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真宗咸平五年(1002年),時年25歲的章得象考取進士。這一年天下貢士以千數(shù),錄取進士才38人。年輕的章得象脫穎而出,從此進入仕途。被授以大理評事知邵武軍歸化縣,卻遇家中喪親,尚未就任便回鄉(xiāng)守孝。守孝期滿,改任大理丞知江西信州玉山縣。
宋真宗景德四年(1007年),宋真宗準備封禪泰山。由大臣舉薦,章得象被調(diào)任山東兗州任簽書兗州觀察判官。次年,宋真宗到泰山舉行“封禪”大典。事畢,章得象以“辦治勞劇”,升遷為太常博士通判明州(今浙江寧波),此后又以屯田員外郎和都官員外郎的官銜出任臺州(治所在今浙江寧海市)、南雄州(治所在今廣東南雄市)、洪州(治所在今江西南昌市)等地知州。章得象任地方官時間前后將近二十年。后來,皇帝命令大臣推薦“學優(yōu)行茂”的人才,丞相呂夷簡和諫議大夫張師德便聯(lián)名向皇帝推薦章得象。經(jīng)過翰林學士院考試,以職方員外郎的官階任“直史館”之職,從此成為京官。此后歷任三司使下轄的度支部判官、祠部郎中、刑部曹官等職務(wù)?! ?/p>
章得象長期在地方州縣任職,進京之初,京城官員對他不甚了解,任京官后,與京城官員往來漸多,在交往中逐漸樹立了聲譽,特別得到其表兄、宋初著名文人楊億(祖母章氏為章仁嵩之女,與章得象祖父士廉是同胞姐弟)的欣賞,認為他是個棟梁之材,在京城積極向公卿大臣推薦。
此后,章得象以兵部郎中的官階到宰相辦公的中書省擔任知制誥之職,參與政府重要文書的起草。第二年進入翰林學士院任學士,成為皇帝秘書班子的成員。章得象在翰林學士院任職長達十二年,史籍記載稱“公于誥命得輕重體要,進無盈褒,退無溢尤;至它詔令皆便時制宜,使聽命施行者遍曉。”他起草的詔令多達數(shù)百千篇。由于章得象在翰林任職勤勉,以至在親長去世時,皇帝下詔“奪服”,即不準辭官請假回鄉(xiāng)治喪。章得象的官職也逐步升遷,由諫議大夫升為禮部侍郎兼龍圖閣學士、翰林學士院承旨兼侍講學士。章得象在翰林學士院任職期間,逢宋真宗逝世,宋仁宗年幼繼位,由劉太后臨朝聽政。太后常派宦官到翰林學士院傳達旨意,章得象不肯巴結(jié)逢迎,“必正色待之,或不交一言”。所以宋仁宗后來任命章得象擔任宰相職務(wù)時,對他說“向者太后臨朝,群臣邪正,朕皆默識之,卿清忠無所附,且未嘗有干請,今日用卿,職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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