惡的反應。
其五、為善是一種心甘情愿的、主動的付出和犧牲,而這種主動的付出和犧牲一旦成了習慣,就會誘使一些品行不良、思想不正的人,為了自利或者尋求心理上的強勢,而強迫善良的人做出被動的利益和尊嚴上的付出與犧牲。而在被動地付出和犧牲尊嚴與利益之時,善良的人往往因為本性的善良而不能對強迫者予以有效的反擊,但事過之后,自尊和正義感又會使心中免不了仇恨和憤怒,記憶又會使這種仇恨和憤怒不斷重復,這種經(jīng)常性的仇恨和憤怒,絕對無異于慢性自殺。另外,善良者的寬容客觀上也往往會縱容作惡者,從而使作惡者更加肆無忌彈地作惡,更加肆無忌彈地傷害寬容他的人。
其六,孔子曰:“過猶不及”。中庸之道,往往讓人感覺有些市井之氣,缺少一種高尚的犧牲精神,但中庸之道卻無疑是一個現(xiàn)實的人在社會上安身立命的法寶。所以從現(xiàn)實的角度看,一個人如果過于善良就很難說不是一種缺點,就很難在生活和交際中不給自己帶來各種各樣的麻煩和苦惱。一個人,如果過于善良,走上社會后迫于生存的壓力就會趨向于培養(yǎng)惡的品性,如果偏于兇惡,經(jīng)過社會的錘打就會有意培養(yǎng)身上善的因素;一個家庭,丈夫偏善,妻子往往就比較厲害,妻子偏善,丈夫就往往有些偏兇。這就是互補、糾偏、中和,以致達到一種中庸的狀態(tài)。不然,一個個體、一個家庭、一個集團、一個國家,如果只吃虧而不占便宜,只犧牲而不獲取,只求和氣而不善斗爭,那么,這個個體、這個家庭、這個集團、這個國家就很難維持下去。譬如在三國吳蜀荊州之爭中,劉備偏于善良,就有諸葛亮教其和幫其撒謊,就有關羽仗著武力和氣勢跟東吳不講道理,最后,本不屬于劉備的荊州就成了劉備的。不然,屬下都跟劉備一樣,劉備恐怕也成不了那么大的氣候。
下來,讓我們再看看作為文化熏陶和理性思考結果的有意識的為善。
在一個崇尚善的文化(譬如基督教文化、世俗化的佛教文化以及儒家文化等)環(huán)境下,為善就是對榮譽的追求,但在追求這種榮譽的同時,常常便意味著對自己利益的犧牲,以及對自己天性和欲望的壓抑。戰(zhàn)爭中,總是重視榮譽的人更容易犧牲;工作中,總是更重榮譽的人付出更多;生活中,總是更重榮譽的人對自己更為苛刻。然而,榮譽畢竟是虛的,遠沒有利益的獲得來得實在。有因榮譽而獲得實利的,但這樣的人在現(xiàn)實中能占多大比例?更重要的是:人們所謂的好的命運,恰恰不就是在追求榮譽時不得不舍棄的那些東西么?所以,一個真心追求榮譽的人,在一個重視實利的人看來,完全就是榮譽的犧牲品!
