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小伙伴們都知道現(xiàn)在的近幾年來銀行的信用那是越來越差,銀行里面的工作人員對客戶的態(tài)度那是差得恨得很啊,而且最近經常能看一些關于銀行坑人的新聞,這不最近銀行又惹事了。
我們都知道在的錢放在銀行那是最安全的還有拿點利息,但是最近湖北的盛先生在二十幾年前在的銀行辦理一份業(yè)務,當時夫妻兩人在銀行存了2000元的,回想一下在當時那2000元可不是小數(shù)目啊。盛先生辦理存單后,這張單子上寫著存24年,到期后可以拿到二十幾萬,最近這份存款到期了著盛先生一家肯定要將其取出來的,但是的到了銀行后卻得到這樣的答復。
這盛先生到了銀行取款的時候卻遭到拒絕了,銀行表示這張存單已經失效多年了,最后銀行連本帶利只肯給盛先生8400元,這說好的二十多萬突然變成了8400,落差也太大了吧,不管是誰都無法接受這個事實,隨后銀行方面也給盛先生解釋說:央行在1989年針對保值儲蓄下發(fā)的通知,像這種業(yè)務最長時間只能到八年。
這說起來好像銀行是在按照通知后來規(guī)定的沒錯,但是二十幾年了啊老鐵你竟然沒有的通知盛先生,而是放任不管,從法律角度上看律師表示:銀行在著24年的時間里完全有條件提前讓儲戶來將錢取出來吧,你卻好等到存單到期了才把二十幾年前的通知說出來,這好像說不過去吧。
小編提醒各位小伙伴到銀行存錢的時候一定要看清楚條款啊,別到時候被坑了再說出來那時已經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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