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字希仁,廬州人。天圣五年,登進士第,累擢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嘉祐六年,遷給事中,數(shù)日,拜樞密使,遷侍郎,辭不受。七年,薨于位,年六十四,贈禮部尚書,謚孝肅。初拯以大理評事知建昌縣辭以親年高改和州管庫,而親不欲去鄉(xiāng)里,遂解官就養(yǎng),及親亡,廬墓側,終喪不忍仕。久之,知揚州天長縣,有訴盜割牛舌者,拯曰:“第殺而鬻之。”俄有告私屠牛,拯曰:“已割其舌矣,非私殺也?!北I色變,遂引伏。嘗使北虜,虜?shù)淇驮?nbsp;:“雄州開便門,欲誘納叛人,刺候疆事邪?”拯曰:“誠欲刺之,自有正門,何必便門也,此豈嘗問涿州門邪?”虜有沮色。為御史,言諸道轉(zhuǎn)運,加按察使之名,以苛察相尚,奏劾官吏,更倍于前,皆捃摭細故,使吏不自安,詔為罷之。除陜西轉(zhuǎn)運使,既行數(shù)日,有他路監(jiān)司,對而求章服四者,上不悅,因傳宣中書曰:“包拯使陜西,未嘗自言也??申迦贩n之?!奔爸G院,數(shù)論斥大臣,請罷一切內(nèi)降2,又錄唐魏征三疏,請置座右,及別條他事,言明慎聽納,辨別朋黨,愛惜人才,不主先入之說,其論甚美。奉使河北,言牧馬占邢、沼、趙三州沃壤萬五千頃,悉請以予民,從之。開封舊制,訟牒令知牌司收之于門外,拯開府門,使徑至庭下辨曲直。京師大水,拯以勢家多置園第惠民河上,歲久堙塞,遂盡毀去?;抡邆卧龅仄醪綌?shù),悉奏劾之,權貴為之斂跡。請裁抑內(nèi)侍,減節(jié)冗費,條責諸路監(jiān)司,御史府得自舉屬官,減一歲休暇日,事皆施行。其為人,不茍合,未常偽辭色以悅人,平居無私書,故人親黨亦皆絕之。人多憚其方嚴,雖里巷婦人稚子莫不知其名。仕至通顯,奉已儉約如布衣時。
(選自《隆平集》,有刪改)
[注]①章服:唐宋時宮員公服.三品以上紫色,五品以上維色,有時官品不及而皇帝特許服紫或服維,顯示尊榮。稱章服。②內(nèi)降:不按常規(guī)經(jīng)中書等省議定,而由宮內(nèi)直接發(fā)出詔令。
1.文中畫波浪線的部分有三處需要斷句,請用鉛筆將答題卡上相應位置的答案標號涂黑,每涂對一處給1分,涂黑超過三處不給分。(3分)
初A拯以B大理C評事知D建昌縣E辭F以親年高G改H和州管庫
2.下列對文中加點的詞語及相關內(nèi)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去,指離開。與《茅尾為秋風所破歌》中“公然抱茅入竹去”的“去”意思相同。
B.色,指臉色、表情。與“年老色衰”的“色”意思不相同。
C.座右,指座位右邊。文中的意思是要用魏征的奏疏來警醒國君,使之受到教益。
D.布衣,指平民百姓的最普通的廉價衣服,借指平民,后也稱沒有做官的讀書人。
3.下列對材料有關內(nèi)容的概述,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包拯考中進士后一直在朝為官,嘉祐六年時,包拯升任給事中,很快又得到升遷,但他推辭沒有接受;在包拯去世后,朝廷對其進行褒獎。
B.有農(nóng)人的牛被偷割掉舌頭,包拯讓他殺掉牛賣掉,有人來告發(fā)農(nóng)人私自殺牛,包拯據(jù)此判斷此人為偷割牛舌的人,罪犯承認了自己的罪行。
C.包拯認為轉(zhuǎn)運使兼任按察使的制度不合理.他們崇尚苛察,導致被彈劾的官員數(shù)量大增,使官吏們不能安心,最終朝廷下詔取消了這種制度。
D.包拯在出任陜西轉(zhuǎn)運使時,并未向朝廷請求章服,其他官員向皇帝請求章服時,皇帝想到了包拯,賜給他三品章服。
4.把材料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xiàn)代漢語。(10分)
(1)雄州開便門,欲誘納叛人,刺候疆事邪?
