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zhí)” 與 “報(bào)、摯” 字出一源。執(zhí),《說文》 : “捕罪人也?!?執(zhí)的甲骨文是一個(gè)屈膝在地并被戴上手銬的人形。周代的金文字形寫法很多,且手多從銬中脫出,人形也不如甲骨文準(zhǔn)確。石鼓文與金文近似,小篆1則完全失形,僅銬形如初。此時(shí)的字義是被捉的罪人。后期的金文3下加一雙手“
” 的形狀, 表示 “執(zhí)” 是靠手完成的。 字義也由簡單的戴銬向 “握、持、拿”方向發(fā)展。此時(shí)的 “執(zhí)” 已成 “報(bào)”或 “摯” 字,前者是被捉住,后者是捉住人。甲骨文3左邊是被戴上銬的人形,右邊是一只大手做捉拿狀。 漢隸書寫作 “” 。“?” (讀diàn ) 《說文》釋作“屋傾下也。從宀, 執(zhí)聲。 ”筆者從甲骨文及小篆寫作“
、 、 ”看, 上邊是房屋, 下邊是被羈押的人(執(zhí))。其中甲骨文1下邊有只向屋內(nèi)走去的 “” (止, 趾) , 當(dāng)是拘禁看押犯人的居所。也可從反向會(huì)意: 屋里的人被抓走后,房屋無主,日久坍塌。圖為 “象形字書畫” 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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