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耗在清代延續(xù)了明代的做法,不過由于地方官員的利益相關(guān),火耗不斷增加差額就歸地方官員所有了。
因此于成龍去火耗自然要損害清朝官員利益,名臣于成龍去火耗到底成功了么,歷史上康熙年間確實(shí)發(fā)過禁令禁止火耗,不過并沒有發(fā)生實(shí)質(zhì)作用,因此火耗禁止一事也是不了了之,延續(xù)了下來(lái)。
1661年(清順治十八年),于成龍被任命為羅城縣知縣,在任上明確保甲制度,百姓安居樂業(yè),全力耕作土地。1667年(清康熙六年),于成龍升任四川合州知州。后遷任湖廣黃岡的知州,歷任代理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撫和總督、加兵部尚書、大學(xué)士等職??滴醵耆刖┯P見。后升任江南江西總督。
于成龍?jiān)?0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舉“卓異”,以卓著的政績(jī)和廉潔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愛戴,被康熙帝贊譽(yù)。
康熙二十三年,朝廷命令于成龍兼管兩地巡撫的政事,不久便在任上去世。被康熙帝追贈(zèng)為太子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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