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戰(zhàn)分子”鐘偉:個性突出,但并不魯莽
四野故事最多的戰(zhàn)將,首推鐘偉:個性張揚,桀驁不馴,能打、能罵、能搶,是《亮劍》李云龍的原型之一,被稱為中國的巴頓。說他與政委大多搞不好關系,說他一怒之下帶著老婆孩子和警員從大別山出走蘇北,說他在靠山屯戰(zhàn)斗中違抗命令、“調動”了林彪;甚至更玄乎的,說他在青樹坪戰(zhàn)斗時拔槍頂住兵團副司令員腦袋。但這些故事和傳言,筆者查閱很多資料及當事人的回憶文章,有的有事實依據,但明顯夸大其辭或演義成份過重;有的更是無中生有,如槍指兵團副司令員腦袋等。今天先說說鐘偉與政委的關系問題。
戰(zhàn)爭年代,政委地位要高于軍事主官:
電視劇《亮劍》第2集中的一個情節(jié):上級安排趙剛到獨立團當政委。初到獨立團時,李云龍對趙剛極其怠慢,說:“初次見面,咱們還是把話說明白了點兒好,軍政分開,各干各的;打仗我說了算,生活上的事你說了算……還有思想政治工作,至于別的,你少操心?!币恍┤擞纱寺撓氲界妭?。其實,這段臺詞,似乎政委只能管管生活,嚴重脫離事實,也有辱軍政干部形象。為什么這樣說?
首先,在戰(zhàn)爭年代,從紅軍、抗戰(zhàn)到解放戰(zhàn)爭時期,我軍基本上是軍政不分的。軍政交替任職的情況非常多,很多政工干部都能打仗。我軍很多戰(zhàn)將在早期都當過政委,如王震、楊勇、葉飛、楊成武、鄧華等。李云龍的另一個原型王近山,在抗戰(zhàn)時期還擔任過385旅副政委。實際上,鐘偉在紅軍時期擔任過團總支書記、團政委、師政治部主任,從沒做過軍事主官;在抗日戰(zhàn)爭的前半段也是新四軍的團政委。也就是說,在1943年之前,鐘偉一直是從事政工工作。也就是說,在戰(zhàn)爭年代,不存在看不起政委一說。
其次,在黨史軍史上,一直反對個人英雄主義,強調組織原則和集體領導。當年的絕大多數干部,無論是軍事主官還是政工干部,組織原則都很強,服從命令聽指揮,黨叫干啥就干啥,真的沒有多少權力欲望?,F實中,軍事主官與政治關系不好的情況也有,例如紅軍改編為八路軍之初,685團團長黃永勝與副團長(實際是政委)鄧華“搞不好關系”,結果是不到1個月團長黃永勝就被調離。這種情況的出現,既有工作上的意見分歧,也有個性原因,并非個人恩怨。即使是“搞不好關系”的黃永勝和鄧華,延安在1944年8月成立教導2旅時,兩人又是搭檔,一個是旅長,一個是政委。象李云龍那種作派對待新任政委,在現實中是不可能有的。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從某種意義上講,在戰(zhàn)爭年代,政委的地位是高于軍事主官的。自秋收起義部隊三灣改編、實行“支部建在連上”之后,就確立了黨指揮槍的原則。1930年10月中央頒發(fā)的《中國工農紅軍政治工作暫行條例(草案)》,1933年11月中革軍委頒布的《中國工農紅軍政治委員工作暫行條例》等,均明確規(guī)定了政委的最后決定權。如政委工作條例就明文規(guī)定:政委在與同級軍事指揮員有爭持時,政委有停止軍事指揮員命令之權,但必須立刻將爭持的詳細情形報告上級;在未得上級指示以前,軍事指揮員必須依照政委的意見執(zhí)行,同時軍事指揮員有向上級申訴之權。這里所規(guī)定的“爭持”,是指一切事務,包括軍事指揮權,即雙方意見不一致時,軍事主官必須聽政委的。
與政委搞不好關系,大多是演義:
由于形勢的變化,1942年10月,軍委對政委暫行條例做了修改:政委在與同級軍事指揮員有爭執(zhí)時,除作戰(zhàn)行動由軍事指揮員決定之外,其他由政治委員作最后決定,但均須同時報告上級。從這個時候開始,軍事上的最后決定權轉到了軍事主官手中,不再由政委行使,但政委仍負政治上的決定權,尤其是各級干部的組織任命權。也就是說,即使從這以后,政治仍具有除了作戰(zhàn)行動以外的最后決定權。
