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dāng)我們的星球上的生命具有領(lǐng)悟和理解自身存在的能力時,他才算真正成熟了。
30多億年來,地球上一直存在著各種生命有機體,但對生命之所以存在的道理,生物體自始至終一無所知,后來有一位名叫達(dá)爾文的人,終于發(fā)現(xiàn)了事實的真相。
我們及所有的動物都是由基因制造的一部機器,成功的基因的一個最突出的特點就是它無情的自私性,這種基因的自私性常常會導(dǎo)致個體的自私性。
我們也會看到有些基因為了更有效的達(dá)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種特殊的情況下也會滋生出一種有限的利他主義。
我們的本性生來就是自私的,在所有的動物中,人類是唯一受文化及后天獲得和遺傳下來的事物影響的物種。凡是經(jīng)過自然選擇進(jìn)化而產(chǎn)生的任何東西,都應(yīng)該是自私的,犧牲自己的利益,從而增進(jìn)了另一部分的利益,這就是利他行為。
生物會因進(jìn)化而去做有利于種族的事情,這種錯誤的觀念開始如何滲入生物學(xué)領(lǐng)域的是顯而易見的,在動物的生命中有大量的時間是花在生殖繁殖上的,我們在自然界所能夠看到的利他行為,大部分是父母為后代所做出的自我犧牲。
種族的延續(xù),通常是生殖的委婉說法,物種生存無疑是繁殖的一個重要結(jié)果,繁殖是為了使種族永存。假如達(dá)爾文進(jìn)化論所說的生物競爭是物種競爭的話,那么個體就是這種競爭的犧牲品和馬前卒,為了整個物種的更大利益,個體就只能為其犧牲自己,一個物種或群體同另一個物種或群體相比,其滅絕的可能性的大小就在于他們之中的個體的自我犧牲精神的大小,這個世界多半要有那些具有自我犧牲精神的群體所占據(jù)。
個體選擇論者大多可以不假思索的回答,即使在利他主義的群體中,幾乎可以肯定也會有不同觀點的人,他們拒絕做出任何犧牲,假如有一個自私的叛逆者,準(zhǔn)備利用其他人的利他主義的話,按照定義,它就會比其他群體成員更有機會生存下來并繁殖后代,這些后代都有繼承其自私特性的傾向,這樣的自然選擇經(jīng)過幾代之后,對他的群體將被其他自私的群體所包圍泯滅利他的群體同自私的群體也就沒有什么辦法分辨了。
自然選擇的基本生物單位,也就是說自我利益的基本單位既不是物種,也不是群體,從嚴(yán)格的意義上來說,甚至也不是個體,而是基因這一基本的遺傳單位。
(道金斯《自私的基因》讀書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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