尼采認為基督教所謂的善是奴隸道德,所謂良心是文化特別是基督教文化積淀而成的。這種觀點顯然是不能服人的,因為基督教所謂的善,跟那些不知道基督教的人所認為的善并沒有什么區(qū)別,另外,許多有低級意識的動物都知道報恩,都知道以善待善,這與文化,譬如基督教文化有什么關系呢?只要有意識,就知道推己及人,良心就此產(chǎn)生,善就此產(chǎn)生。我們可以看到,絕大多數(shù)見義勇為、舍己救人的行為都發(fā)生在沒有多少文化的下層人身上,這說明,良心是人性中自然存在的東西,是與生俱來的。不過,善的天性和行為確實容易使為善者成為別人頤指氣使的對象,成為心甘情愿地為別人服務的“奴隸”。另外,尼采認為基督教的善的文化約束和壓制了人的激情和生命力,助長了人的軟弱、怯懦和頹廢,也是有一定道理的。我們可以看到,很多重視道德榮譽或者天性過于善良的人往往最后就走到了消極避世的地步。俗話說“男人不壞,女人不愛”,輕視道德的人的身上往往會有一種魔力,那就是不受約束的旺盛生命力,正是這種不受約束的生命力,往往會成為他們在社會競爭中走向成功的重要因素。
當然,也有一些聰明人(公眾人物中更為多見),他們也追求榮譽,也希望落一個善名,但他們對善的追求只是一個幌子,一個手段,他們的真正目的就是現(xiàn)實的利益:權力、金錢等等。這樣的人的善當然就是偽善。從道理上講,偽善的人更容易使生活或者命運變得更好,因為他們的目的與我們所認為的“好的命運”完全一致。但是,事實上,人算總是不如天算,一個人再聰明,再善于偽裝,畢竟無法將那作為心靈窗戶的眼睛偽裝起來,畢竟無法將他的相貌偽裝起來,他的內(nèi)心總是會透過他的外表多多少少地顯示出來,而且,一個人的內(nèi)心也總是會透過一些無意識的行為或者脫口而出的一些話語完全暴露給他人,更重要的是,一個人如果內(nèi)心是以追求私利為根本目的的,那么現(xiàn)實中就不可能不做一些違背公義為自己謀取私利的事情,而這樣的事情總是很難一輩子捂下去的。所以,一個人偽裝得越好,一旦被人看清,他所招致的反面效應也就越大,從而損失也就越大。這就是所謂“聰明反被聰明誤”。
事實上,在如今這個商業(yè)社會,為善已經(jīng)越來越多地具有了“有意識”的特點,越來越多地成了一種通過獲取別人好感而自利的手段。譬如店家對于來拜訪的顧客的善,推銷人員對于去拜訪的客戶的善,企業(yè)對于利益相關的官員的善,等等。這種善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但這種善本質(zhì)上更是一種智,而且,很多時候,這種善本身就是一種巧言令色,是善的反面,所謂“巧言令色鮮乎仁”也。另外,這種善因為不是源于本性,往往有失自然,結果就有可能讓人反感,從而導致與期望相反的結果。作為形式之善的平常的禮節(jié),作為無原則之善的鄉(xiāng)愿行為,以及為了使命運變得更好而采取的善行,等等,都是具有一定的“有意識”和自利的特征的,所有這些帶有自利特征的善,如果沒有獲得期望的好的結果,心中就會有一種失敗的感覺,就會產(chǎn)生不良的惡的情緒,這種感覺和情緒經(jīng)常重演,就會對自己的心理和身體產(chǎn)生嚴重危害。
最后,讓我們再看看那些因信仰而產(chǎn)生的善行。因信仰而產(chǎn)生的善行往往是最無私、最感人、最強大、最純粹、最具有犧牲精神、最能讓人敬佩的善行。信仰,能激發(fā)人心中最內(nèi)在的神性,有信仰的人,他所具有的力量往往是不可思議的,他已經(jīng)可以不是為自己而活著,他隨時都可以把自己作為犧牲獻給自己的信仰。但是,那些有信仰的人,他們既然連自己的生命都在所不惜,他們還會在乎自己的命運的好壞么?而且,又有哪個宗教會把塵世的命運看得特別重要呢?那么,對于這些宗教的信仰者,他們的命運又能好到哪里去呢?而且,信仰的產(chǎn)生往往是盲目的,在盲目的信仰下,一個人難免會成為這種信仰的犧牲品,更罔論使命運變好了。加繆有過一篇小說,大概講了這么一個故事(記不太清,但大意如此):一個虔誠的基督徒到非洲一個地方去傳教,這個傳教士在那個地方遭到了那里的人無以復加的虐待。傳教士始終抱著寬容和慈悲的心懷對待那些虐待他的人。然而,教士的忍受、寬容、慈悲對于虐待他的那些人一點都不起作用,反而激發(fā)了那些人更加殘酷的虐待。就在這個傳教士被折磨得奄奄一息的時候,文明國家的軍隊過來了,教士獲得了解救。傳教士的悲劇就在這里:信仰沒有拯救他,“愛鄰人,如愛自己”的教理沒有拯救他,相反,他和他的信仰教人放棄的憤怒和暴力卻拯救了他!
