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一句話:“以銅為鑒,可正衣冠;以古為鑒,可知興替;以人為鑒,可明得失。”然而,很少人去關(guān)注記錄大量史實的那些史官。
中國歷代均設置專門記錄和編撰歷史的史官。后來演化出專門負責記錄的起居注史官和史館史官,前者隨侍皇帝左右,記錄帝王言行與政務得失,皇帝不能閱讀這些記錄內(nèi)容,后者專門編纂前代王朝的歷史。
春秋時期,“君舉必書”,有大史、小史、內(nèi)史、外史、左史、右史等史官。“大史掌國之六典,小史掌邦國之志,內(nèi)史掌書王命,外史掌書使乎四方,左史記言,右史記事。”
春秋時,齊莊公因與大臣崔杼妻通奸,并公開污辱崔杼,將崔杼帽子隨意賜給別人。崔杼怒火中燒,設計殺掉齊莊公,隨即立景公為帝,自立為相,操攬大權(quán)。然而,生怕史官將弒君之罪如實記載,留下千古罵名。
于是他召來太史伯,拔劍在手,殺氣逼人。令其寫莊公患病而亡。然太史伯抬頭看了看崔杼,怒而殺之。
按當時慣例,史官乃世襲。隨之召來其二弟太史仲,劍指尸體,殺氣騰騰,以死威脅。太史仲毫不畏懼,攤開竹簡,寫下:“ 夏五月,崔杼謀殺國君光?!?/p>
崔杼大怒,殺之,令太史伯之三弟再記。
太史叔死而不畏,言:秉筆直書,乃史家之天職,與其失職,不如赴死。言罷,照直而書。崔杼氣得七竅生煙,咬牙切齒,將其碎尸萬段。
隨之令太史季補缺,然而,依舊是那幾個字,崔杼仰天長嘆,懾于其兄弟鐵骨錚錚,只好令其退下,三條生命,四個人前赴后繼,才保住史實。
齊國另一個史官南史氏,當聽太史兄弟皆被殺害,抱竹簡急匆匆趕來,準備接替太史兄弟將崔杼罪狀記載史冊,見已據(jù)實記載,方才返回。由此,史書《春秋》、《公羊傳》、《谷梁傳》及《左傳》中才留下:“周靈王二十四年,齊莊公六年,春三月乙亥,崔杼弒齊莊公光于其府……”
這段史實唯真求實,乃中國“良史”的典范,太史兄弟恪盡職守、寧死不屈,不愧民族脊梁之代表,至今讀之,猶鐵骨錚錚。
歷史上,史官們對于記錄史料頗為認真,字斟句酌,斤斤計較。帝王和史官的關(guān)系,極為復雜,一個要“自稱我長”、“掩惡揚”,一個要“直書其事,不掩其瑕”";一個要文過飾非,一個要“君舉必書”;一個要為自己樹碑立傳,一個要對后人“申以勸誡”。
這樣一來,兩種目的,兩個標準,南轅北轍,形成兩種力量的尖銳矛盾和較量。
在封建君主專制下,常常是權(quán)力壓倒亢直者,屠刀強過筆桿子,史官們處境何其難也,屢遭厄難,也正因于此。
在今天看來,這幾位史官們似乎有些迂腐,然卻令人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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