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會》六丙日辛卯時斷(下)
丙午日辛卯時,年月中得癸水官星去刃則吉。子月,傷克妻子,寅酉,性格剛強,不受擊觸,三四品貴。午戌,行東南運;卯月,行西北運,俱貴。一云:旺中有失。
王忬侍郎:丁卯、丙午、丙午、辛卯,羊刃無制,故兇死,賴有子鳳洲復其官。
卜命注:四柱不見官煞,以午字多,隔空沖出子水,丙日得官星為貴,正合“倒沖祿馬”之格;經(jīng)云:“從無取有”,正此之謂也。然刃無制,終須帶忌,《三命通會》云:“刃格,福自福,禍自禍,兩不相掩”,學者須明辨。
張狀元:丁酉、乙巳、丙午、辛卯,五行歸祿。
卜命注:巳酉合透辛,建祿化為財,丙辛合乃自得財,吉;劫財陽刃帶忌;天干各歸祿于地支,加分。
許樂善進士:丁未、己酉、丙午、辛卯。
卜命注:財格,逢劫刃帶忌,食以化之,破而后成,吉。
戊寅、甲寅、丙午、辛卯,丞相。
卜命注:偏印月令,逢財不為忌,見食亦可泄秀,吉;于格局層面,梟神不為奪食,皆因梟為體也。
甲寅、戊辰、丙午、辛卯,太師。
卜命注:寅卯辰三會東方,且辰月透甲,火明木秀之謂;辛金輕,不傷秀氣;雜氣不會支,難作雜氣食神論,況土在木旺之月,不能行使主權,傷之亦無妨。取格,乃取柱中最旺之五行也,《寶法第一》云:“月令用金只用金,用火只用火”,正此之謂也。
甲寅、癸酉、丙午、辛卯,祭酒。
卜命注:財格用官印,寅午合動陽刃奪財,官星以護之。
陳棟會元探元:丁酉、乙巳、丙午、辛卯。
卜命注:參之上文張狀元命。
丙申日辛卯時,滯,主聰明,好酒色,身旺不化者貴。春吉。冬,行北運,富貴雙全。巳丑年月,行東運,二品;午未三品。
張袞太常卿:丁未、丁未、丙申、辛卯。
卜命注:卯未會局,劫財存印,吉。
戊戌、辛酉、丙申、辛卯,參議。
卜命注:三會西方,財逢食生,配印亦吉。
丙午、辛卯、丙申、辛卯,監(jiān)丞。
卜命注:丙辛合,劫財存?。唤?jīng)云:“兩干不雜利名齊”,加分。
癸酉、甲子、丙申、辛卯,進士。
卜命注:正氣官星,財印作輔,吉。
吳哲參議:癸未、癸亥、丙申、辛卯。
卜命注:煞格透官,引偏化正,吉;財乃生官,不作黨煞之忌,吉;亥卯未三合,煞化為印亦吉。
甲戌、甲戌、丙申、辛卯,舉人。
卜命注:余氣財格配印,經(jīng)云:“有財格佩印者,蓋孤財不貴,佩印幫身,即印取貴?!?/p>
丙戌日辛卯時,傷妻害子,身旺不化者貴。春,聰明好酒色。冬,行西運,富貴。夏風憲?!渡癜捉?jīng)》云:火木化主福厚。
姚曦狀元:乙酉、丁亥、丙戌、辛卯。
卜命注:財黨煞為忌,劫財存印,以印化煞,吉;亥卯合,煞化為印亦吉。
癸丑、壬戌、丙戌、辛卯,侍郎。
卜命注:官煞皆輕,不作混雜生兇,財助之反吉;官煞混雜取財議,亦吉。
癸酉、甲子、丙戌、辛卯,進士。
卜命注:財生官,印護官,吉;官格,以官為主,其余字眼圍繞官星展開,哪怕財印相并,生官護官之功仍在,不作財破印而言兇,正《四言獨步》云:“先財后印,反成其福;先印后財,反成其辱”,體用不同,吉兇懸殊也。
戊辰、辛酉、丙戌、辛卯,舉人。
卜命注:此乃財逢食生,而不作食神生財,此亦體用有別也。
壬辰、壬寅、丙戌、辛卯,富壽。
卜命注:印逢煞助,吉;寅月木氣壯,又見寅卯辰三會東方而無傷損,木主仁,故主壽。
丙辛化水局,身弱難為福;官司防惹絆,常人多反覆。
丙辛化水不相當,有助身強大吉昌;四柱若逢沖克破,勞心勞力過時光。
丙日時逢辛卯,貪財壞印難成。財官運步顯名聲,身弱性情不定。父母六親難靠,挺身改祖方成。雁行各自望前程,有破如常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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