上面我們講了各種善行所可能產(chǎn)生的對于自己命運的不好的影響,當然這并不意味著為善就必然或者只會產(chǎn)生這些壞處,相反,為善的好處是很多的,這也是為什么很多人總喜歡將自己裝扮成善人的緣故。不過,上面的分析至少可以說明,對于自己外部的命運,為善給自己帶來的好處并不必然就一定大于壞處。
魯迅有一篇散文叫《聰明人、傻子和奴才》,說了這么一個故事:奴才見人就訴苦,訴說自己的處境多么的糟糕。聰明人聽了,就陪著流眼淚勸他說“總有一天會好的”;傻子聽了,憤怒地大叫一聲“混賬”,就砸奴才所住的又黑又潮沒有窗子的屋子,要給奴才開出一個窗戶來。結果奴才大喊強盜,一群奴才出來就把傻子給趕走了。在這篇散文里,我們可以看到:奴才的忍是善,聰明人的同情和安慰是善,傻子的怒罵和砸墻是惡,但是在奴才的“善”的背后,我們分明能看到隱約顯露的惡的存在,那就是對主人的惡的縱容和對幫助他的傻子的無情;聰明人的“善”的背后,我們同樣也能看到一種惡的存在,那就是維護現(xiàn)存的惡的秩序,從而使惡的現(xiàn)象得以繼續(xù)下去;相反,在傻子的“惡”的背后,我們卻分明能看到很強的善的存在,那就是見義勇為,反抗惡的秩序,以圖改變惡的現(xiàn)狀,幫助別人創(chuàng)造一個善的生活來。
其實,我們不難看到,魯迅一生都在扮演著那個“傻子”的角色,相對的,孔子一生講“仁”,但是我們透過孔子的言行,難道不能發(fā)現(xiàn)孔子身上多少有點那個“聰明人”的味道么?
所以,善惡往往是很難區(qū)分的,表面為善的,背后常常隱藏著惡的因素,表面為惡的,本質(zhì)卻可能充滿著善性,利益了這部分人,往往就損害了另一部分人,對這些人為善,對另一些人便是惡。從而,一個結果的產(chǎn)生,我們也就很難判斷到底是善行引起的還是惡行引起的,或者在引起這個結果的原因中,善的因素到底占了多大成分,惡的因素又占了多大成分?這樣,為善能否使人的命運變得更好的問題自然也就成了一個很難判斷或者不能判斷的問題。
有人會反駁說,廣為流傳的《了凡四訓》中講了大量為善改變命運的實例,難道你要無視這些事實的存在嗎?首先,我們假定《了凡四訓》中所列舉的例子都是事實,不過,那些事實實際上根本不能證明文中的結論。因為文中所謂“改變命運”,不過是后來的事實跟以前算命先生所說的不相符而已,那么,為什么就不能認為是算命先生算錯了呢?
寫到這里,我們又回到了起點。顯然,跟本節(jié)開始時提供的純粹理性的分析結果一致,現(xiàn)實的人事規(guī)律的分析也不能證明為善是否能使人的命運變得更好。
這時,有人可能要問:這樣說來,為善為惡,結果不就沒有什么區(qū)別了嗎?其實,我們前面已經(jīng)說明了,為善為惡在人心靈中的影響還是截然不同的,為善必然在心靈中產(chǎn)生善的報應,而為惡則必然在心靈中產(chǎn)生惡的報應。這種報應不僅是一時的反應,更是一生一世,甚至更久的回報,尤其是在孤獨的時候,在安靜的時候,當人沉入于回憶之中,這種報應就會清晰地表現(xiàn)出來,以前曾經(jīng)做過的善事惡事,即使非常細小,即使似乎已經(jīng)被我們遺忘,這時都會浮現(xiàn)心頭,或讓我們感到幸福,或讓我們感到苦痛。當人死亡之后,就是我們徹底安靜的時候,這時候我們只剩下了靈魂,曾經(jīng)的榮華富貴、曾經(jīng)的貧窮苦難,此時都不再能對我們發(fā)生影響,這時候,我們的世界就是我們的心靈,以前因為忙碌而被忽視或者遺忘了的善事惡事,這時都會一齊來到我們面前,一一經(jīng)受良心的稱量。是平靜還是不安;是幸福還是痛苦;是清靜光明,還是嘈雜昏暗;是彩虹花環(huán)頭頂顯現(xiàn),還是處處烏云雷電;是幫助過的人熱情的笑臉,還是債主仇人憤怒的雙眼;是歡喜輕盈的天使隨處可見,還是兇神惡煞時時相伴。所有這些這時都會依我們心靈的狀況而隨時呈現(xiàn)。這恐怕就是《圣經(jīng)》中所說的“末日審判”的真正含義吧!