一些文章說鐘偉與政委大多搞不好關系,或者說不大看得起政委。例如一些介紹靠山屯戰(zhàn)斗的文章中,還特地說“鐘偉和政委發(fā)生了嚴重分歧”。
鐘偉將軍極富個性,不趨炎、不附勢,心直口快,心地耿直,作戰(zhàn)指揮粗中有細,作風硬,點子也多。很多人都喜歡這樣的戰(zhàn)將,搬上銀屏也很吸引眼球。由于個性比較強,在工作中與政委有不同意見實屬正常,那又是個暢所欲言的時代。但從一些回憶文章看,這些工作上的分歧也并不是常態(tài),也沒有“與政委搞不好關系”一說。具體到靠山屯戰(zhàn)斗,也并沒有“鐘偉和政委發(fā)生了嚴重分歧”一說。
在東野三下江南戰(zhàn)役中,1947年3月10日凌晨2時,奉命東進的2縱5師發(fā)現靠山屯東南的永盛功燒鍋大院有敵一個加強營。這時,擺在師長鐘偉面前的就有2個選擇:一是執(zhí)行東總命令,繼續(xù)東進;一是先打當面之敵,再東進。對此,鐘偉立即召開師黨委會議,研究行動計劃。會上兩種意見發(fā)生爭論,鐘偉等主張打,并說“這一仗堅決要打,打錯了砍頭砍我的”。最后師黨委會決定暫停東進,就地殲滅該敵。隨即,鐘偉一邊布置部隊組織進攻,一面向2縱并東總首長報告。2縱司令員接到報告后,認為攻打靠山屯之敵有可能調動敵人出援,創(chuàng)造等打援戰(zhàn)機,便立即同意了5師的計劃。東部后來也同意了5師的作戰(zhàn)計劃。
從這一點可以說明:鐘偉既是一位敢于負責的軍事主官,同時也非常注重組織原則的,攻打靠山屯的決定是提交師黨委會集體研究做出的。也就是說,鐘偉雖是“好戰(zhàn)分子”,個性突出,但并不魯莽。由此也可以看出,一些文章所說的“鐘偉與政委發(fā)生了嚴重分歧”、“誰敢再提走這個字我就槍斃他”等等,都是演義說辭。當然,鐘偉作為軍事主官,敏銳地發(fā)現并抓住戰(zhàn)機以及指揮上的靈活機斷,是靠山屯戰(zhàn)斗取得勝利的重要因素,也為后續(xù)圍點打援創(chuàng)造了條件。為此,東部特地通令嘉獎5師 “這種作戰(zhàn)的積極性與機動性值得稱贊與發(fā)揚” 。
此外,鐘偉機斷行事的靠山屯戰(zhàn)斗,“調動林彪”是真,“違抗命令”不實。
東野三下江南的靠山屯戰(zhàn)斗,可能是鐘偉所有故事中,被談論最多的、也是最顯示其個性的一次戰(zhàn)斗,說是:鐘偉對總部電令不予理會,3次違抗命令,最后“調動”了林彪。整個故事跌宕起伏,引人入勝。筆者查閱四野戰(zhàn)史及相關參戰(zhàn)人員回憶錄,發(fā)現故事中所描述的并不完全屬實,大多是在部分事實基礎上的演義。應當說,鐘偉指揮的靠山屯戰(zhàn)斗,“調動林彪”不假,“違抗命令”不實。今天就來說說這次戰(zhàn)斗。
抓住戰(zhàn)機,機斷行事:
從1946年底開始,東北敵軍采取“先南后北”的策略,集中優(yōu)勢兵力,4次進攻我力量偏弱的南滿根據地,企圖先占南滿,再回頭對付北滿我軍。東北民主聯軍則針鋒相對,采取“南守北攻”的戰(zhàn)略,先后3次越過松花江南下,主動進攻。
1947年3月2日,二下江南作戰(zhàn)結束,東北民主聯軍北滿部隊撤回松花江北休整。敵71軍87、88師追擊我軍,于3月7日進至松花江以北。東總隨即調動兵力,準備殲滅這股敵軍。敵軍見勢不妙,遂退回江南,至農安、靠山屯一帶。對此,東總于3月8日命令1、2、6縱及獨立1師三下江南作戰(zhàn)。此次南下作戰(zhàn),目標是在運動中殲敵,具體作戰(zhàn)對象要根據戰(zhàn)場形勢而定。這是大的原則。
