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看到網(wǎng)友知足常樂的博客有日志如下:
看后覺得,所舉的例子,并不是什么“殘缺字”。
我以為: 說故事給大家,博得眾人愉悅,并無大礙。不過,故事不能誤傳,讓人信以為真。上述除了“蟲二”外,多非有意而為,也不能算是“殘缺字”。漢字在流傳過程中,產(chǎn)生許多同字不同體的情況,形成一些異體字,有些則是通假字。加上書法講究變化,添筆缺筆也屬正常,魚字下三點,是四點的草書寫法。至于碑文年久,字劃脫落,倒是有可能造成文字的殘缺。日志作者本好意和好奇,我無意為難網(wǎng)友。請視(識)者詳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