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婆丘的傳說
相傳在明初時期,芝堰村有一戶人家三口過活,婆婆、兒子、媳婦。三人相依為命,家境貧窮無一寸土地,只有一間泥墻屋,靠兒子砍柴,媳婦給人家做針線活來維持家庭生活,生活雖苦,但也過得去。
當媳婦22歲那年,丈夫得了傷寒病,因家境貧窮,不能及時醫(yī)療而病故。妻子哭得死去活來,在場的人都為她陪淚相勸。
臨近的許多村方知她死了丈夫,都來與她說媒,她想:“丈夫死了,如果我一走,婆婆誰來養(yǎng)活,如果我不出嫁,自己還年輕……”。她左右為難,左思右想,如果我出嫁弄幾百錢,再為婆婆置幾畝田,豈不是老有所靠了嗎?她想定注意對媒人說:“要我出嫁是可以的,但需身價200元”,媒人滿口答應(yīng)。
她拿到了錢為婆婆置了2畝田,作為婆婆的養(yǎng)老根本,后人為紀念這位賢惠的媳婦,把這丘田取名為“剩婆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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