2縱命令5師先行過江,向靠山屯方向推進,配合1縱等部將敵軍堵截在靠山屯以北地區(qū)。3月9日下午,5師發(fā)現敵88師大部隊從靠山屯向德惠方向撤退。鐘偉決定停止東進,就地追殲這股逃敵,并在姜家店、王家店地區(qū)殲敵1個營。
此時,敵我雙方都在運動之中。當時東總判斷敵4個團集中在靠山屯,不好打,便改變部署,以部分兵力牽制靠山屯之敵,主力東進大房身地區(qū),準備消滅敵新30師2個團。于是,東總在3月9日16時電令各部隊向大房身方向前進。
10日凌晨約2時左右,5師從抓獲的俘虜口中得知:敵71軍在南撤時,留下其所屬的264團2營等部900多人,駐守靠山屯東南的永盛燒鍋大院,掩護71軍88師主力撤退。對此,5師師長鐘偉立即召開師黨委會議,研究并決定暫不東進,就地殲滅該敵。隨即一邊布置進攻,一邊將靠山屯敵情和5師部署上報縱隊和東總。
圍住要點,引來援敵:
2縱司令員劉震接報后,認為攻打靠山屯之敵有可能調動敵人出援,創(chuàng)造打援戰(zhàn)機,便立即同意了5師的作戰(zhàn)計劃。東總在5時也回電5師同意就地殲敵,但戰(zhàn)斗結束后要立即趕往大房身。稍后,東總電令各部執(zhí)行9日16時電令,向大房身方向前進,要求黃昏前1小時到達指定地點,其中給5師的命令是東進至德惠以南地區(qū)。這里有個疑問,東總2份電報似乎前后矛盾:前一封電報中已經同意5師“就地殲敵”,為什么后一封電報又要求5師東進?其實并不矛盾:5師包圍的敵軍只有5個連,應能很快解決戰(zhàn)斗,所以東總后續(xù)電報仍是要求5師(在解決戰(zhàn)斗后)東進。
鐘偉的戰(zhàn)斗部署是:以13、15團包圍進攻永盛燒鍋大院,14團負責阻援,隨即展開進攻的準備工作。按照“四快一慢”原則,計劃當晚8時開始進攻,準備時間長達10多個小時。
東野主力的運動、鐘偉和5師的機斷行動,攪亂了整個戰(zhàn)場形勢,產生了兩個效果:一方面,見東野部隊撲來,大房身地區(qū)敵2個團在當天下午3時向德惠撤走,東總在大房身殲敵的計劃落空;另一方面,永盛燒鍋大院之敵被包圍后,敵71軍立即派88及87師主力由德惠增援靠山屯,這為東總打援創(chuàng)造了條件。見打援戰(zhàn)機出現,林彪一邊調動1縱、2縱主力、6縱等部立即向德惠地區(qū)進擊;一邊在20時電告5師“望大膽堅決殲滅靠山屯之敵,不要顧慮增援”。
當晚20時,5師準時向永盛燒鍋大院發(fā)起進攻。守敵利用事先構筑的100多個地堡,抵抗異常頑強。經4個小時的激戰(zhàn),至晚24時才解決戰(zhàn)斗,全殲守敵。
與此同時,1縱、2縱主力、6縱等部趕至德惠地區(qū),圍殲或追殲敵71軍87、88師。戰(zhàn)至12日拂曉,全殲敵88師及87師一部,三下江南作戰(zhàn)也就此結束。
戰(zhàn)后,東總對三下江南作戰(zhàn)表現突出的1縱1師和2縱5師通令嘉獎。我們看看這2份嘉獎令有什么不同:東總認為1師 “這種機動勇敢和堅決執(zhí)行命令的精神特別值得稱贊和表揚”,認為5師“這種作戰(zhàn)的積極性和機動性值得稱贊和發(fā)揚”。即嘉獎1師在圍殲敵71軍行動中的機動勇敢和堅決執(zhí)行命令,對5師則是嘉獎其抓住靠山屯之敵的“積極性和機動性”。
“調動”了林總,但并未抗命:
1947年2月11日,在東總北滿部隊師以上干部會議上,林彪在講話中強調堅決執(zhí)行命令的同時,要求“在臨時情況變化時,在不妨礙整個上級意圖時,應當機斷專行”,即“站在殲滅敵人的總意圖上,在不妨礙整個部隊協同動作的條件下,去靈活處理情況”。在林彪的軍事生涯中,一直強調“執(zhí)行命令的堅決性與具體情況下的靈活性”相結合。
需要說明的是:靠山屯確實是“調動”了林彪,但并沒有違抗命令:
