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八字體系:論天干(之二)
2016-08-10 05:57閱讀:
第五節(jié) 天干五合意義上的深水區(qū)
天干五合,有時候我會順嘴說成是天干六合,實際上說的是十天干相合時的相隔六位特點:
甲己合:甲乙丙丁戊己。由甲到己,無用:庚辛壬癸。
乙庚合:乙丙丁戊己庚。由乙到庚。無用:辛壬癸甲。
丙辛合:丙丁戊己庚辛。由丙到辛。無用:壬癸甲乙。丁壬合:丁戊己庚辛壬。由丁到壬。無用:癸甲乙丙。戊癸合:戊己庚辛壬癸。由戊到癸。無用:甲乙丙丁。
無論是傳統(tǒng)八字預測術,還是傳統(tǒng)六爻預測術,還是其他任何形式的中國傳統(tǒng)預測術,對天干五合的技藝使用,全部都是遇到甲己合就只知道使用甲與己二個天干,遇到乙庚合就只知道使用乙與庚二個天干,遇到丙辛合就只知道使用丙與辛二個天干,遇到丁壬合就指知道使用丁與壬二個天干,遇到戊癸合就只知道使用戊與癸二個天干。把他們每個合的瓤星給丟了,不用,棄之于不顧。這是對還是錯?
傳統(tǒng)干支知識也講到,天干五合的實質是一種婚姻之合,所謂“天作之合”。你把合的父母給使用了,他們的兒女呢?你可以對他們的父母棄之于不顧,被使用了父母的兒女他們,會對你無所計較嗎?我們這里創(chuàng)造了“瓤星”這個詞,就用這個詞吧,瓜瓤的瓤,里面的,內(nèi)部的,逢六位相合的每一對相合天干內(nèi)部的那四個天干,稱作瓤星。甲己合的瓤星是乙、丙、丁、戊,乙庚合的瓤星是丙、丁、戊、己,丙辛合的瓤星是丁、戊、己、庚,丁壬合的瓤星是戊、己、庚、辛,戊癸合的瓤星是己、庚、辛、壬。
天干在八字術語中,有時被稱作“星”,有時被稱作“神”。比如用神的神,實際上就是指向某一個天干。比如在講到八字中的六親時,又把某一天干稱作父母星,某一天干稱作夫星等。我們的方法是不使用傳統(tǒng)八字中的“用神”這一概念的。沒有用,不需要。這里,我倒是想借用一下這個概念了:“用神”,在增加一個與“用神”相對應的概念:“無用神”。
用神:是指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天干關系上天干五合中每組相合的兩個天干及其相隔六位相合的內(nèi)部四位瓤星,都被稱作有用之神,簡稱用神。
無用神(廢神):是指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天干關系上每一組天干五合所占用的六個天干之外的無用的四個天干,稱作無用神,或稱作廢神。
其實,我們依然是在總結每一個六爻卦配上天干五行后有什么特點和特征。
在《周易》原始納甲意義上,《周易》六十四卦每一個六爻卦配上十天干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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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正好是天干五合中的一組及其瓤星,即每一個六爻卦只使用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個天干中的六個天干,余下四個天干不用。我們?nèi)绾嗡伎己驼J識這一現(xiàn)象?每一卦六爻與每一組天干五合是六個天干,是一種偶然、巧合、巧遇?還是創(chuàng)造《周易》六十四卦的人們原初就是這樣一種設計?還是那些大雁、那些雁陣,那些“天生神物”身上本來就有這樣的一種基因?《周易》六十四卦的每一個卦都是取自大雁的一個家庭?是其家庭成員組合?如果是,這倒是符合天干五合的婚姻相合性質。
《周易》每一卦六爻用六個天干,即六個用神,其他四個天干不用或無用,即四廢神不用。其他四個天干是不屬于這個家庭的,是不屬于這個卦的,是別的家庭的,是外卦的。是與這個家庭相鄰的另一個家庭的,是屬于與這一個卦有相鄰關系的另一個卦。用神,是一個家族。廢神,是另一個家族的。六用神與四廢神之間都有什么樣的關系?
應該說,這展示于我們面前的,正是一個家族的內(nèi)環(huán)境與他的外環(huán)境,是一個家庭與社會之間的關系,是一個家庭與外部社會的人事關系、婚姻關系、利益關系,甚至是“華夷之爭”“華夷之辯”的關系——它是不是《周易》預測術所要包含的全部預測內(nèi)容?
