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法批八字
1、此造為月令正官格,辛偏財亦成格。
2、日、時地支卯、酉對沖。
3、日主丁卯自坐偏印。
4、丁日冬月,皆以甲、庚為調(diào)候用神。
依據(jù)以上四項主旨上的提示,則可能會導(dǎo)引于一種,屬于比較簡單途徑之體認。
一是正官格之根坐亥祿旺,偏財透時支坐實于辛財酉之祿旺位。簡單導(dǎo)引為財旺生官,從吉而論。
二是若認取財旺生官,連接即以日主夠不夠強,一種普遍性的身強中和的觀點來認辯。即是財官旺,只要是身也強,即作佳命而論之。
丁日主生于亥月,視為木印長生之月,何況亥卯為半合,而且是日主坐卯偏印。約以日主亦不算太過薄弱之論,乃作吉命論之。
三是日、時卯、酉沖,是一項頗為明顯之特征?;谌铡r沖,依例是指晚年之事,財、官明透年、月,也只是作先盛后平凡之推論。
如果對這個八字,完全僅僅依據(jù)如此之推論,則會誤失于極為偏頗之境地。由于以上這些推論,原則上是如此的。然而,實務(wù)論命,仍然是需要延伸性之審辯,方能有具體細節(jié)之推論。
二、延伸細節(jié)推論
1、正官格,固然是喜財之生官,印之扶身。此為常法,這一項理論,必須要延伸至調(diào)候喜用神之層面。不可以一見財、官、印等,一律皆作吉造之論。
由于此造丁日生于亥月,冬丁之喜忌主旨是甲、庚,而此造獨缺庚。簡而言之,一般性所稱之財生官、印生身,在丁日亥月之中,辛偏財不生正官,乙偏印亦不扶身。
基于此,此造之實質(zhì)推論,只是當孤官無輔而論之。
2、辛偏財引至時支,雖然是酉祿之位,也不作財旺。以這一種延伸性審辯,頓時使得這一個八字,原有之吉祥優(yōu)勢,全然皆失。
只不過視為孤官無輔、庚調(diào)候缺失,易位至平常命造之邊緣了。至于是平常命,或者是兇命,就完全在大運、流年中來認定了。
3、財格透官殺,或者是官殺格透財者,大運、流年再逢三合財者,主意外之災(zāi)。三合官殺者,主訴訟是非之災(zāi)變。
4、任何八字,本格逢大運、流年干支雙沖者,主兇。此造大運癸丑、流年丁巳,流年巳、大運丑、時支酉,成巳酉丑三合財,為財、官殺雙格而會財。
丁巳流年雙沖月柱辛亥。辛坐酉支偏財格,亥透年壬干為正官格,即是雙沖本格。造成這一年亡于車禍。
三、命理知識
食神逢梟,夭折之命。乾造:辛亥 丁酉 己未 庚午
1、食神逢梟,即是食神格與偏印格,并存于四柱之中,而且是食神在前,偏印在后。應(yīng)驗病夭之年,是在三合食神、食神坐祿、拱合食神之年。
如此造則應(yīng)驗在丙申大運中,壬戌流年,與月柱丁酉,三合巳酉丑食傷局中。此造于此年,得病亡歿。
2、流年凡屬于非四正拱三會,第二年又是相同的三會明見者,不論吉兇,以第一年是潛因,第二年是實證之年,不論吉合、兇合,皆作此論。
如此造,大運丙申,十一歲辛酉年,與年柱拱戌,戌字與月支酉、大運申,為申酉戌三會。以所拱之字是戌,而不是酉,只是作虛勢。如果拱酉之四正,則作實論。
十二歲壬戌年,月酉、運申、流年戌,亦為三會申酉戌是為明見。
兩年為相同之三會申酉戌,前一年是拱戌,第二年是明見申酉戌,吉兇皆以明見之第二年壬戌年而推論。
3、未上大運之前,流年犯太歲者輕,流年雙沖日主者重。如此造,三歲癸丑,雙沖日柱己未者重。七歲丁巳年,雙沖年柱辛亥者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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