那么,是不是我們所為善事越多,我們的靈魂就會越加高潔,心靈就會越加幸福呢?也不盡然!因為心靈或者靈魂的狀況并不僅僅取決于曾經(jīng)做過的善事或者惡事,而更多地取決于我們對人生的覺悟,取決于我們對世事的認識,取決于我們行為時的心理。有時候,我們可能做了很多的善事,但是命運卻可能不但沒讓我們得到相應的善報,反而讓我們因為我們的善而付出了尊嚴或者利益上的巨大代價,也許從此之后,我們變得憤世嫉俗,變得消極厭世,變得仇恨社會,正像莎士比亞悲劇《雅典的泰門》中樂善好施的貴族泰門最后的情形一樣。那么,除非我們能從這種狀態(tài)中擺脫出來,除非我們能夠認識到我們執(zhí)著于善惡之相的錯誤,我們以前所做的一切善事,就都不但不再能給我們帶來美好的感覺,反而會讓我們更加痛苦。泰門的錯誤就在于對于以前的施舍行為,對于友誼等等看得太真,對于這些東西太過執(zhí)著,因而結果就是被這些東西所左右。佛陀教人“不住相布施”,就是說在布施(為善)時,要能體悟施者、受者及所施物本身皆空,對于施、受、施物等無念無所得。而且,佛陀還教人對于不住相布施(為善)的思想(法)也不能執(zhí)著?!督饎偨?jīng)》中說:“若菩薩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暗,則無所見。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所以,正確的思想,正確的心態(tài),對世界的正確的認識,要比我們曾經(jīng)或者將要做的所有的善事都要有價值的多。這就是《金剛經(jīng)》中為什么佛陀要用這樣的話來做總結:“須菩提!若有人以滿無量阿僧祗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fā)菩提心者,持于此經(jīng),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人演說,其福勝彼。云何為人演說?不取于相,如如不動。何以故?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一種行為導致一種心情,反過來,心情也能反映出行為的性質(zhì)。通常所認為的善事并不一定能給我們帶來好的心情和好的回憶,那只能說明這樣的事情并非真正的善事。譬如忍辱,我們一般認為是一種善,但“忍字頭上一把刀”,它給我們帶來的只能是仇恨與痛苦的折磨,而且客觀上它往往還會助長惡的行為。所以忍辱本質(zhì)上并非是善,它不過是有意識的、有著自利性質(zhì)的理性行為,是出于各種現(xiàn)實考慮而采取的權宜之計,而善則是愛人之心及其自覺不自覺的表達,是主動的、發(fā)自于心的行為。由之我們就會明白:寬容才是一種善。忍辱不過是因為與寬容有著相似的“外表”,才被人誤以為也是一種善。不過,忍辱卻是修煉靈魂,使靈魂走向解脫的最佳途徑:因為沒有心靈的痛苦就不會有心靈的覺悟。耶穌說:“當有人打你的左臉,你就把右臉伸過去也給他打”,如果有人能做到耶穌所說的那樣且能保持心靈的平靜,那么,還有什么樣的事情能讓他煩惱和痛苦呢?但是,對于一個熱心于塵世生活的普通人來說,我認為最好還是不要那樣去做,因為我擔心不等他的內(nèi)心平靜下來,他的五臟六腑可能早已經(jīng)被仇恨之火燒得不能正常運轉。
也有些表面上看來是惡的事情卻能給我們帶來好的心情和好的回憶,這就意味著這樣的事情必然含著更多的善的性質(zhì)。譬如以暴抗暴,以惡抗惡。我們誰都不會懷疑這是一種“義”,而義與善是一條線上的,善建立在義的基礎上,義必然也包含著一定成分的善。首先,以惡的形式出現(xiàn)的義行是對惡的有力打擊;其次,這種義行是對道德秩序即公義的維護;另外,客觀上這也是對作惡者的一種挽救;而且,很多時候,暴力等非道德手段是最有效的、最能解決問題的方式。這就象中醫(yī)治病,就有“以毒攻毒”的用藥方法。也就是說,不僅僅無毒補益的藥對身體會是好的,有毒攻擊的藥對身體也會是好的。當然,這完全要根據(jù)身體的具體狀況而定。如果無視身體的具體狀況,無毒補益的藥用的不適當,也會對身體產(chǎn)生危害。同理,適宜的惡對人對己都可能是有益的,而不適宜的或者過度的善則可能產(chǎn)生惡果,對人對己都無好處。
