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人:
承租人:
重慶市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工作(學習)單位及地址:
依據(jù)《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重慶市城鎮(zhèn)房屋租賃條例》、《重慶市房屋租賃管理規(guī)定》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房屋坐落于重慶市
,建筑面積 平方米(套內(nèi)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此房屋僅作為家庭居住使用,不可作為商業(yè)(營業(yè)、辦公等)、倉庫、員工宿舍等用途。
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用途,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并由乙方做出相應的賠償,賠償金須按雙倍押金(保證金)計算并承擔甲方一切損失。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斗课萁桓钋鍐巍罚ㄒ姼郊唬┙?jīng)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 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xù)承租的,應提前15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xù)租要求,協(xié)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該住房的年租金是人民幣: 元(大寫: )。承租人( )
須在每季度末25日之前支付下一季度租金,逾期(每季度末25日)超過5天未支付,之后將按照每天100元收取滯納金。租期不足一年須一次性付清所有房租。
(二)押金(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shù)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nèi)的下列費用中, 物業(yè)管理費( 年 月 日前) 由甲方承擔, 物業(yè)管理費( 年 月 日之后) 由乙方承擔, 自租賃期起始之日起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燃氣費(4)物業(yè)管理費 (5)網(wǎng)絡通信費(包括通過網(wǎng)絡購買任何物品或服務)等其它費用。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乙方支付情況。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雙方協(xié)商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jù)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jù)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乙雙方應當履行《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重慶市城鎮(zhèn)房屋租賃條例》、《重慶市房屋租賃管理規(guī)定》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義務;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重慶市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以及小區(qū)管理規(guī)約。
禁止在房屋內(nèi)從事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違法犯罪行為。
(二)在房屋租賃期內(nèi),乙方承諾不從事違反各種安全制度、房屋安全、消防安全等活動,不得儲存任何違禁品,并協(xié)助、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房屋租賃、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生產(chǎn)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查處工作,由此給自身和他人產(chǎn)生的所有財產(chǎn)損失和人身損害等,所有責任由乙方負全責。如發(fā)生非正常使用水電氣造成火災、燃氣泄漏、漏水、水路堵塞、短路等事件或發(fā)生偷竊等其他違法之事均與甲方無關。
在房屋租賃期內(nèi),乙方的人身安全與甲方無關。
(三)從租賃開始起,甲方是將所有設備設施完好狀態(tài)交付乙方的,租賃期內(nèi),乙方應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tài)。乙方在使用期間,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fā)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進行擴、加、改建(含改變間隔)、室內(nèi)裝修或增加設備;如有需要,必須經(jīng)甲方同意并訂立書面協(xié)議,并按規(guī)定重新議定租金,甲方有權對工程進行監(jiān)督。
第七條 轉(zhuǎn)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不得將房屋轉(zhuǎn)租他人。
如違反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該房產(chǎn)使用權,本合同自動解除,押金(保證金)不予退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7 日的。
2.交付房屋時,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10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500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shù)摹?div style="height:15px;">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不遵守小區(qū)各項管理制度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zhuǎn)租給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50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5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所繳納押金(保證金)甲方不予退還,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并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nèi),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視為違約),應提前 30 日通知對方,并按剩余天數(shù)退還乙方相應的租金和押金(保證金),同時應按月租金的 50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履行完本款的相應支付義務后,乙方須在自通知發(fā)出起30日內(nèi)搬離該承租房屋;乙方需提前退租的(視為違約),應提前 15 日通知對方,甲方應按乙方實際租賃天數(shù)退還相應租金,但乙方繳納的押金(保證金)不予退還。
(三)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月租金的 50 % 標準支付違約金。
(四) 。
第十條 合同期滿或解除
租賃合同滿后,如乙方想繼續(xù)承租,可以再和甲方協(xié)商簽訂新合同。
租賃合同期滿雙方任何一方不想再續(xù)租或合同中途解除,乙方必須3日內(nèi)遷出,將其個人家具雜物全部搬走,并將房屋打掃干凈。如乙方遷出后仍留下個人物品,則作放棄權利論,由甲方全權處理,乙方對此無任何異議。
交付時,乙方要按照附件一中將房屋,設備,物件完好交回。有損壞的,要修復或者按照相應價值賠償。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xié)議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
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zhí) 份,乙方執(zhí) 份, 執(zhí) 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nèi)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其他相關費用
項目
單位
單價
起計時間
起計底數(shù)
項目
單位
單價
起計時間
起計底數(shù)
水費
網(wǎng)絡通信費
電費
車位費
燃氣費
收視費
物業(yè)費
備注:以上價格如有調(diào)整,將自動按新的價格體系執(zhí)行,不再另行通知。
房 屋 交 割 清 單
房屋附屬家具、電器、裝修及其他設備設施狀況及損賠
名稱
品牌
單位
數(shù)量
單價
損賠額
名稱
品牌
單位
數(shù)量
單價
損賠額
電視機
臺
1
床
張
1
熱水器
臺
1
沙發(fā)、電視柜、茶幾
套
1
油煙機
臺
1
冰箱
臺
1
燃氣灶
臺
1
燈具
套
4
空調(diào)
臺
1
交房確認
對上述情況,乙方經(jīng)驗收,認為符合房屋交驗條件,并且雙方已對水、電、燃氣、物管等費用結算完結,同意接收。
交房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人)簽章:
乙方(承租人)簽章:
退房確認
甲乙雙方已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氣使用等情況進行了驗收,并辦理了退房手續(xù)。合同約定有關費用的承擔和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的返還 □無糾紛 / □附以下說明:
。
退房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人)簽章:
乙方(承租人)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