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做哲學,只能以詩歌的形式進行。這句話,海德格爾可能曾經(jīng)這么寫過,也許他就是這么寫的。在維特根斯坦編寫的一本零散筆記集里就有這句話,從批評的視角看,這句話在某種程度上是第二層次上的諷刺性共鳴。在這些筆記的另一條里,維特根斯坦戲謔地說起帕斯卡爾的例子,說他是個“欣賞數(shù)理之美的人,也可以說他是個欣賞自然之美的人”。真實,這多美!尤其是被認可為真實時,這多美!從表面看,出于同樣的用意,維特根斯坦也指出“哲學研究(或許尤其是在數(shù)學中)與美學研究之間有驚人的相似之處”。大概是為了與幼稚的贊同態(tài)度保持距離,他認為帕斯卡爾就是這種態(tài)度,便補充說:“打個比方,不適合某件衣服的東西,倒正好成了合身的東西,如此云云?!边@樣,以詩歌形式來表達哲學,便是將它納入一種調(diào)整問題的解決辦法,并且在“美學上”從屬于一些審美評價。
按照這種步驟作進一步推論,可以說哲學只能是文學:好像哲學最終必須在文學中覓得它的真諦。無聲的真理,被扔在文本的頁邊空白處;這是德里達所支持的論點:“形而上學在自己身上抹去了產(chǎn)生它的神奇場景,不過這個神奇場景依然非?;钴S,變化多端,如白色墨水作成的看不見的圖畫,被覆蓋在隱跡紙本中?!边€可以說哲學的哲學性,也就是說對哲學自身話語的批評式思考,最終又回到了文學上,可以說文學描繪出哲學的邊界,而哲學則以一種秘密源泉的形式向這些邊界回歸,一種純粹與絕對思想的思辨意圖將在這里碰壁。
將文學變?yōu)檎軐W的壓抑物,這是在顛覆闡釋學的傳統(tǒng)地位。闡釋學將文學展示為一種主要的揭露場所,認為哲學是文學的非思之物,或是未思之物。這等于又驅(qū)除了充滿涵義的文學神話,同時強調(diào)了神話所擁有的神奇本質(zhì),文學只要求被重新重視,被揭開面紗,以便在第一真理的朗朗早晨茁壯成長。同時,這也承認了文學文本中只是偶爾才會滲透出暗示性思想,這種思想有時似乎根本不在場,甚至不見蹤影。這樣的思想要到怎樣的程度,才會像突發(fā)事件那樣出現(xiàn)在文學話語中,同時又能無礙大局地停留在事件中而不被人發(fā)現(xiàn)?抑或這種思想必定有益于編織文學的網(wǎng)結(jié)?文學文本中包含的又是怎樣的思想形式?這種思想可以從文本中提取出來嗎?因為如果說人們承認在文學中有哲學的真理,那么在文學作品中也必須能找到些許真理,即哲學意義上的真理。
“文學與哲學的對立問題,并非要求我們非解決不可:相反,無論它被評價為持久的對立或新出現(xiàn)的對立,這反倒讓我們放心,文字的僵化不會像冰蓋那樣在我們頭上合攏?!蔽膶W與哲學的對抗似乎被封閉在一個古老的圈子里。在第歐根尼·拉艾克斯看來,畢達哥拉斯學派的信徒指責詩人哲學家恩培多克勒(Empédocle)泄露了他們學派的秘密,方法是借鑒荷馬的詩歌形式將這些秘密公布于眾。但是他在寫柏拉圖傳記時,又轉(zhuǎn)述了阿爾基莫斯(Alkimos)的話:“柏拉圖大量使用了喜劇詩人艾彼沙爾穆(Epicharme)的作品”,第歐根尼·拉艾克斯引用了這位艾彼沙爾穆的一段話:“有人取走了我的詩句,取走了詩句的韻律/給詩句披上紫色的外衣,讓它更美/它變得不可抗拒,最倔強的人也能被它說服?!痹谶x擇公開還是秘傳、表露還是隱藏的激烈爭論中,哲學與文學綁在同一臺紡車上,就好像受到永久的推動,這個推動那個,那個又推動這個,最初的推力讓其永動:在勾勒出“音樂家的蘇格拉底”形象之后,柏拉圖自己也將秘索思(muthos)和邏各斯(logos)重新放入到相同的本源中。
文學和哲學錯綜復雜地混合在一起。這種狀況至少一直持續(xù)到歷史在兩者之間建立了一種正式分割的時刻為止。這個時刻大概是在18世紀末,即“文學”這個詞開始被用于現(xiàn)代意義的時候。狄德羅經(jīng)歷了文學與哲學分離的這一轉(zhuǎn)折,并且作了較為傷感的見證,好像是他自己被孤獨地放在了這一斷裂面的懸崖邊:“一位智者在過去不僅是哲學家,也是詩人和音樂家。這些才華在分離過程中逐步退化;哲學的領(lǐng)域被收縮得很小,詩歌中缺乏思想,歌聲中缺乏力量和能量,而失去這些代言人的智慧再也不能以同樣的魅力讓人們聽到。”康德則處在同一個斷裂的另一邊,他將斷裂所建立的分割合理化,在一場根本的思想革命的時代背景中,革命排斥了任何向先前狀態(tài)的回歸:“美好的科學并不存在,存在的只有美術(shù)……一門必須像藝術(shù)一樣美麗的科學是沒有意義的。