所以,不可執(zhí)著于善以及為善。一執(zhí)著便成絕對,一絕對便是迷誤,一迷誤便會生惡。“知善之為善,斯不善矣”。有了善的認識,便有了對應的不善或者惡的認識;知道了善是好的,便會刻意于為善,非自然的、違道的行為由之產(chǎn)生;知道了善是好的,便會產(chǎn)生為善而進行的斗爭,有了這樣的斗爭,不善或者惡也便隨之產(chǎn)生。——世界上不知有多少惡事,都是因善而發(fā)生。
老子說“無為無不為”。所謂“無為”,即是自然而然,不刻意而為;所謂“無不為”,即是該怎么做就怎么做,沒有什么是一定不可以做的。
老子又說:“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我們對世界的認識有了局限,發(fā)生了偏差,于是才有了善惡的認識以及有意的為善為惡的行為。
《圣經(jīng)》中說,亞當夏娃吃了聰明樹上的果子,知道了善惡,于是便被上帝從天園趕到了地上。有了善惡的認識,便有了對善惡的執(zhí)著,有了執(zhí)著之心,便是迷誤和罪惡的開始。
《法華經(jīng)》中說:“佛道即魔道”?!督饎偨?jīng)》中說:“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佛與魔,善與惡,是實又是虛,是真又是假,能認識到佛之為非佛,魔之為非魔,善之為非善,惡之為非惡,能認識到它們的虛妄,便是心靈的覺醒。
為善能否使自己的命運變得更好?——這樣的問題的提出是心靈迷誤的表現(xiàn),是對善相、我相、命運相的執(zhí)著。
這個“我”,本質(zhì)上也是虛空不實的,即所謂“此形非自作,亦非他作,乃由因緣而生,因緣滅則滅”。既然連“我”都不存在,還有什么希望福報之心呢?還希望什么通過為善使自己的命運變得更好呢?
命運更是虛空不實的。它完全是我們想象的一個東西,是我們的智慧不能把握,感官不能觸摸和聽聞的東西,有的人認為它是上帝或者佛安排的,有人則認為它就是自然規(guī)律和人事規(guī)律的必然結果。命運因我而存在,我本為空,命運又存在何處?
如果認為命運就是自然規(guī)律和人事規(guī)律的自然結果,那么我們就應當相信正確的思想和行為對于命運的良好影響,也就應當相信正確的為善(布施)能夠使我們的生活向好的方向發(fā)展。佛陀也說:“不住相布施,其福甚多”。就是說,如果我們在為善之時意念里沒有自己在做善事的思想,沒有是我在做善事的思想,沒有別人在被我們幫助的思想,沒有我?guī)椭藙e人什么什么的思想,也沒有不該有這些思想的思想,我們的善行才有價值,才可能對于我們的命運或者生活發(fā)生良好的影響。也就是說,我們的自我意識越強,命運的意識越強,越是關心我們的命運,我們改善命運的一切努力就可能越?jīng)]有意義,而當我們淡漠了自我的意識,淡漠了命運的意識,不再關心自己的命運,或者覺得我們的命運好不好已經(jīng)沒有意義時,我們所做的意識不到是善事的善事才能有一定的意義,才能有益于我們的意識不到是命運的命運??傊?,只有當超脫了自我,超脫了命運,超脫了善惡,并且拋棄了一切“有為法”而進入無為境界時,我們才能不受命運的擺布。當然,這只是理論上的假設。不過,現(xiàn)實中,如果我們能夠接近這種境界,我們的生活就會變得更為清靜、更為自由、更為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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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舟 發(fā)表于:2008-7-1 21: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