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原文]
和大怨,必有余怨;報怨以德①,安可以為善?是以圣人執(zhí)左契②,而不責③于人。有德司契,無德司徹④。天道無親⑤,常與善人。
[譯文]
和解深重的怨恨,必然還會殘留下殘余的怨恨;用德來報答怨恨,這怎么可以算是妥善的辦法呢?因此,有道的圣人保存借據(jù)的存根,但并不以此強迫別人償還債務。有“德”之人就像持有借據(jù)的圣人那樣寬容,沒有“德”的人就像掌管稅收的人那樣苛刻刁詐。自然規(guī)律對任何人都沒有偏愛,永遠幫助有德的善人。
[注釋]
1、報怨以德:許多學者都以為此句原在六十三章內,但據(jù)上下文意應在本章內。
2、契:契約。
3、責:索取所欠。
4、司徹:掌管稅收的官職。
5、無親:沒有偏親偏愛。
[延伸閱讀1]王弼《道德經注》
和大怨,必有余怨,
不明理其契,以致大怨已至。而德以和之,其傷不復,故必有余怨也。
安可以為善。是以圣人執(zhí)左契,
左契防怨之所由生也。
而不責於人。有德司契,
有德之人念思其契,不令怨生而后責於人也。
無德司徹。
徹,司人之過也。
[延伸閱讀2]蘇轍《老子解》
和大怨,必有餘怨,安可以為善。
夫怨生於妄,而妄出於性,知性者不見諸妄,而又何怨乎?今不知除其本,而欲和其末,故外雖和,而內未忘也?!?/p>
是以聖人執(zhí)左契,而不責於人。故有德司契,無德司徹。
契之有左右,所以為信而息爭也。聖人與人均有是性,人方以妄為常,馳騖於爭奪之場,而不知性之未始少亡也。是以聖人以其性示人,使之除妄以復性。待其妄盡而性復,未有不廓然自得,如右契之合左,不待責之而官服也。然則雖有大怨戀,將渙然冰解,知其本非有矣,而安用和之?彼無德者,乃欲人人而通之,則亦勞而無功矣。徹,通也?!?/p>
天道無親,常與善人。
天道無私,惟善人則與之。契之無私,亦猶是也,惟合者則得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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