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被尊祀為“人文初祖”,炎黃子孫一詞也成為幾乎所有華人的自稱。但即便如此,在現有的歷史學研究框架內,黃帝仍然只能算作“傳說”人物。
這是因為,除了史書當中對黃帝的半神話色彩的記載外,還沒有確鑿的證據可以將這位傳說中的人物具象化。而現有的考古證據也證實,先夏時期的古文字還局限在對單個物件的描述和符號刻畫上,尚未連字成句。
這也就意味著,即使是《國語》《史記》這類相對權威的史學著作,對黃帝事跡的種種記載,也并非源自黃帝時代的史官記述,而是后人從模糊的口耳相傳記憶里整理和重塑的結果,時間間隔可能長達數千年,難免摻雜不少臆想的成分。
不過,這并不等于黃帝是春秋以后史官憑空捏造出來的共祖人物。由于文字系統(tǒng)的斷層,我們已經不大可能從微觀的角度完全還原黃帝作為個體所生存的具體年代和地望,但宏觀角度的黃帝,卻已被考古發(fā)現所證實,并和史書記載的脈絡框架形成了高度吻合。
共識1:黃帝并不是具體的某個人,而是一個族群。炎黃在史書中幾乎是同一個時代的人物,其中:炎帝在《帝王世紀》中留下名號的共有八位:“'炎帝’之號,凡傳八世:帝臨魁、帝承、帝明、帝直、帝嫠、帝哀、帝榆罔”,史書也都認為炎帝并非單獨的某個人,而是每一代首領的共同稱謂,有說炎帝有七十世的,也有說十七世的,《史記》則說“炎帝五百三十年”。
黃帝的情況同樣如此,史載“黃帝三百年”,至于黃帝時代是否持續(xù)了300年,我們不得而知,但這至少說明了黃帝是一個部族首領的共同稱謂的基本事實。
共識2:黃帝和炎帝同源,但在時間順序上黃帝要晚于炎帝,二者應當是先后崛起的兩大部族分支,而絕非具有直系血緣的兄弟倆。這一點,早在唐朝時史學家司馬貞就有著清醒的認識,“昔少典娶于有蟜氏,生黃帝、炎帝。少典者,諸侯國號,非人名也”。
炎帝的活動區(qū)域,歷朝歷代以來基本沒有爭議,均指向姜水,也就是關中西部以岐山、武功為中心的渭水一帶,直到西周時,這里都是姜姓部族的主要聚居地。黃帝的地望爭議比較大,但一個不爭的事實是,黃帝的活動區(qū)域不會離炎帝過遠,至少應同在黃河流域,如此才能先后與炎帝、蚩尤部族發(fā)生歷史關聯(lián)。
共識3:黃帝構建了一個更高等級的部落政權,突破了原本以血緣為紐帶的眾多小氏族聚落群的割據,從某種意義上講,黃帝“統(tǒng)一”了北方,其輻射和影響區(qū)域囊括了關中的炎帝族和豫北魯西的蚩尤族?!妒酚洝酚涊d黃帝的版圖“東至于?!髦玲轻肌现两睒O葷粥,合符釜山,而邑于涿鹿之阿”。
如果我們把史書記載中這些關于黃帝的宏觀的事跡去和考古發(fā)現比附,會發(fā)現一個與此高度吻合的文化遺存—仰韶文化。
仰韶文化是我國黃河中游地區(qū)重要的新石器時代考古學文化,其持續(xù)時間大約在公元前5000年至前3000年,分布空間大約130萬平方米,被譽為“孕育華夏文明核心基因”。
之所以有此美譽,是因為仰韶文化時期,農業(yè)成為經濟基礎,并出現了大規(guī)模的人口增長,判定文明誕生標志的幾大要素,諸如穩(wěn)定的居所(城邑)、等級分化(階級)、信仰體系(宗教)、公共建筑(高度的社會組織能力)等,都在仰韶文化時期大規(guī)模出現。
到仰韶文化中期,也就是距今5000到6000年左右時,陜西渭河上游的寶雞、扶風、岐山一帶出現了仰韶文化半坡類型,以出土繩紋為主要特征,用圓形陶刀作為切割谷穗的農業(yè)生產用具。
半坡類型的分布范圍與史書記載的炎帝活動地域高度吻合,且出土日用陶器以泥紅陶和夾砂紅褐陶為主,聚落房址灶坑旁常鑲置有用于保存火種的陶罐,諸多特征都與史書記載的炎帝尚紅、用火契合。
就在半坡類型幾乎主導了仰韶文化主體的時候,以河南安陽為中心的豫中、豫北、冀南一帶,出現了一支帶有明顯半坡因素的地方考古學文化變種:后崗—大司空村類型,典型器物是折唇球腹壺。
后崗—大司空村類型在吸收了毗鄰的山東北辛文化以及后來的大汶口文化諸多因素后,影響范圍迅速擴大,與半坡文化形成了正面交鋒。比如,在靠近陜北的內蒙古準格爾旗魯家坡遺址就同時出土了半坡文化特征的繩紋翁和后崗文化的折唇球腹壺,按時兩支族群勢力同時進入了該地。
后崗—大司空村源出半坡,卻強于半坡,并最終與半坡分庭抗禮,輻射范圍甚至已抵達陜北和河北涿鹿,這一考古學文化現象,頗有點“蚩尤姜姓,炎帝之裔也,蚩尤逐炎帝榆罔而自立”的寓意。
