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簡簡單單的辦居住證,硬是辦了9次都沒成功,從黃石來漢務工的傅小姐被這事困擾了一個多月。向轄區(qū)公安分局反映后,她第10次前往社區(qū)警務室,終于辦成了手續(xù)。6個月后,她便可拿到居住證了。(5月1日武漢晚報)
按照武漢市公安局要求,外來人員辦理居住證,只需要帶上身份證和房屋租賃合同還有照片,到轄區(qū)警務室就可提交申請。但一個簡單的居住證辦了9次都沒成功,無論是當事人還是旁觀者都五味雜陳,在各地嚴抓工作作風的情形下,相關工作人員的做派,說明部分基層單位庸懶散依舊根深蒂固。
如果說第一次第二次,傅小姐的相關手續(xù)資料沒有帶全,或者工作人員確實有其他事情外出,尚情有可原,但辦了9次都沒成功,只能證明相關人員或程序出了問題。當她來到派出所或警務室時,假如派出所或警務室有相關流程圖示,傅小姐就會有所準備,而不會空跑;假如對于相關工作有一個辦理日期限制,也會便于工作人員和群眾集中辦理,對相關人員有所約束……
誠然,基層工作千頭萬緒,相關人員或很忙碌,但這絕不是折騰群眾跑10趟的理由,尤其是前后6次來到該警務室,不是沒人,就是差材料。該協警甚至要求傅小姐提供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法人證書等公司文件。而這些東西她根本不可能拿來,而且也沒聽說辦居住證需要這些東西,該協警所為是嚴重缺乏工作責任心的失職表現。工作拖沓、高高在上、不認真細致甚至故意刁難,才導致群眾“辦居住證跑10趟”,不僅耗費群眾大量的時間和精力,還折損民心,影響政府工作效率和政府形象。
“辦居住證跑10趟”也是監(jiān)管乏力的縮影。我們注意到,這些庸懶散奢行為在某些地區(qū)、某些人員心中長期存在,導致少數基層工作人員積習難改,而最后辦成又是媒體曝光的結果。倘若監(jiān)督檢查機制制度化常態(tài)化,民意訴求表達機制通暢,也不會導致跑9趟而無人理睬的地步。
為民宗旨經不起“跑10趟”的折騰。作為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提供者,政府部門要對每一個納稅人負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作為基層工作人員,直接面對基層民眾,與群眾利益問題息息相關。建設服務型效能型政府當成為公職人員的工作指南及流程規(guī)范,倘若將監(jiān)督寄希望于市民的不斷爆料,單純依靠媒體曝光來發(fā)現問題、處罰違規(guī)人員,無助于糾正暗藏其中的庸懶散權力生態(tài),要減少、消除類似引發(fā)群眾不滿、影響政府形象的違規(guī)行為,就要對內強化職能部門的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對外健全公共監(jiān)督機制,改變一陣風式的運動式執(zhí)法,將以人為本、為民服務的主旨內化為政府工作人員的工作規(guī)范和職業(yè)素養(yǎng),提升服務水平,暢通民意通道,對心無百姓、不守規(guī)矩的不作為者進行嚴厲追責,大力強化行政環(huán)境,多管齊下,方能根治庸懶散的機關作風痼疾。
聯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