因為作為科學,如果人們試問它有什么原則和證明,得到的只會是一些充斥著情趣的言語(漂亮話)”。真實最好是丑陋的:在否認真實和美麗的古老混淆時,康德在兩者之間建立了一條不可逾越的界限,他指出,將思辨的話語交給情趣去判斷,這就降低了理性的含量?!啊囆g(shù)會在某處停下,因為人們給它強加了一個界限,讓它無法超越,其實它很久以前就到達了界限面前,而且這條界線不能再往后推移?!焙诟駹栮P(guān)于藝術(shù)之死的想法在這里似乎初見端倪:在藝術(shù)到達強加于其主張的界限時,它只能自行消失,以便將自由領(lǐng)域讓給精神生產(chǎn)的其他形式,讓位于具有特有標準和不可縮減的形式。最終,這種思想導致一種唯美主義,即克羅齊(Croce)所倡導的那種唯美主義。在克羅齊看來,藝術(shù)行為由于其先理性特質(zhì),體現(xiàn)出一種即時的直覺,擺脫了對任何意識形態(tài)立場和理論因素的依賴:創(chuàng)造行為直接表達在作品的純粹整體中,直覺與情感是絕對的主導,并不存在形式與內(nèi)容的區(qū)分。這樣,藝術(shù)便從任何理性的擔憂中解放出來,確定了它相對于倫理、政治、哲學的獨立性,而這些學科只能過度地開發(fā)利用這門藝術(shù)。
勾勒這種分離性簡圖的條件表明了這一點:文學與哲學的公開辯論,使它們成為兩種獨立的本質(zhì),被封閉在它們相互定義的領(lǐng)域中,為它們確定了各自的邊界,這是一種歷史的生產(chǎn)。這種生產(chǎn)對應于哲學與文學工作進程的某一特殊時刻,在這個時刻,哲學與文學工作恰恰臣服于一些獨立與對立的規(guī)則。于是文學的統(tǒng)治與哲學最終的思辨同時建立:兩個典型的“現(xiàn)代”范例。
這種分割的時代是否已經(jīng)過時?這正是一句禁語,除非是作為一種預言;這仍然是一種保持其現(xiàn)代性的方法。但還是可以回到它所確立的區(qū)別上來,從這種區(qū)別中找出其主要的確定特性,正像近兩個世紀中它所主導的那樣。那么,“梳理”文本中什么是哲學的,什么是文學的,這就需要明晰文本的表達和結(jié)構(gòu),解開哲學與文學之線相互纏繞的復雜線團。這些網(wǎng)線互相交織,互相纏繞,欲理還亂,互相混合,織成一體,形成一個分化的網(wǎng)絡。在網(wǎng)絡內(nèi)部,網(wǎng)線聚集在一起,卻不混雜,勾畫出具有特殊、難懂、混合含義的輪廓。從某種角度說,我們將在這里提倡保衛(wèi)文學的思辨使命,堅持說文學確實具有思想經(jīng)驗的價值:正是在這個意義上,人們方能談論“文學哲學”。但是,我們同時要避免再次落入一種雙重交替的陷阱,即一種空洞的或充滿“哲學”的“文學”,和空洞的或充滿“文學”的“哲學”。因為正像上文所暗示的那樣,如果說這樣的文學只能以哲學概念的名義而存在,那么這個概念并不能涵蓋文學文本的復雜現(xiàn)實。
從哲學的角度重讀幾本被歸類為文學的作品,這無論如何不是讓這些作品承認其中有隱含的意義,并總結(jié)為作品的思辨目的;而是揭示出作品的多重構(gòu)成,還有這種構(gòu)成中可能具有的不同的研究方式。因為如果說純粹的文學話語并不比純粹的哲學話語要多,而只存在兩者混合的話語,而且在這種混合話語中,在多個層面上,各種獨立的言語游戲在其參照系和規(guī)則中互相影響,這就是說,不可能一勞永逸地確定詩學或敘事與理性之間的關(guān)系,即以其可變性形象普遍表現(xiàn)的關(guān)系。如此看來,哲學性從幾個層面上介入文學文本,必須根據(jù)其采用的方法與其所承擔的功能來細心區(qū)分這些層面。
從最基本的層面看,文學與哲學之間的關(guān)系嚴格來說是文獻性的:哲學以文化參照為名義,與文學作品表層處在同一平面,這種文化參照多少經(jīng)過一定的研究,比如一段簡單的引文,而由于讀者與評論者的疏忽,常常會被人忽略。在另一層面上,哲學論據(jù)為文學文本承擔著一個真正的形式操作員的角色:描述一個人物形象,組織一個敘事的普通步驟,甚至設置背景,或者組織敘事方式都是如此。最后,文學文本也可以變成思辨信息的載體,其哲學內(nèi)涵常常被引向意識形態(tài)交流的層面。回答“文學在思考什么”這個問題,就是要考慮到這些考察范疇,并且在開始時至少不偏向任一方面:這就是從文學文本的閱讀中能夠最終獲得哲學教誨的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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