但就在半坡類型和后崗—大司空村類型火熱交鋒的時候,在以河南三門峽為中心的黃河三角洲一帶,同樣帶有濃郁半坡特征的仰韶文化地方變種:廟底溝類型(也叫西陰文化)強勢崛起,時間節(jié)點在公元前3500年左右。
廟底溝類型以出土花瓣紋、旋紋為主要特征,居民用長方形陶刀作為切割谷穗的農業(yè)生產用具,這和用圓形陶刀的半坡居民有著顯著區(qū)別。
廟底溝類型一經出現,其姿態(tài)甚至比后崗—大司空村類型更為強勢,大有“東征西討”之勢。西向,關中的半坡類型被廟底溝文化取代,就連黃河上游的蘭州也出現了廟底溝文化遺存的身影;東向,后崗文化從華北平原銷聲匿跡,就連向來自成一體的山東大汶口文化都出現了廟底溝特有的花瓣紋、旋紋。
可以說,正是在廟底溝類型出現之后,包括傳統(tǒng)中原在內的黃河流域的各支仰韶文化地方類型開展了一次波瀾壯闊的統(tǒng)一運動,原本同異各半的地方文化變種,都被廟底溝強勢主導,比如原本使用圓形陶刀的半坡居民被迫改用長方形,在墓葬用具上,也出現了趨同。
當然,僅憑上述論斷,還不能直接將半坡類型與炎帝、后崗類型與蚩尤、廟底溝類型與黃帝畫上等號,但如果從宏觀角度去和史書記載對比,三種文化類型的存續(xù)時間、鼎革興替順序以及分布范圍,無不同三帝吻合。
其所呈現的,剛好是蚩尤逐炎帝,黃帝殺蚩尤并吞炎帝的歷史主體脈絡。
值得一提的是,廟底溝類型出土陶器上,普遍發(fā)現了以爬行動物龜、蛙為題的動物圖案,與商周時期金文上出現的上人下龜圖形文字十分相似,古文字專家稱之為“天黿”。
結合《國語》記載的周人自述“我姬氏出自天黿,猶言出自黃帝”,郭沫若等一眾古文字專家考證,所謂的“天黿”即“軒轅”。
所以,黃帝部族的物質遺留是仰韶時代的廟底溝類型,已成為考古學界的一種宏觀共識。
然而,就在廟底溝打破古代部族間的血緣壁壘,大有將中國帶入一個由不同血緣族群重疊擠壓的復合式早期王權政權之時,強勢的廟底溝族群(黃帝)族群卻突然間土崩瓦解了。
和山東大汶口文化漸變?yōu)樯綎|龍山文化,山西荊村文化發(fā)展為三里橋文化這種“繼承制”模式不同,廟底溝類型并未直接演變?yōu)辇埳轿幕窃獾搅酥夂椭亟M。
豫西、晉南這塊廟底溝類型統(tǒng)治的核心區(qū)被山西芮城西王村類型直接取代,鄭洛地區(qū)原本以廟底溝類型為主導的王灣一期文化被秦王寨文化取代;渭河上游廣大區(qū)域成為了馬家窯文化的勢力范圍。
原本已經退出歷史舞臺的半坡典型農具—圓形陶刀,重新出現在半坡居民的文化遺存中,僅陜西臨潼姜寨遺址四期就一次出土了近300件。
在黃帝族龍興之地河南三門峽鑄鼎原西坡遺址,考古工作者發(fā)掘出了屬于長江流域屈家?guī)X文化的典型器物:簋形器。
種種跡象似乎都在告訴我們,在黃帝族統(tǒng)一天下后,其所創(chuàng)造的考古學文化遺存,并未作為主體遺傳因子演變?yōu)樾碌目脊艑W文化,而是遭到了內外諸多勢力的聯(lián)合圍攻。
這其中,既有原本已經歸附黃帝的炎帝族(半坡類型),也有新崛起的鄭州秦王寨族群和北上的三苗族群(屈家?guī)X文化)。
彼時的中國,多元一體化進程出現了曲折和反復,亂葬崗、人殉、祭祀遺存在中原的大量出現,暗示著不同部族間血腥的沖突與對抗,原本漸趨歸一的文化族群再次上演了諸侯紛爭的戲碼。
而黃帝族的直系后裔,活動區(qū)域也龜縮到了鄭州河洛一帶的雙槐樹和青臺一帶,但即使是在這塊狹小的區(qū)域內,雙槐樹和青臺兩處遺址也是各自為政、互不統(tǒng)屬。
《國語》曾有記載:“凡黃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為十二姓,姬、酉、祁、己、滕、箴、任、荀、僖、姞、儇、依是也。惟青陽與蒼林氏同于黃帝,故皆為姬姓”,黃帝子部族的復雜性,或許正是廟底溝類型從一統(tǒng)再到分崩離析的真實寫照。
需要說明的是,廟底溝的瓦解,并不意味著文明的倒退,反而是中華文明在融合過程中必不可少的碰撞與嘗試。至于黃帝族的“統(tǒng)一”為何沒能延續(xù)下去,或許同某一代強勢的黃帝族首領意外去世有關,或許是黃帝族內部發(fā)生了內訌,抑或者是突然降臨的自然災害(《竹書紀年》記載黃帝之死時說:“一百年,地裂,帝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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