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振龍是山東人,原名叫宋志強。由于家境貧寒,窮到父母養(yǎng)不起孩子,只好將他送到內(nèi)蒙,過繼給姑父撫養(yǎng)。熱愛刑偵的他,高考以全校第一的成績考入西南政法大學(xué)刑偵系。
1997年,蘆振龍到深圳南山區(qū)九街派出所實習(xí),一犯罪團伙綁架了東莞一個服裝老板。在對綁匪進行抓捕時,其他民警都帶著槍,蘆振龍只有一副手銬,但他還是沖鋒在前與民警們一起逮住了綁匪。領(lǐng)導(dǎo)表揚他:“年輕人,有朝氣,好好干,今后肯定是個出色的刑警!”
畢業(yè)之后,蘆振龍作為全國3000名優(yōu)秀大學(xué)生之一,被分配到派出所當治安民警。而蘆振龍為了盡快全面熟悉公安基本功,主動申請去了最偏遠的地區(qū)當了戶籍民警。
1999年5月27日,還在生病中的蘆振龍買了一個燒餅,前往蘭花村傳喚嫌疑人魏建。然而嫌疑人心虛,見面就逃。蘆振龍在追魏建的路上,被尾隨的三名同伙持刀追上。蘆振龍先是頭部中刀,大喊:“我是警察,不要亂來!”然而瘋狂的歹徒根本不聽。
在搏斗過程中,蘆振龍右手五指被砍掉大半,左手被砍三刀,手腕完全斷裂只剩下一張薄薄的皮。然而失去雙手的蘆振龍仍然想著“不能讓歹徒跑掉”,喪心病狂的歹徒再次向他頭上砍去??车刮宕危J振龍5次站了起來,歹徒又瘋狂的朝著他的腿砍去。
看著已經(jīng)成為血人的蘆振龍,歹徒也嚇破了膽,丟下刀倉皇逃竄。60多歲的曹婆婆一家五口將蘆振龍?zhí)献约邑涇囁屯t(yī)院,車上,還有一絲意識的蘆振龍說了最后一句遺言:“我想見媽媽”。
到達醫(yī)院之后,雖然經(jīng)過極力搶救,但是由于左手掌肌腱、神經(jīng)、動脈全部斷裂,左大腿、右大腿肌腱全部斷裂,頭部中刀,大量失血不治犧牲,年僅25歲。蘆振龍烈士犧牲時所穿血衣和警官證,被國家評為一級文物;生前的皮鞋、筆記本以及群眾在追悼會上要求嚴懲兇手的橫幅被評為國家二級文物。
這位身中27刀犧牲的小伙子感動了3000萬重慶人民,無數(shù)群眾自發(fā)趕來為其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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