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就要放假了,聰明的小伙伴們一定能猜到今天要跟大家聊的話題了吧!
對了!今天要跟大家聊的就是加班這件事。
假如,在接下來的清明節(jié)小長假里你需要加班,你知道自己的加班工資該怎么算么?
關于加班工資,那些容易弄懵腦子的問題都明白了么?
清明節(jié)加班工資怎么算?
今年清明節(jié)小長假是4月2日-4月4日這三天休息。
在聊這個話題的時候,我們必須先設定一個前提:您是一位標準工時制的員工。正常狀態(tài)下,您是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員工。簡單地說,你每天朝九晚五,每周做五休二。
那么,在這三天里假如你加班了,就應該獲得補休或者加班工資。
假如你正好在4月2日和4月3日這兩天加班,那么,你可以有兩種選擇:
①要求單位給予補休,補休時間等同你加班的時間。也就是說,每加一天班,就可以得到一天的補休。
②要求單位另支付200%的日工資。
而在4月4日這一天,是清明節(jié),為法定節(jié)假日,假如你加班的日子正好是這一天,那么單位必須另行支付三倍日加班工資給你!
問題來了!
●補休和加班工資那個“大”?《勞動法》規(guī)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所以,很明顯,從順序上講,補休應該是第一選擇。
●所有的加班都可以用補休來解決么?
既然補休是第一選擇,那好啊,老板說以后咱們公司所有加班都用補休來解決好了!這樣可以嗎?
不可以!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不能用補休來解決。
“做一休一”,有加班費么?
小王在某服裝公司從事銷售工作,勞動合同約定,小王的崗位經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實行做一休一輪班制,工作時間參照公司開店和關店時間,每天10.5個小時,輪到法定節(jié)假日也不休息。因此,經常會出現即使如元旦、春節(jié)等法定假日小王仍要正常上班的情況,可他從來沒拿過一分錢加班工資,小王感到很郁悶,難道就因為做一休一,自己在那么多節(jié)假日的付出就沒有回報了嗎?
在加班這事兒上,勞動者常常會被引入一些誤區(qū),類似小王這種“做一休一”就是其中最為常見的一種。
公司認為小王的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工作一天休息一天,一年中包括法定節(jié)假日的工作時間是182.5天,每天工作10.5個小時,共為1916.25個小時,未超過2000小時的標準工作時間,所以不同意支付加班工資。公司的觀點正確么?
●綜合計算工時制到底是什么?綜合計算工時制是按照一定周期如周、月、季、年等綜合計算工作時間。
在綜合計算周期內,某一具體日、周的實際工作時間可以超過8小時、40小時。
但是,綜合計算周期內的正常工作時間應當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相同,超出部分視為加班。
據《關于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復函》規(guī)定,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yè),在綜合計算周期內,如果勞動者的實際工作時間總數超過該周期的法定標準工作時問總數,超過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而延長的工作時間是要按本人工資的150%拿加班工資的。
既然這樣,那像小王這樣并沒有超過標準工時的是不是就拿不到任何加班費了?
并不是。按照相關規(guī)定,即使企業(yè)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在法定節(jié)假日安排工作的都應另外支付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的報酬。
★記住一個萬用法條: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一律算加班,應另外支付3倍工資即可。
彈性工作制=沒加班費?
職場上有一類人,比如一些公司的銷售、外勤,他們不用每天進單位打卡,也沒有什么朝九晚五的說法,所以,一些單位就說了,我們實行的彈性工作制,所以根本就沒有加班的說法,自然不用支付加班工資了!
這個說法對嗎?
所謂的彈性工作制,法律上叫“不定時工作制”。
如果你們單位實行的真是不定時工作制,除了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的確是不能獲得加班工資的。
但是,天真的小伙伴們?。?/font>
千萬不要被單位給隨隨便便糊弄了!
這個彈性工作可不是你們單位自說自話能算數的!
假如,你們單位HR拿這個來敷衍你們,那么立馬請他們拿出證據來!用人單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是需要人保局審批的??!
當然,萬一,你們的HR真把批復給你扔桌上了,那咱也別慫!不定時工時制可不是什么萬用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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