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要從一個微信群講起,
這是一個名為“急速兄弟群”的微信群,
在群里有的是“把‘家伙’拿來”、
“快來”這樣的聊天記錄,
那群里的人都是在干什么呢?
“急速兄弟群”出動。 歐漢華 攝
今年3月22日,汕頭市龍湖區(qū)法院經(jīng)審理,判李某等被告人犯搶劫罪、敲詐勒索罪和尋釁滋事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6年6個月,并處罰金6000元;判處鄭某發(fā)有期徒刑5年6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判處黃某飛有期徒刑4年6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判處鄭某昭有期徒刑2年3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
庭審現(xiàn)場。歐漢華 攝
李某(右一)接受審判。歐漢華 攝
事情追溯到2017年,刑滿釋放的李某(外號“龍哥”,1986年出生,河南省汝南縣人,無業(yè))來到汕頭市,其曾因盜竊罪于2006年被河南省駐馬店市驛城區(qū)法院判處拘役4個月,因搶劫罪于2011年7月26日被河南省駐馬店市驛城區(q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來汕頭不久,其女朋友和他鬧矛盾,一走了之。他心情差,天天到酒吧買醉,并通過朋友“阿猛”(在逃)認識了“老五”鄭某發(fā)等人。后來,他辭去了保安工作,有時騎著摩托車去拉客?!鞍⒚汀睂⒗钅忱M一個叫“急速兄弟群”的微信群,里面大概有20人左右。
在微信群里,李某又認識了黃某飛、鄭某昭等人。此后,李某成為該群群主,該群全是諸如“把‘家伙’拿來”“快來”這樣的通話記錄。群里的這伙人形成了以李某為首的惡勢力團伙,分分合合,多次在汕頭市龍湖區(qū)實施違法犯罪行為。
“急速兄弟群”涉案人員名單及聊天內容記錄。
2017年6月5日23時許,被害人周某勇駕駛摩托車經(jīng)過該市迎賓路一酒吧路段時,被正在該酒吧閑坐的同案人黃某華發(fā)現(xiàn),他馬上糾集李某等人無故追打周某勇,周某勇立即逃至附近派出所報警求助。翌日凌晨3時許,被害人賴某在同一酒吧飲酒時,與鄭某發(fā)、黃某飛等人發(fā)生了口角并被毆打。被害人賴某因外力作用致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及左側第5、6、7前肋骨骨折,被法醫(yī)評定為輕傷二級。
6月7日凌晨2時許,在該市嵩山路紅燈路口,李某、胡某江等人的摩托車差點與周某和劉某相撞,雙方發(fā)生口角。周某和劉某被逼停下來,并被毆打。隨后,李某、胡某江還不解氣,通過“急速兄弟群”,電話糾集了鄭某發(fā)、黃某飛、鄭某昭等人前來幫忙。人員糾集后,李某等人以周某出言不遜為由,再次對其實施毆打并索要10萬元作為“賠償”。由于周某無法當場支付,李某等人又將周某挾持至該市龍湖區(qū)某出租屋取錢,因被房東發(fā)現(xiàn)后驅趕而沒有得手。
隨后,他們將周某、劉某帶到龍湖區(qū)一球場,先搜走周某身上的現(xiàn)金200元,接著又使用周某的手機,取得其銀行賬戶中的1616元。此外,還強行使用劉某的手機轉走1000元。在搶得周某、劉某的錢財后,李某等人又強迫他們簽寫金額為2萬元的欠條后方允許其離去。6月9日,胡某江等人多次打電話給周某索要2萬元“欠款”,約定到龍湖區(qū)某球場見面,并威脅其不準報警。
同日12時許,鄭某發(fā)、黃某飛、鄭某昭等人竄至龍湖區(qū)某球場,準備向周某收取索要款項。黃某飛、鄭某昭被在場布控的汕頭市公安局龍湖區(qū)分局民警當場抓獲,鄭某發(fā)及其他同案人則趁亂逃走。這個惡勢力團伙的頭號成員李某及主要成員鄭某發(fā)先后于8月落網(wǎng)。
記者 歐漢華 通訊員 羅輝軍
編輯 鐘嘉欣
審核 熊鳳
聯(lián)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