八字預測,預測的是個人、家庭以及這個人、這個家庭與其所處社會的關系。八字預測術淵源于六爻預測術,六爻預測術將十天干的應用人事化為六親,創(chuàng)立了世爻、應爻、兄弟、子孫、妻財、官鬼、父母等具有社會人倫內(nèi)涵的概念,應用于八字,以日干取代世爻,更細化出十神:比肩、劫財(六爻中的兄弟),食神、傷官(六爻中的子孫),正財、偏財(六爻中的妻財),正官、七殺(偏官)(六爻中的官鬼),正印、梟神(六爻中的父母)。八字預測術還將十神分出四善神:正官、正印、食神、妻財,分出四惡神:傷官、七殺、梟神、劫財。于是預測時讓人看到是善神就往好處預測,遇到四惡神就往壞處預測,盡管實踐應用中屢屢不驗,但已經(jīng)造成影響。
我們的卦內(nèi)天干、卦外天干說,即六用神四廢神說,似乎更要有道理一些。六用神無論其本性是善還是惡,對于家族內(nèi)部而言,應該都是善的。四廢神無論是善還是惡,都是屬于家族外部勢力。
先天八字預測體系不以日干為“我”。而是在確定了一個人出生在哪一個節(jié)氣的第幾天,出生在哪一個卦的第幾爻上,以該爻所配天干為“我”。那么,是不是以表示“我”的天干與其他天干的生克關系分出十神?這是可以很清晰地做到的。比如一個人出生在巽卦初爻,天干為乙金,依此乙金以及巽卦其他爻位上的天干分出十神,依此乙金以及八字原局中的干支分出十神,都沒有問題,都有依此從事預測進行預測的可能。但這樣比較接近傳統(tǒng)的分出十神的方法,與我們所講的六用神、四廢神是怎樣的關系?有沒有矛盾與沖突?
我們以巽卦命爻初爻乙金為例,用天干五合后的五行分定十天干是什么十神。
初爻 乙 比肩 (我)
二爻 丙 傷官 惡神 制服
三爻 丁 偏財 善神 留用
四爻 戊 正官 善神 留用
五爻 己 梟神 惡神 制服
上爻 庚 劫財 惡神 制服
辛 食神 善神 留用
壬 正財 善神 留用
癸 七殺 惡神 制服
甲 正印 善神 留用
按照該節(jié)所講用神、廢神,由乙到庚為重卦巽卦的六個爻位,也即卦內(nèi)的六個用神,要留住、留用。由辛到甲不屬于巽卦所配天干,為外卦的四個天干,為四個廢神,要制服、去掉。矛盾極其明顯。
我們以小過卦命爻二爻庚金為例,用天干五合后的五行分定十天干是什么十神。
初爻 己 正印 善神 留用
二爻 庚 比肩 (我)
三爻 辛 傷官 惡神 制服
四爻 壬 偏財 善神 留用
五爻 癸 正官 善神 留用
上爻 甲 梟神 惡神 制服
乙 劫財 善神 留用
丙 食神 善神 留用
丁 正財 善神 留用
戊 七殺 惡神 制服
按照用神、廢神原則,由己到甲為小過卦的六個爻位,也即卦內(nèi)的六個用神,要留住、留用。由乙到戊不屬于小過卦所配天干,為外卦的四個天干,為四個廢神,要制服、去掉。其外卦中占了乙、丙、丁三個善神,都要留住,為我所用。如果一個卦真的是一個家庭的話,留用這么多的外部力量,這有很大危險。
這里不僅矛盾,而且混亂。
這里我們講出一個新的程式。如果《周易》六十四卦的每一卦都是一個家庭,無論東方西方,從古自今,天下家庭有其基本模式,有其相同性,比如血緣關系組合,天倫輩分組合,養(yǎng)育后代以及贍養(yǎng)老者責任等,家庭制形成社會組織中最基本也是最牢固的社會細胞性結構。這使得我們或許可以為《周易》六十四卦所有的卦,無論其天干是什么組合形式,設計出一個相同的十神模式。
以七殺為界。七殺以外,包括七殺,為外卦天干,為外卦十神。七殺以內(nèi),不包括七殺,為卦內(nèi)十神。理由是,七殺被認定是十神中第一兇神,是外來者,是專門來整治“我”、找“我”茬、要置“我”于死地的。七殺的這種性質決定了它屬于外部勢力,是外來力量之首惡。對應十天干,十神的生克次序是:七殺生正印,正印生劫財,劫財生食神,食神生偏財,偏財生正官,正官生梟神,梟神生“我”比肩,比肩生傷官,傷官生正財,正財生七殺。以七殺為界,七殺以外四神即四廢神,依次是:七殺、正印、劫財、食神。七殺以內(nèi)六用神便是:偏財、正官、梟神、比肩、傷官、正財。
