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wèi)靈公篇第十五
15 . 23 子曰:“君子不以言舉人,不以人廢言?!?/strong>
※譯文※:
舉:認(rèn)可。
※夫子說,君子不會因為聽到幾句有見地的話就認(rèn)可一個人(還要檢驗他的行為);亦不會因為其人德行不佳而徹底否定他的言論。(“不以言舉人”是用人之道,“不以人廢言”是納言之道。)
——蓋有言者未必有德,故不可以言舉人;亦不可因無德而廢善言也。
——《孟子· 滕文公上》:“陽虎曰:‘為富不仁矣,為仁不富矣?!保?span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max-width: 100%; color: rgb(205, 25, 7); 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陽虎說:“謀富貴者不慮于仁,為仁者不為貧富所擾?!?/span>)——以陽虎之惡,尚有善言,而為孟夫子所引用,可見其“不以人廢言”也。
※備注※:
——本段,講君子立身當(dāng)是非分明,亦不遷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