說“調動”了林彪,是因為鐘偉“圍點”、即抓住靠山屯之敵,引來71軍的增援,進而為打援創(chuàng)造了戰(zhàn)機;而林彪敏銳地抓住這一戰(zhàn)機,迅速調整部署,調動主力,實施“打援”作戰(zhàn)。上下配合,取得一場大勝。按照當時的戰(zhàn)場態(tài)勢,如果沒有鐘偉在靠山屯的“圍點”,三下江南基本上就是一場擊潰戰(zhàn),不可能有那么大的戰(zhàn)果。東總嘉獎5師的原因即在于此:5師在三下江南作戰(zhàn)中戰(zhàn)果并非最大,但5師的“圍點”對整個戰(zhàn)役起到了關鍵作用。
說沒有違抗命令,是5師攻打靠山屯的作戰(zhàn)計劃,一來并沒有妨礙東總作戰(zhàn)意圖,二來從一開始得到了2縱和東總同意的。只不過是一邊布置作戰(zhàn)一邊上報的,這屬于機動性的范疇。至于說5師沒有執(zhí)行東總后來要求其東進的電報,則是對電文的理解問題了,鐘偉并沒有違抗命令。
東總對5師的嘉獎完全體現了鐘偉的作戰(zhàn)風格:一是作戰(zhàn)積極性高,典型的“好戰(zhàn)分子”;二是機動靈活,在貫徹總部殲敵意圖的大原則下,不拘泥于命令,敢打沒有命令的仗。這兩點,完全符合林彪的指揮原則,也是林彪非常欣賞的。鐘偉后來直接從5師師長提升為12縱司令員,與靠山屯戰(zhàn)斗有相當的關系。
最后要說的是:所謂軍令如山,林彪強調“具體情況下的靈活性”的前提,是“執(zhí)行命令的堅決性”。因此,說靠山屯戰(zhàn)斗中“鐘偉3次拒絕林總電令”,是夸張或演義說法。
鐘偉私自撤退,險些釀成大禍,出走蘇北終成虎將
鐘偉被稱為四野的“好戰(zhàn)分子”,個性強,脾氣倔,打仗很有一套。在東北期間,有文章說他在靠山屯戰(zhàn)斗中“3次違抗林總電令”。這并不屬實。但在鐘偉的歷史上,確實有一次非常嚴重的“抗命”事件,險些釀成大禍,并在事后不服處理,私自出走。對于這件事,很多文章語焉不詳,有些文章甚至說他“在李先念手下不得志,便帶著老婆孩子和警衛(wèi)員,私自出走,千里迢迢趕往蘇北去找老領導黃克誠”。筆者通過查閱相關人員的回憶文章,今天就來說說這件事的起因和結果。
私自撤退,險些釀成大禍:
1940年春,新四軍豫鄂挺進縱隊(司令員李先念、代政委任質斌)東進大、小悟山地區(qū)建立抗日根據地。在這次戰(zhàn)斗中,豫鄂挺進縱隊第3團(團長肖久遠、政委鐘偉)的任務是堅守整個戰(zhàn)場的制高點四方山陣地。在與敵軍激戰(zhàn)4天之后,3團打的很苦,傷亡也比較大。
這天下午,在沒有接到命令的情況下,肖久遠和鐘偉即組織3團撤退,但留下1個營(由營教導員帶領)并命令其堅守到黃昏。肖久遠和鐘偉下山后,接到縱隊司令部來電,命令3團堅守到當晚12時。但3團一沒有執(zhí)行這個命令,二沒有通知留在山上的那個營,三沒有向縱隊司令部報告。這樣,留在山上的那個營在黃昏也撤出了四方山陣地。結果,敵軍當晚從3團撤出的陣地直接打到縱隊指揮部附近,差點把縱隊指揮部包了“餃子”,李先念差點遇險。
應當說,此事性質非常惡劣,豫鄂挺進縱隊下令展開調查,追究責任。不得不說,當時我軍中有個微妙的情況:自從長征中一、四方面軍在草地分裂后,雖然高層的團結問題已經解決,但一些中下級干部內心仍有疙瘩。具體到豫鄂挺進縱隊,司令員李先念來自四方面軍,而3團的肖久遠和鐘偉均來自一方面軍。李先念胸懷博大,大局意識極強,雖然自己遇險,但一開始對3團違抗命令事件并沒有提出嚴肅處理,只是作了不點名批評。李司令還回避了事件處理,由一方面軍出身的代政委任質斌負責事件的調查處理。
