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生燕、薊間,氣豪邁,不肯事產(chǎn)利,以膂力騎射自將。豫安祿山亂,晚為史朝義守相州。仆固懷恩破朝義,長驅(qū)河朔,嵩震懼,迎拜軍門,懷恩釋之,奏為檢校刑部尚書、相衛(wèi)洺邢等州節(jié)度使。方大亂后,人亦厭禍,嵩謹(jǐn)奉職,頗有治名。大歷初,封高平郡王,實封二百戶,號其軍為昭義。遷檢校尚書右仆射,更封平陽。七年卒,贈太保。
詔其弟昽知留后事,累加檢校太子少師。十年,為其將裴志清所逐,以兵歸田承嗣。昽奔洺州。請入朝,降服待罪銀臺門,赦之。乃分其地,以蒿族子擇為相州刺史,雄衛(wèi)州刺史,堅洺州刺史。承嗣誘雄亂,不從,遣客刺殺之。
初,嵩好蹴踘,隱士劉鋼勸止曰:“為樂甚眾,何必乘危邀晷刻歡?”嵩悅,圖其形坐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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