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與皇權既合作,又對抗。
合作的基礎是天命,即儒家認為擁有天下的人,必合天命,必為天子,因此,對天的意志必須尊重。但儒家同時指出,天意即民意,天聽即民聽,所以,天命也暗含著民意的擁護,離開了民意的天命,其“命”必不久。
孟子的“載舟覆舟”說,就是對天命與民意間關系的確切表達。
在倡導儒家思想與政權統(tǒng)治相合作的同時,董仲舒重新確立了天命對皇權的制約,當天命通過災異表現(xiàn)出天的不滿意志之時,皇權的代表者皇帝必須向天命低頭,通過公開罪己等諸種辦法,向民眾和天表達皇權的屈服。也正因為如此,當王安石提出“天命不足畏”時,幾乎所有的知名儒者都異常憤怒,在南宋一朝,王安石的思想體系更是遭到徹底的清算。
儒家知識分子的對抗性,主要表現(xiàn)在與皇權在文化與思想上的分庭抗禮-----他們提出,王者為圣,同時,圣者也必為王。即不同的通道,都可以達至人世間的崇高境界和地位。因此,當儒家尊崇擁有皇權的王者為圣的時候,皇權不得不對圣者冠以王的稱號:739年,唐玄宗封孔子為文宣王,正式打開了知識分子通過思想進入世俗圣殿的通道。
進入宋代,儒家知識分子提出,“士大夫與皇帝共治天下”,提出了儒家與皇權新的對抗形式:因為擁有思想和對儒家經(jīng)典的解釋權,皇帝必須出讓國家治理權,交由深諳儒家經(jīng)典的知識分子。
到了理學家出現(xiàn)的宋中期,儒家知識分子更是希望通過“學”的建立和學院的紛起,與皇權爭奪地理空間的控制權。
朱熹的理學,提出把道德權威的基礎和責任放在個人身上,并能通過一套嚴謹?shù)淖晕肄D化方案,實現(xiàn)個人的終極理想!即每個儒家知識分子通過“學”,都可以成圣。
正因為人皆可成圣,則社會治理,也適合每一個通過“修身”之后,有“齊家”和“治國”能力的人。
朱熹主張政府減少對社會的干預,允許地方精英管理地方社群。
他強調政治的個人化與道德化,注重公共利益,并強化必須由士來詮釋國家意識形態(tài)和儒家價值觀,在'學'的面前,士人與官員以及皇帝,彼此平等。行善,建立文明開化的地方社會,與政府爭奪縣以下的自治權和領導權,靠個人道德和'天理'來征服民眾,而不是暴力機器!
到了明代,這種對抗性仍然存在。以至于東林黨竟然把骨干分子打進朝廷,希望通過掌握實際的政治權力,最終實現(xiàn)對地理空間的實際統(tǒng)治。
后來的復社雖然放棄了這種明顯的權力對抗和爭奪,但同樣溫和地爭奪著地方權力。到了清朝,在“文字獄”的震懾之下,儒家知識分子轉向考據(jù),其用意同樣是借考據(jù)以恢復四書五經(jīng)的原始含義,進而闡明儒家文化。通過自證文化正統(tǒng)、思想正統(tǒng),表明思想的闡釋權仍然在儒家知識分子手里,而不在皇權。
理學在朱熹時代走上巔峰,到了他的弟子兼女婿黃榦手里,理學開始從進步走向反動。
認為所謂的理,可以超越法律,超越社會風俗和普通道德,終至成為阻礙思想發(fā)展和人性尊嚴的僵化教條!
由于過分強調個人道德,擠壓了人性發(fā)展的空間,同時把女性的財富和個人歸屬完全納入夫家,以強調家族的完整感,理學蛻變成黑暗的思想,從讓家族統(tǒng)治變得有序而正義的正面力量,變成了壓榨青少年和女性的家族奴隸制的幫兇,并最終從“愛人”變成了“吃人”。
儒家與當下主流思想,仍時時相扣,并發(fā)出回響。
儒家強調追遠,理想是回到永遠不可能返回的上古。當下強調的是遙遠,是遙不可及的未來。因此,知識分子在當下,徘徊悱惻,遺世獨立。
前者不達,后者不至,陷入思想的困惑與人生的迷茫中。
知識分子的許多俗世病,與此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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