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范疇不是柏拉圖的首創(chuàng),而是全部挪用歷史上的巴門尼德《論自然》的殘篇8描述存在的諸范疇,不宜被解讀為柏拉圖的范疇論學說。諸范疇從屬于辯證術的八組論證結構,而八組論證表明,埃利亞派的“一切是一”既可以證成,也可證偽。此外,八組論證明顯改造了埃利亞派對非存在和意見的否定,有意討論了非存在和現(xiàn)象。
另一種主要現(xiàn)代研究關注八組論證的邏輯推論過程,延續(xù)普羅克勒斯時代就已經有的邏輯路向,認為這部對話只是邏輯練習,是學園弟子的哲學入門課程,不具任何特殊意義。例如,羅賓遜(R. Robinson)認為,《巴門尼德》的重點是八組假設的邏輯推理過程,而八組假設本質上是邏輯訓練,不抵達任何深刻教義,練習者經過這種邏輯鍛煉之后,日后或可洞見真理。[14]門沃德(C. Meinwald)同樣質疑探究《巴門尼德》整體意圖的傳統(tǒng)做法,認為這篇對話所有疑難的關鍵即論證,而所有論證只應該從字面意義理解,她否認所謂的潛層含義,她的工作主要致力于梳理《巴門尼德》的論證。[15]這種立場很難解釋這部分與前一部分的關系,走到極致就是瑞爾(G.Ryle)的主張:對話的兩個部分是柏拉圖從他的書架上取下兩部未完成書稿,用“些許而非充分的必要關聯(lián)”連接在一起。[16]
如前所述,巴門尼德的辯證術展示在對話中有著嚴肅的問題語境:各種獨立分離出“存在”的探究路向遭遇諸多困境后,該將哲學思考轉向何處。柏拉圖在《理想國》卷七討論了辯證術在探究真理過程中的地位。哲人超越生成把握存在時,靈魂為適應由生成轉向存在的眩暈和痛苦,要先借助“關于一的研究”和數學緩和攀升過程中的不適(525b),然后借助辯證術徹底超越感官,上升到“每個東西其所是”,最后,靈魂憑借思本身把握“善”(532b)。辯證術的意義不僅在于技藝性,更在于作為靈魂上升過程的關鍵步驟(533d)。
晚期對話《斐勒布》也討論過辯證術與哲學的關系,其中完整交待了一與多的存在之爭如何引出形相(或理念),也就是辯證術的產生背景(13e以下)。在《斐勒布》中,少年蘇格拉底曾經用來反駁芝諾的論證再現(xiàn)于普羅塔庫斯之口,成年蘇格拉底稱這套說法為“關于一和多的陳詞濫調”,“人們認識到它們是小孩子把戲”和“邏各斯的障礙”(14c-d),辯證術作為解決一與多難題的新方式出現(xiàn)。
此外,蘇格拉底還談到,自哲學生涯伊始,他就確定一些東西為善,如思想、知識、心智等,但他遭受了邏各斯的考驗,辯證術是他找到的應對方法(17a),他稱之為“本人永遠熱愛的更漂亮的方法”(16b)和“神賜給人的禮物”(16c)。辯證術出自對本原問題的探究:“任何據說存在的東西都出自一和多”,因此需要“確定理念”(16c)。
《斐德若》說辯證術家是對區(qū)分與結合(διαιρ σεων κα συναγωγ ν)有愛欲之人,所謂辯證術之合即“統(tǒng)觀分散在各處的東西,然后把它們引領至一個形相……”(265d);辯證術之分即“按其自然生長的關節(jié)處依據形相切分這個……”(265e)。形相作為一種自然標準出現(xiàn)在辯證術中:辯證術的兩個組成部分——結合與區(qū)分——必須借助形相(理念)完成,形相(ε δο )與類(γ νο )同義。
《巴門尼德》因循同樣的柏拉圖式問題次序展開:在第一部分,芝諾關于一與多的論文引出蘇格拉底借形相(即理念)討論一與多,巴門尼德批判形相,揭示出存在論的共同困境,從而引出辯證術;在第二部分,巴門尼德圍繞一與多(他者)展開辯證術的具體論證。
最后必須注意,柏拉圖式的辯證術伴隨一種關于靈魂特殊愛欲的討論。這也是《斐德若》與亞里士多德《修辭學》和《論題篇》在討論辯證術時的最明顯差異,柏拉圖突出辯證術作為愛智活動朝向真理的最佳方式;亞里士多德強調辯證術檢驗命題的具體功能(《論題篇》101a20-b4)。[17]柏拉圖無意對作為工具的辯證術理論做出嚴格的系統(tǒng)論述,他把辯證術置于探討靈魂愛欲的語境下討論其意義,在《巴門尼德》中,無論是巴門尼德反駁形相論,還是八組辯證術演示,都包含大量詭辯論證。
