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jīng)·第六十八章
春秋時期 · 老子
善為士者不武,善戰(zhàn)者不怒,善勝敵者弗與;善用人者,為之下。
是謂不爭之德,是謂用人之力,是謂配天古之極。
譯文
善于帶兵打仗的將帥,不逞其勇武;善于打仗的人,不輕易激怒;善于勝敵的人,不與敵人正面沖突;善于用人的人,對人表示謙下。這叫做不與人爭的品德,這叫做運用別人的能力,這叫做符合自然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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