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檀:不好意思 原油寶這事沒完!
| 時間:2020年05月07日 15:54:10 中財網 | |
“中行原油寶到底怎么回事?”
“就是你花2塊錢買了張彩票,刮開一看,哎喲臥槽,罰款一百萬!”
4月21日,WTI 5月原油期貨合約價格暴跌,史上首次擊穿0美元,最后收于-37.63美元。
倒霉的是中行原油寶的6萬多個客戶,不僅本金虧個精光,還要倒貼銀行一大筆錢,大概是本金的2倍......
有人持倉本金388.46萬元,最后卻虧損920.7萬元,倒欠銀行532.24萬元!
荒唐,太荒唐了!
所幸,上有監(jiān)管層壓著,下有維護聲譽需要,中行也算“有色心沒賊膽”,昨晚上(5月5日)發(fā)公告說,已經提出了回應客戶訴求的意見,正在和客戶溝通。
根據(jù)中·國·證·券·報·,中行的處理辦法是:
穿倉部分的損失,由中行兜底,不用你“倒貼”賠償了;同時,1000萬以下的小戶(占絕大多數(shù)),最多退返20%的保證金;1000萬以上的大戶(不足100人),自行承擔全部保證金損失。
算不上皆大歡喜的結局,但總比真要你倒貼錢強吧。
有句港句,這個處理結果相對來說算可以了,和小柒的預期也差不多。
畢竟,“簽字畫押的合同,該遵守就遵守,中行不可能賠償全部損失?!?br>
小柒在《原油寶事件始末》里提到:
產品合同里明確“保證金低于20%時”,就強制平倉??捎蛢r跌到了負數(shù),強制平倉沒有生效,這是銀行風控的問題,和投資者無關。所以,在強制平倉線以下的虧損,不應該由客戶承擔。
至少,對于1000萬以下的小戶,中行是做到了。
至于為什么是保護小戶,有個網友總結得很到位,你品,你細品
中行:穿倉全部由投資者承擔!小散:你耍流氓,老子跟你拼命!中行:那退20%本金給你。大戶:你無底線,老子跟你沒完!中行:行!先查查資金來源!大戶:算了,投資哪能沒風險呢?
能穩(wěn)住大部分的人,它就勝利了。
哪怕是銀行存款也一樣,萬一銀行真的倒閉了,50萬以下的存款是保本的,但50萬以上的就得看你和銀行協(xié)商了。
畢竟小戶那點錢得來不易,甚至可能是全部家當了,他們承受風險的能力沒那么強,會哭、會鬧,甚至走上極端。
這部分人多,鬧起來機構可擔不起責任。所以,出了事情,首要任務就是給小戶一點糖吃,安撫好他們的情緒。
至于大戶,畢竟人數(shù)少,承受風險的能力比較強,還比較好面子,不會聚起來鬧事,搞不出什么幺蛾子。
所以說,監(jiān)管層還是很照顧小戶的。
我們也應該學會分散投資,把自己當做小戶,別把錢全砸一塊,到時候真出了啥事,監(jiān)管層也照顧不到你這個“大戶”。
也有很多小伙伴不接受這個賠付方案。
因為他們掌握了中行在這次事件中的“軟肋”——營銷激進,把不合格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低的投資者)也納入進來了。
這事有多嚴重呢?
先看一個案例。
王女士多年來都在建行北京恩濟支行買理財產品,她的風險承受能力比較低,一直明確要求,只買建行的保本型理財產品。
2015年6月牛市頂點,建行理財經理主動給王女士推薦了某基金公司旗下的
中證軍工指數(shù)型基金,但沒有告訴她,這是股票型基金,而且是建行代銷的產品。
出于信任,王女士一下子買了96.6萬元。
到2018年3月底一看,竟然虧了57萬多!一氣之下,她把建行告上法院。
王女士認為,建行明知自己風險承受能力低,還欺騙她買三方發(fā)行的高風險理財產品,要銀行賠償她的全部虧損。
而且,建行還犯了一個錯誤,它把這只基金的風險等級,確定為“中風險”;但根據(jù)基金招募說明書,這只基金屬于“較高風險”品種。
同一只產品,代銷方和管理人對它的風險等級差了一大截!這個風險評級,真的夠客觀嗎?
法院就認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代銷機構有一定利害關系,銀行對基金的風險評級缺乏客觀性,評級結果也和基金招募書上的“較高風險不一致”。
最后,判建行賠償王女士全部損失,并賠償利息損失。
這事和原油寶有啥關系呢?
建行犯的錯誤,中行這次也犯了。
當初不少買了原油寶的小伙伴,風險等級測試結果是C3級平衡型、C4級成長型投資人,還在測試中選擇了最高可以承受不超過50%本金虧損的風險。
但他們都買到了高風險(甚至可以說是無限風險)的原油寶,這嚴重違反了適當性義務,成了中行的軟肋、投資者手中的利器。
在去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中就有涉及到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規(guī)定。
根據(jù)意見稿,“賣方機構對金融消費者負有適當性義務”,如果賣方機構沒有盡到適當性義務,投資者虧錢了,可以讓產品發(fā)行人賠償,也可以讓產品銷售方賠償,或者是發(fā)行人和銷售方共同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如果受害者覺得中行退回20%保證金太少了,可以利用這點去告它。
中行在公告里說得也挺清楚的,“如無法達成和解,雙方可通過訴訟方式解決民事糾紛,中行將尊重最終司法判決?!?br>
說白了,就是不服來告!
但是,想讓中行全部認賬,也不現(xiàn)實,因為這事和王女士的還不一樣。
畢竟,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原油期貨還沒有實行負油價交易;銀行內部也有完善的評級流程,它測出來是自己眼里的C3,那就是C3,而不是高風險的C5,它不是把別的機構認定的高風險產品,改成中低風險產品。
還是那句話,它的問題就在于,把不合格投資者納入進來了。
你可以告它,但官司要打多久、最終能賠多少,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咱們能吸取到的教訓就是,千萬要分散投資;也要清楚自己的風險偏好,不要聽信業(yè)務員的鬼話,買一款自己都不清楚風險等級、甚至是遠超自己承受能力的產品,這是一場醒不來的噩夢?。ㄈ~.檀)
中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