《斐德若》說辯證術家的靈魂具有一種神圣的瘋狂(149e),蘇格拉底自稱是其中一員。這些人是“沉迷于聽邏各斯的病人”(228b),他們的生活方式是追逐邏各斯,蘇格拉底表示斐德若利用書中的邏各斯,可以把他引誘到任何地方(230b)?!栋烷T尼德》有兩個細節(jié)突顯愛欲:柏拉圖把芝諾描述為巴門尼德的寵兒(παιδικ ),這個詞指男同戀關系中的少男一方(127b);巴門尼德把自己涉身邏各斯海洋的活動比作被迫步入愛欲(137a)。辯證術把對邏各斯有愛欲的人引向真,正如巴門尼德教導少年蘇格拉底,要通過辯證術借助形相“徹底訓練自己并可靠地洞見真理”(136c7)。
第二部分八組論證的前兩組篇幅龐大,圍繞諸范疇詳細展開,同一個假設推出截然相反的結論,若一存在,則既可無、又可有諸范疇。諸范疇對于“一”是否成立,取決于如何預先定義“一”和“是/存在”。假設一的前提“如一在”(ε ν στιν)實際上是“一是一”,即只是“一”;假設二的前提“一若在”( ν ε στιν)實際上是“一存在”,即同時是“一”和“存在”。
后六組論證都非常簡短,有時是爭辯術或智術玩笑,看似只是為了湊成辯證術的兩兩對應結構,一個假設及其對立面可以交互得出相反結論。其中形式上最特殊的是第七組,它不是邏輯推論,而是文學比喻。伯納德特(S. Bernardete)注意到這一點,他認為第七組是中心,其余七組圍繞它的主題收攏與展開,這組論證呈現(xiàn)的正是蘇格拉底哲學之起點,這兩個比喻是理解八組論證整體意圖的基礎。[18]
第七組屬于后四組“否定性”論證,前提假設是“一不存在/非一”(160b-163b),它用到“做夢”和“觀看影子畫”兩個比喻(164d、165b、d)。當不存在一時,人類思想如同做夢一般對待一與多,又如同觀看影子畫時遠觀為一近看則多(164d-165d)。做夢和觀看影子畫代表了靈魂的想象與認識活動,人類經驗中的許多個具體的一可被理解,潛藏在一切之后的那個作為最終普遍原則的“一”是人類無法感知與認識的。假設七提示,人類自以為把握到的“一”實則只是夢中的瞬息,依舊存在于人類的靈魂活動中,這暗示“一”并非自在的實體。但是,與此同時,若沒有“一”,一切就只能是破碎蕪雜的現(xiàn)象。假設七揭示出,包括“形相”在內的種種存在論學說至多只真理的相似者,而非真理,關于存在的種種學說實則仍是基于人類靈魂經驗的“看似如此”。
第七組呈現(xiàn)了人類經驗與“存在”的復雜交融,呈現(xiàn)了靈魂與存在問題的關聯(lián),指向探究存在的新路徑——由探究靈魂是什么來追問存在是什么,伯納德特稱之為“存在論的靈魂學(ontological psychology)”。在《巴門尼德》第一部分,少年蘇格拉底走向靈魂的嘗試被巴門尼德用論證技巧破壞,少年蘇格拉底只是隱約地意識到靈魂與存在之問的關聯(lián)。朗佩特(L. Lampert)從伯納德特提示的存在論靈魂學看到,《巴門尼德》最終揭示了邏各斯之于哲學探究的意義與限度?!按嬖谡撿`魂學”的起點是蘇格拉底的“認識你自己”,這意味著經由人類的自我認識來理解人類的認識方式。邏各斯的技藝或知識是哲學探究的必要工具,人可以借助它展開對靈魂經驗的研究,由于靈魂學是一種屬人知識,人可以由此通往一種朝向整全的存在之問。倘若沒有這種存在論意義上的靈魂學,人類無法擺脫以幻象為基礎的經驗世界。這種新路徑兼具政治面相與哲學面相,一方面指向對各色靈魂與各種生活方式的認識,另一方面指向特殊靈魂的愛欲,指向存在之問。
結語:《巴門尼德》與形而上學問題
