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付薪 我學本事
——作者:何飛鵬
(摘自《參考消息》)
臺灣財經(jīng)和教育界典范人物李模先生在回憶錄《奇緣此生》中,講述了一個改變我人生態(tài)度的故事。他的名言:“拿別人的薪水,學自己的本事。”影響我至此。
李模在侵華戰(zhàn)爭時離開家園,當時的他連高中學業(yè)都沒完成,在一個稅務機關(guān)當臨時工。他從收單的工作做起,很快就把發(fā)單的工作一起完成,并不斷擴大工作范圍,最多的時候他一個人兼了七項工作。
李模先生說:“我在工作中學到了很多東西和本事,不但不要交學費,還有人向我付薪水。因此就努力多學多做,因為這是拿別人給的薪水,學到的是我自己的本事。”這句話也變成我努力工作,認真學習的理由,只要自己不懂的、自己不知道的,都會去讓自己的嘴多動一下。
以前只要主管交辦新工作。我會推脫,能閃就閃,能躲就躲,實在躲不掉,心里還會不斷的抱怨,為何這么倒霉怎么又是我?總是有一種抵觸情緒在,覺得領(lǐng)導總是在壓榨我的勞力。自從見到這句話,我的想法改變了,我不再抱怨接受新工作、新任務,我把新工作視為新的學習機會、新的學習可能,一個向上的臺階,給自己的人生機車里注入的又一滴機油。
奇怪的事情發(fā)生了,這些以前視為痛苦的事,不再痛苦。而有些很困難的工作,過去我要費盡九牛二虎之力才能完成,后來竟然都不再困難。后來因為工作量增加,不斷學習之后,領(lǐng)會事物快靈活干練,逐漸變成領(lǐng)導最信任的人,也稱為單位中最依賴的戰(zhàn)將。
這個經(jīng)驗強調(diào)的是學習,而不是工作的回報。薪水可能是固定的,多做事不會有更多的回報,但學習得到的是“自己的本事”,這是別人拿不走的資產(chǎn)。
現(xiàn)在我到處宣揚這個觀念,尤其是年輕人在剛開始學習的階段,更需要這個正確的觀念,但也有少數(shù)人會說,如果多做事沒有拿回報,是不是就吃虧了呢?我的回答是:人生這筆賬,不全然以金錢為單位,也不全然以立即回報來呈現(xiàn)。
你在多做多學的過程中,得到的能力、認同、肯定,都不是金錢能衡量的,而未來的機遇也不是現(xiàn)在能計算的。
聯(lián)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