《周易》六十四卦,任何一卦,無論是什么天干,都是這樣配置其十神。初爻是陽干,就以初爻為偏財,二爻為正官,三爻為梟神,四爻為比肩,五爻為傷官,上爻為正財。廢神依次是七殺、正印、劫財、食神。初爻如果是陰干則逆行,以初爻為正財、二爻為傷官,三爻為比肩,四爻為梟神,五爻為正官,上爻為偏財。四廢神順序不變,依次是七殺、正印、劫財、食神。
初爻為陰干的《小過》卦為例,用天干五合后的五行分定每個爻位上的天干是什么十神。
初爻 己 正財
二爻 庚 傷官
三爻 辛 比肩
四爻 壬 梟神
五爻 癸 正官
上爻 甲 偏財
乙 七殺
丙 正印
丁 劫財
戊 食神
初爻為陽干的《履》卦為例,用天干五合后的五行分定每個爻位上的天干是什么十神。
初爻 丙 偏財
二爻 丁 正官
三爻 戊 梟神
四爻 己 比肩
五爻 庚 傷官
上爻 辛 正財
壬 七殺
癸 正印
甲 劫財
乙 食神
其余類推。
有些道理。七殺之所以被稱作七殺,就是“逢七為殺”的意思,是以某一天干為“我”,以這一天干為基點,再向后數(shù)到第七個天干為七殺。比如由甲到庚七位,庚為甲的七殺,由乙到辛七位,辛為乙的七殺……七這個數(shù)的取出,正好是天干相隔六位相合后的一位。我們不妨作這樣的理解:天干五合中每一組相合都是隔六位相合,隔六位相合之后的第七位天干,是對該組相合天干最為不利的天干,是該組相合天干的七殺。而七殺是四廢神中第一位,猶如外部勢力總是把最大的力量部署在與我交界的地方。
偏財為父親,每一卦都是先安置好父星位置。正印是母親,是父親的妻子,不錯,在上古時期已經(jīng)實行族外婚,是父親去搶親搶回來的。
最后一個廢神總是食神,不錯,食神生財,它總是生卦內(nèi)的初爻的一個廢神,也即廢而不廢的一個廢神,是總要背叛廢神的一個廢神。
這樣的設計,確實有大道理、大奧妙、大神奇。比如說六合之內(nèi)一家人,六合之外皆異類。十天干的生克原則是陰生陽、陽生陰,同性之間,只克不生。六用神之中的陽干遇到四廢神之中的陰干,六用神之中的陰干遇到四廢神之中的陽干,即便發(fā)生交戰(zhàn),也會有一份似曾相生的情誼的牽扯。六用神之中的陽干遇到四廢神之中的陽干,六用神之中的陰干遇到四廢神之中的陰干,不僅發(fā)生戰(zhàn)斗,還往往會是朝死里爭斗。大神奇的地方在于,任何時候,我們拿到一個八字,一過眼,就已經(jīng)知道了那兩個天干是這個八字的壞字:四廢神中與自己爻位天干同性的哪兩個天干。并由此我們可以歸納出規(guī)律性的一句話:
七災八難九下坡,終究回到外婆家。
八字原局中,行運大運中,只要遇到第七個廢神,即是七殺,是災厄的制造者,第八個廢神是正印,是族外婚姻的對象與來源,所謂一房好妻旺三代,一房惡妻三世衰,一個家庭的悲劇的產(chǎn)生,也往往來自婚姻。第八位是劫財廢神,是外族中的食神的守護神,是對抗、克制初爻用神從外族中取得受生能量。第九位是廢而不廢的食神廢神,是外卦中的叛逆之神,像是卦內(nèi)初爻用神的外婆家一樣成為“我”的財源興發(fā)之地,“終究”一詞,我們用了諧音,“究”即“九”的意思,九之后是第十位廢神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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