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網訊(通訊員李佩隸報道) 一個年僅5歲的男童尚未在懵懂未知的世界中真正找到屬于自己的存在,便在親生父親皮帶、搟面杖的殘忍毆打之下逝去了幼小的生命。2月3日,昌吉州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了公開宣判,被告人劉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2014年6月19日18時許,被告人劉某某在呼圖壁縣幸福路10號樓北側出租房內,因被害人(其子,以下同)喝臟水難以糾正,怒由心起,先后用家中的皮帶和搟面杖對兒子的頭面部、腿部、胳膊等處進行抽打。被毆打后的被害人吃完晚飯因身體不適便臥床休息。次日凌晨5時許,被告人劉某某發(fā)現被害人身體異常,遂立即將其送往醫(yī)院治療,經醫(yī)生檢查確認被害人已失去生命體征。得知該情況后,被告人劉某某將被害人從醫(yī)院抱走,醫(yī)務人員見狀隨即報警。經法醫(yī)學尸體檢驗鑒定:被害人系被他人用鈍器傷及頭部致顱腦損傷而死亡。
歸案后,被告人對其犯罪行為供認不諱,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劉某某僅因瑣事,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且后果嚴重,應當依法懲處。鑒于被告人劉某某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本案系親屬之間因家庭矛盾而引發(fā)的犯罪,可依法從輕處罰,遂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作出上述判決,宣判后,被告人表示服從法院判決,未提起上訴。
合上厚厚的卷宗,法官仍在為這個逝去的幼小生命扼腕嘆息。劉某某自己不識字,沒有文化,在他執(zhí)拗的思想中一直秉承著“富養(yǎng)女孩,嚴管男孩”的傳統(tǒng)教育理念,最終釀成了此次人倫慘劇。通過這樣一個案件,法官希望大家能從中汲取教訓,擯棄家暴式教育的錯誤理念,也希望全社會能樹立起對家庭暴力“零容忍”的態(tài)度,關愛未成年人的成長,讓孩子真正成為這個美好世界最美麗的天使。
來源:昌吉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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