《巴門尼德》的少年蘇格拉底形象代表了一種新哲學開端時的形態(tài)。盡管這部對話揭示出形相論的原初困境,成年蘇格拉底日后仍堅持借助形相完成論證,形相始終保持與可感知事物的基本區(qū)分,兼具類的含義和價值指向。巴門尼德的第一輪盤詰始于四類事物是否都具有形相(130b-e),這個提問來自他從此前蘇格拉底與亞里士多德交談中看到的“美而神圣的”動機(135d)。這個動機在《斐多》中就是以“善”為最高本原的目的論宇宙,在《理想國》中就是靈魂超向“善”的上升。在這兩部對話中,成年蘇格拉底論證時使用的形相論與《巴門尼德》的少年蘇格拉底形相論沒有本質性的改變。[19]柏拉圖筆下的蘇格拉底從未放棄過少年蘇格拉底的神圣動機,這個動機顯得出于正確意見的考慮,其實蘊含了對存在論問題的深層思考。
盡管少年蘇格拉底把形相與事物的價值密切關聯(lián),柏拉圖的蘇格拉底卻并不是個道德學家,蘇格拉底轉向的關鍵恰恰在于發(fā)現(xiàn)邏各斯。正如施特勞斯明確指出,柏拉圖是“最初在邏各斯中'尋求庇護’的人”,他借助關于事物的邏各斯繞開事物的紛繁復雜,發(fā)現(xiàn)唯一“進入事物真正原因”并“向人敞開的通道”。少年蘇格拉底堅信正義有形相,這是因為,對于正義而言,形相的意義在于,當人們談論“正義”的時候,完滿的正義不會出現(xiàn)在人們的行動中,只會作為一種理念出現(xiàn)在邏各斯中,正義之形相是一種標準,充滿含混的人類行為則無法充當這個標準,惟有憑借邏各斯、憑借形相,人類才能認識德性的超越性。[20]
《巴門尼德》令人困惑的結尾最終照應著柏拉圖對辯證術與真理關系的基本看法,八組假設經過繁瑣而漫長的論證,走向一個“既是(或顯得是、或變?yōu)?、或顯得變?yōu)椋?亦是(或顯得是、或變?yōu)?、或顯得變?yōu)椋鼻摇凹确牵ɑ蝻@得非、或變得非、或顯得變得非)/亦非(或顯得非、或變得非、或顯得變得非)”的未定結論(166c2-5),而非得出一種關于最高存在的肯定性學說,這一點正是柏拉圖與后世柏拉圖主義者們的關鍵差異。
注釋
[1] G.R. Morrow and J. M. Dillon,Proclus’s Commentary on Plato’s Parmenides, New Jers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7, pp.29-38. J.D. Turner, K. Corrigan ed.,Plato'sParmenidesand Its Heritage, Volume I, Atlanta:Society of Biblical Literature, 2010, p.34.
[2] R. Reames, E. Schiappa,Logos without Rhetoric: The Arts of Language before Plato,Columbia: The University of South Carolina Press,2017, p.1.
[3] 海德格爾,《柏拉圖的》,溥林譯,北京:商務印書館,頁179,頁245-278。
[4] 本文使用柏拉圖著作參照伯奈特(Burnet)版,見Platonis Opera, John Burnet ed.,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03。《斐德若》、《斐多》為劉小楓譯文(《柏拉圖四書》,北京:三聯(lián)書店,2015),《書簡七》為彭磊譯文(《柏拉圖書簡》,北京:華夏出版社,2018),《智術師》為柯常詠譯文(未刊稿),其余未標注者為筆者自譯,引用時隨文標斯蒂凡碼。
[5]K.M. Sayre,Plato's Literary Garden:How to read a Platonic dialogue, Indiana: 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Press,1995, pp.1-32.
