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1936年憲法草案(五五憲草)第四條,“中國領(lǐng)土為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西康、河北、山東、山西、河南、陜西、甘肅、青海、福建、廣東、廣西、云南、貴州、遼寧、吉林、黑龍江、熱河、察哈爾、綏遠(yuǎn)、寧夏、新疆、蒙古、西藏等固有之疆域。
中國領(lǐng)土四至為:
極東:黑瞎子島東端,東經(jīng)135度4分;
極西:瓦罕帕米爾之噴赤河,東經(jīng)71度;
極南:曾母暗沙,北緯4度(或北緯3°10'-曾母暗沙立地暗沙海域);
極北:薩彥嶺脊,北緯53度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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