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昨日公布最低工資新標準 5月1日起實施最新標準
平均增幅21% 調整后略高于江蘇、北京 低于上海、浙江
文/記者蔣悅飛 通訊員粵仁宣
經過兩年的沉默之后,廣東人社廳于昨日發(fā)布最新最低工資標準,廣州將從原來的860元提升為1030元/月,增幅19.8%。該標準將從5月1日開始實施,全省平均提高幅度高達21.1%,屆時,沒有達到新標準的企業(yè)必須及時調整。省人社廳表示,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將有利緩解當前招工難。
由于去年應對金融危機,沒有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此次增長幅度是積累了兩年的結果。按兩年的情況綜合來看,調整后我省最低工資標準自2008年以來年均增長10.1%,與我省兩年來GDP增長幅度基本相符。
——省人社廳副廳長林王平
五一起企業(yè)必須按最新標準調工資
根據廣東省政府日前發(fā)出《關于調整我省企業(yè)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從今年5月1日起調整企業(yè)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并相應提高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的企業(yè)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均為五個檔次。
各地級以上市政府應在本通知下發(fā)之日起15日內,向社會公布本地區(qū)最低工資標準。
省人社廳勞動關系處處長于春濤表示,若低于最新的最低工資標準,企業(yè)必須按標準進行調整。深圳也將在近期制定并執(zhí)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
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規(guī)定等行為,勞動者可及時向工會反映或向當地人社部門投訴舉報。
廣東最低工資標準在全國居前列
省人社廳副巡視員黃林琰表示,此次調整是根據廣東經濟社會發(fā)展狀況,按照《最低工資規(guī)定》規(guī)定的比重法、恩格爾系數法、國際平均工資比例法等辦法,綜合考慮近期就業(yè)狀況、工資水平、物價增長、社保水平等因素制定。調整后全省最低工資標準水平平均提高21.1%,每個類別增長率都接近或超過20%。
省人社廳副廳長林王平介紹,由于去年應對金融危機,沒有調整最低工資標準,這一幅度是積累了兩年的結果。按兩年的情況綜合來看,調整后我省最低工資標準自2008年以來年均增長10.1%,與我省兩年來GDP增長幅度基本相符,調整幅度是適中的。
林王平說,此次著重對粵東、粵西、粵北地區(qū)加大調整幅度,其中第四、五類增幅較大,分別為22.4%、24.5%,從而縮小了欠發(fā)達地區(qū)與珠三角的差距。
為促使各地根據當地實際,進一步提高低收入職工的收入水平,《通知》還規(guī)定,有條件的地區(qū)可在省確定的標準上適當上調。
林王平介紹,調整后的標準略高于江蘇、北京,但低于上海和浙江。總體來說,廣東省的最低工資標準在全國來說是領先的。若一次過大幅度調整將對剛從金融危機中恢復過來的企業(yè)有影響。“因此我們采取‘小步快跑’的方式,逐步縮小與高標準地區(qū)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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