[6]對參《泰阿泰德》153a。
[7] K. M. Sayre,Plato’ Late Ontology, Las Vegas: Parmenides Publishing, 2005, p.15.
[8] F-G. Herrmann,Words and Ideas: The Rootsof Plato’s Philosophy, Swansea: The Classical Press of Wales, 2007,pp.95-138.
[9] Sayre,Plato’ Late Ontology, p.14.
[10] K. Dorter,Form and Good in Plato’s Eleatic Dialogues, Californi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4, p.65.
[11] K. Dorter,Plato'sPhaedo: An Interpretation, Toronto: 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 1982, p.127.類似觀點參L. Gerson, “Harold Cherniss and the Study of Plato Today”,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Philosophy, vol. 52, no. 3, 2014, pp.397-410.
[12] “理念”在《巴門尼德》中出現(xiàn)在132a2、133c8,134c1,替代形相和類。有學者認為柏拉圖使用的這個詞與“形相”有細微差別,前者更側重于本質、特征,而非“類”。對參《理想國》507c、596b。
[13] 柏拉圖,《巴曼尼得斯篇》,陳康譯注,北京:商務印書館,1982,頁15-22。
[14]R. Robinson,Plato’s Earlier Dialectic,Oxford:Clarendon Press, 1953,p.264.
[15] C. Meinwald, Plato'sParmenides, Oxford: OxfordPress, 1991, pp.21-23, p.125.
[16] G. Ryle, “Plato’sParmenides”, inStudiesin Plato’s Metaphysics. edited by R. E. Allen, New York: Routledge & Kegan Paul, 1965, p.145.
[17] J. Fink,The Development of Dialectic from Plato to Aristotle,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2, pp.1-23. M. Spranzi,The Art of Dialectic between Dialogue and Rhetoric: The Aristotelian Tradition, Amsterdam:John Benjamins Publishing Company, 2011.
[18] S. Benardete, Plato’sParmenides:ASketch, inTheArchaeologyoftheSoul:PlatonicReadingsofAncientPoetryandPhilosophy, 2012, Indiana: St. Augustine’s Press, pp. 229-43. L. Lampert,Reading Bernadete:A NewParmenides,Interpretation, vol.44, 2018, spri., pp.403-423.
[19] 康福特(F.M.Cornford)提出第一部分的“形相論”論證與《斐多》中的“形相論”相悖,這個觀點曾經一度成為定論(F.M.Cornford,PlatoandParmenides:Parmenides’WayofTruthandPlato’sParmenides, Reprinted by London: Routledge & K. Paul, 1980)。多特后來指出,討論《巴門尼德》與《斐多》的形相論是否一致的關鍵不在于對形相論的具體建構,而在于形相與善的關系(K. Dorter,FormandGoodinPlato’sEleaticDialogues, Californi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4)。
[10] 施特勞斯,《霍布斯的政治哲學》,申彤譯,江蘇:譯林出版社,2012,頁170-174。
作者簡介
曹聰,現(xiàn)任教于揚州大學哲學專業(yè)。中山大學哲學博士,倫敦大學學院(UCL)訪問學者。主要從事古希臘哲學、西方政治哲學和中西比較古典學研究。主要專著有《蒙以養(yǎng)正:哲學與青年教育》(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即出),譯著有《盧梭導讀:施特勞斯講疏》(即出)、《哲人的道德與自然:尼采講疏》(2017)、《靈魂的轉向:柏拉圖的》(2015)、《哲學的自傳:盧梭的》(2011)、《懼怕差異》(2010)、《古代悲劇和現(xiàn)代科學的起源》(2009)等。在《世界哲學》、《哲學與文化》、《古典研究》等境內外重要學術期刊發(fā)表論文多篇。主持一項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柏拉圖《巴門尼德》翻譯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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