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政權建立之初,當時努爾哈赤建立的政權叫后金,已經(jīng)有了八旗官制,后來清軍入關,對官制又重新審定,指定了王公貴族和一般官員的登基,一共分為十四等,有二十個級別。
清朝王公貴族登基有七個級別,分別是親王、郡王、貝勒和貝子、鎮(zhèn)國公、輔國公、臺吉、塔布囊,這些爵位都是可以世襲的,而世爵又分為五個登基,叫做公、候、伯、子、男。
到清朝中后期,官制已經(jīng)很完美了,一共有九品十八級,除了文武官員的九品之外,還有光祿大夫、資政大夫、通奉大夫、通議大夫、中議大夫、中憲大夫、朝議大夫、奉政大夫等。
清朝時的九品官制也能讓家人受惠,比如老公被封為公、候、伯等爵位的,他的正妻也是一品夫人,以下的則分別是淑人、恭人、宜人、安人、孺人等,當然這是九品以上才有,九品一下就不惠及妻子了。
清朝的封爵制度,很大程度上沿襲了明朝的,舍利了“三公”和“三孤”,尤其是“三公”這個官職,其實是個虛職,嚴格來說它就是忽悠人的,只是聽起來好像很厲害的樣子罷了。
“三公”分別是指太師、太傅、太保,都是正一品的官員,還有從一品是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這些官職很多是管理皇子讀書學習的,有時也負責修史,但他們都是不掌權的。
師、傅、保這些官職,在清朝沒有任何實權,所以皇帝對這些官職隨意封賞,看你順眼就給你一個太師當當,其實這樣的官吏職權還不如一個縣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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