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什么程度必須離婚?作為一個婚齡二十年的過來人,我來總結(jié)一下:
1.感情淡漠,行同路人。
感情是維系夫妻關(guān)系的紐帶,如果夫妻雙方毫無感情可言,既沒有噓寒問暖,也沒有互相關(guān)心,雙方眼里心上都沒有了彼此,還是好聚好散,各自尋找幸福的好。
2.怒目而視,拔刀相向。
不管是對配偶還是對孩子,不管是“以愛為名”還是有什么強硬的理由,家暴都不能容忍。家暴,說明這個人性格有缺陷,情緒不能自控,跟這樣的人在一起生活,別說對孩子成長不利,甚至連生命安全都會受到損害,一旦家暴,必須離婚。
3.不良嗜好、屢教不改。
黃、堵、毒,能沾染上這些不良嗜好的,都是自制力薄弱的人,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生活事業(yè)壓力大,遇到一點挫折就去尋求安慰。一旦沾染上黃賭毒,就像跳進(jìn)萬劫不復(fù)的魔坑,難以自拔。屢教仍然不改,那么果斷離婚是保護(hù)自己和孩子的唯一出路。
4.出軌。
彼此忠誠是愛情婚姻的保障,不論是精神出軌還是肉體走私,都是不能容忍的,選擇將就,心里卻很難真正原諒,不如當(dāng)斷則斷,放下過去,放了對方,也保全了自己。
5.三觀嚴(yán)重不和。
兩個“好人”過不下去,多數(shù)是這個類型。上至買房賣地,下至養(yǎng)育兒女,什么事都不能看法一致,方法統(tǒng)一,必定會鬧的雞犬不寧,心累神傷。夫妻在一起磨合幾年,仍不能互相“改造”成功,仍然不能達(dá)成“共識”,就趁早離婚吧。
6.無性婚姻。
俗話說“床頭吵架床尾和”,這就是說性生活的重要性,性是夫妻生活的粘合劑、潤滑油,能使夫妻更親密,感情更牢固。身體正常的夫妻,沒有魚水之歡是不正常的,也是不人道的。配偶口口聲聲說愛你,卻不跟你行周公之禮,“愛”要大打折扣的。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兩個人相愛不容易,相守更難。一旦出現(xiàn)以上情況之一,恐怕婚姻就很難維系了,要是連中三招,就趁早離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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