(2)京師大水,拯以勢家多置園第惠民河上,歲久堙塞,遂盡毀去。
【參考答案】
1.AEG(評分參考:每涂對一處給1分,共3分,涂黑超過三處不給分)【解析】原句為:初,拯以大理評事知建昌縣,辭以親年高,改和州管庫。意思是:最初,包拯憑借大理評事的身份擔任建昌縣知縣,因為父母親年紀都大了而辭去職務,改任和州管庫。
2.A【解析】A項“去鄉(xiāng)里”的“去”是“離開”的意思,“公然抱茅入竹去”的“去”是“前往,到別處”的意思,意思不同;B項“色變”的“色”指“臉色”,“年老色衰”的“色”指“容貌”,意思不同;C、D兩項正確。
3.A【解析】包拯并未一直為官,根據(jù)后文,他曾因雙親原因,有一段時間沒有為官。
4.(1)雄州城開了一個便門,是不是想招引接納我國叛逆之人,來刺探邊疆情報呀?(評分參考:誘納、刺候、疆事各1分,句意2分)(2)京城發(fā)大水,包拯認為有勢力的人家很多在惠民河上修筑園林樓榭,日子久了堵塞河道,于是全部毀掉。(評分參考:大水、置、堙塞、狀語后置各1分,句意1分)
【參考譯文】
包拯,字希仁,廬州人。天圣五年考中進士,連續(xù)升遷擔任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嘉祐六年,升遷擔任給事中,幾天后,被任命為樞密使,隨即又升為侍郎,包拯推辭不受。嘉祐七年,在任上去世,享年六十四歲,朝廷贈他為禮部尚書,謚號為“孝肅”。最初,包拯憑借大理評事的身份擔任建昌縣知縣,因為父母親年紀都大了而辭去職務,改任和州管庫,可是父母不想離開鄉(xiāng)里,包拯就辭去官職,回家贍養(yǎng)老人,等到父母去世之后,包拯在雙親的墓旁筑起草廬,直到守喪期滿,不忍出仕。過了很長時間,包拯擔任了揚州天長縣的知縣,有上訴盜賊割掉牛的舌頭的,包拯說:“你只管回家,把牛殺掉賣了?!辈痪糜钟腥藖砜馗?,說有人私自殺掉耕牛,包拯道:“已經(jīng)割掉了牛的舌頭,不是私自殺掉耕牛?!北I賊臉色改變,于是認了罪。包拯曾出使契丹,契丹的典禮官對包拯說:“雄州城開了一個便門,是不是想招引接納我國叛逆之人,來刺探邊疆情報呀?”包拯說:“如果我們想要刺探情報,自然有正門,何必開便門呢,難道我們曾經(jīng)問過你們的涿州開便門的事嗎?”契丹人露出沮喪的神情。包拯擔任御史,指出當時各路轉(zhuǎn)運使,都兼任按察使,以苛刻的考察來相互標榜,上奏彈劾官員,比以前多幾倍,往往摘取無關緊要的小事,使得地方官吏十分不安,上奏朝廷廢止了按察使之職。包拯擔任陜西轉(zhuǎn)運使,前往任職幾天后,有其他路的監(jiān)司,到宮中回答皇帝提問時向皇帝請求賜給自己章服,皇帝很不高興,于是傳令宣召中書說:“包拯任陜西轉(zhuǎn)運使,不曾自己說過這樣的話。可以帶著三品的章服賜給他。”等到包拯掌管諫院,多次議論和斥責大臣,請求朝廷停止所有內(nèi)降行為,又羅列上陳唐代魏征的三篇奏疏,希望皇帝把它們當作座右銘,又上章陳述另外幾件事,天子應當明智地聽取和采納臣下的意見,辨清結黨營私的人,愛惜有才能的人,不能堅持先入為主的主觀意見,他的觀點非常好。奉命出使河北,進言說牧馬占據(jù)了邢、洺、趙三州一萬五千頃肥沃的民田,請求全部給老百姓耕種。朝廷答應了他的請求。開封府以前的制度規(guī)定,訴狀讓收受訟狀的府吏在門外收取,包拯打開官府正門,使告狀的人能夠直接到開封府院中陳述是非曲直。京城發(fā)大水,包拯認為有勢力的人家很多在惠民河上修筑園林樓榭,日子久了堵塞河道,于是全部毀掉。官員們增加自己地契的步數(shù),包拯全部上奏彈劾這些弄虛作假的人,權貴們因為此事收斂行跡。包拯請求裁減內(nèi)廷侍臣的人數(shù),減損和節(jié)約浩大的開支,責成各路行政機構盡職盡業(yè),御史府可以自行推薦屬官,減少每年的休假日期,這些事情都得到了實行。他的為人,不隨意附和別人,不裝模作樣地取悅別人,平時沒有私人的書信往來,親舊故友的消息都斷絕了。人們都害怕他方正嚴厲,即使是街巷中的婦女兒童沒有不知道他的名字的。他官位高﹑名聲大,他奉養(yǎng)自己節(jié)儉就像做平民百姓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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