但在調查過程中,鐘偉倔脾氣上來了,不僅認錯態(tài)度不好,還散布一些不利于干部團結的話,對李先念等四方面軍干部有抵觸情緒。1940年8月上旬,豫鄂挺進縱隊召開整頓思想作風和軍事紀律的干部會議,重點解決3團和鐘偉的問題,并做出處理決定:團長肖久遠被嚴厲批評,調離3團;政委鐘偉開除黨籍一年,調隨營學校任教員。應當說,此事對政委鐘偉的處理更重:撤退決定雖是團長和政委共同做出的,但當時政委有最后決定權,責任更大。客觀地說,這個處分不能說很重。在戰(zhàn)爭年代,這樣惡性的違抗命令事件,怎么處分都不過分。
不服處分,私自出走:
鐘偉對這個處理決定非常不滿,甚至與部下說過要帶隊伍去幕阜山(鄂南)活動、脫離豫鄂挺進縱隊的之類的話。這就有分裂隊伍之嫌了,性質比之前的抗命更為惡劣。好在鐘偉只是說說,去幕阜山一事并沒有付諸行動。鐘偉的真實想法,是去中原局申訴,同時很可能也有去找老上級黃克誠的意思。因為當時中原局和八路軍第五縱隊(黃克誠是司令員兼政委)都在鹽城。有文章說他是要去新四軍軍部申訴,這不可信,因為此事發(fā)生在皖南事變之前,軍部當時還在皖南??梢宰糇C的是:后來在鐘偉的住處,搜出了他私下準備的去蘇北的路線圖。
但鐘偉去幕阜山的想法很快被縱隊領導知曉。這樣,組織原則和個人犟脾氣頂上了,雙方的對立情結逐漸上升。當年8月底,豫鄂挺進縱隊數封給中央、中原局和新四軍軍部的電報中,口氣異常嚴厲,認為鐘偉“政治上已經動搖,秘密鼓動部下叛變”,并建議把鐘偉“監(jiān)禁起來”。這個時候,豫鄂挺進縱隊已經將鐘偉意欲出走(無論是去幕阜山還是去鹽城)定性為“叛變”,并對其實施看管。但看管并不嚴格。
中原局接到報告后,劉少奇書記回電要求豫鄂挺進縱隊派人把鐘偉送到中原局處理。由于中途遙遠,中間又隔著敵占區(qū),此事一直未作安排。就在此期間,194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鐘偉帶著老婆孩子和同情他的11名戰(zhàn)士(其中警衛(wèi)班8人),私自從豫鄂根據地出發(fā),經2個多月的輾轉,于1941年2月初到達鹽城。這已經是皖南事變之后了,新四軍在鹽城重建了軍部,陳毅代理軍長。
到達鹽城新四軍軍部后,可能是認為受了極大的委曲,據說鐘偉一見到陳毅就哭了。對于鐘偉的問題,違抗命令的錯誤肯定是存在的,雖然事出有因;而其千里迢迢、千辛萬苦,從大別山趕至鹽城,也足以證明他不是“叛變”,只是想到中原局申訴,也順便換個環(huán)境。所以,軍部也沒對他做進一步處理,而是安排他到抗大五分校代理校長。對鐘偉這樣的資歷來說,這個安排肯定不屬于重用。
在那個年代,“拖槍逃跑”是性質很嚴重的事件。例如1937年許世友在延安策劃的未遂出走事件,牽連一幫人,最后雖減輕處罰,許世友、洪學智、王建安等6人還是被中央高級軍事法庭以“拖槍逃跑”罪,分別判處了有期徒刑。鐘偉顯然沒有吸取這個教訓。應當說,是人都有可能犯錯誤,尤其是鐘偉這樣性格的人,個性強、脾氣倔,一條道走到黑,最后是一錯再錯。好在到達軍部后,陳毅等領導及時并妥善處理了這個問題。應當說,陳毅做人的工作還是非常有一套的。鐘偉的事,如果在抗命事件發(fā)生后處理的好一些,也不至于鬧到這一步。對鐘偉這樣性格的人,遇上他服氣的領導,他會成為一員虎將;遇到他不服氣的領導,他就是個“刺頭”。
1943年1月,新四軍3師兼蘇北軍區(qū)成立淮海軍分區(qū),下屬4個支隊。當時部隊發(fā)展很快,急需軍事干部,代理1年多抗大五分校校長的鐘偉被安排到第4支隊擔任司令員,歸軍分區(qū)司令員劉震直接領導,成為黃克誠的間接部下。1945年,鐘偉隨新四軍3師進軍東北,先后任東野2縱5師師長、第12縱隊司令員。從蘇北到東北,他的上級分別是劉震、黃克誠、林彪。這幾位上級,也是他成為四野名將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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