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連”,就是把兩筆或更多的筆連接在一起的寫法。如“反”字,原需四筆寫成,草書卻把上一筆的結束與下一筆的起始連在了一起,一筆便寫成了“反”。再如“玄”字,原需五筆寫成,草書卻把它們連在了起,一筆寫成了“玄”。
所謂“省',就是把一些可以減少,而又不至影響字的大略的筆畫省去。如“代”字,草書把第一筆省去了。如“少”字,草書則將第二筆與第四筆連在了一起,而省去了第三筆。
所謂“變”,就是對原本的字形作了適當?shù)淖兓?/span>其實“連”“省”的結果也必然使原本的字有了一些改變,但其字形卻不致大變,而有些字的草法卻變動較大,只能在約略之間看其大概,如“為”字、“意”字、“然”字、“禮”字等。
所謂“代”,就是經(jīng)過以上諸種草法的錯綜復合,形成了一些比較穩(wěn)定的寫法,如同符號一樣,固定地代表一些偏旁、字、詞的草法,在“轉”字中它代“車”,在“朝”字中它代“?”,在“淳”字中它代“享”。
如“等”字之類,則已很難看出它使轉的軌跡,整個字都用一個符號代表了。再如“拜”字,雖有它的正規(guī)草法,但有時也簡化成了一個符號的寫法。雖然有與“行”字同形之弊,但因用在箋札署名之后,則也不致誤識了。
聯(lián)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