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愛因斯坦的相對論,當物體以超光速前進時,時間就會倒流,能回到過去。但是,俺實驗過了,這個理論并不對。
昨天俺做了一個實驗:
在自行車的尾部裝一個手電筒,手電筒向后照射,然后俺向前騎行,速度是10米/秒,那么相對于向后照射的手電筒的光,俺的最終速度就是自行車的速度10米/秒+手電筒的光速30萬公里/秒=最終速度300000010米/秒,從而達到超光速前進。
但是到了超光速后,俺發(fā)現俺并沒有回到過去,時間也沒有減慢,什么超出平常的物理現象都沒有發(fā)生!
由此實驗可以得出結論:超光速飛行后時光并不能倒流!
由此論證:愛因斯坦是騙子。
針對上述實驗和實驗得出的結論,研究者們專門召開了一次研討會。會上,許多研究者發(fā)表了自己的見解:
研究者一:
上述實驗是在證明相對論,超光速的實驗不是這樣做的,請看俺的實驗:
你站在走廊的一頭,閉眼,開燈,以百米沖刺速度跑到走廊另一頭,頭撞墻——證明你已經到了。睜眼,然而眼前一片漆黑,只看見星星,證明燈光還沒到。許久,大亮,說明光才到。那么你剛才的速度已經超光速。
事后,因腦部重創(chuàng),只剩下5歲兒童的思維,回到過去,成功看到時間倒流。
研究者二:
這個試驗最主要的錯誤,是把光的傳播方向看作單一的了。光是發(fā)散運動的,而實驗中的自行車只是往一個方向上運動。正確的理解是,光除了往車后傳播外,還往四面八方傳播,當打開手電筒時,你還沒決定往哪個方向走,光已經傳播到車前面了。
正確的方式應該是,當打開手電那一刻,立即在原地轉圈,越快越好,以借助光在各個方向上傳播的力量。當你感到眼前發(fā)黑,冒出星光時,恭喜,你已經回到了過去,那就是宇宙初創(chuàng)時的樣子。
研究者三:
俺覺得主要是起推動作用的光,在經過手電、空氣等物體時產生摩擦,而大大降低了速度,建議下次試驗時,把自行車停在真空中進行……
研究者四:
這個實驗的方法不對,騎自行車的時候,不能一直開著手電筒,一直開著手電筒你固然瞬間回到了過去,但是這瞬間你這個系統(tǒng)對于過去而言,是從未來出現的,所以在四維的參照系中,你是一個負系統(tǒng),所有的系統(tǒng)值都是負的,包括方向。緊接著的下一個瞬間,你又達到了超光速,但由于方向已經是負的了,和上一個狀態(tài)的方向相反,于是你又逆向的回到了現在。
所以,正確的方法不是一直按著手電筒開關,而是不停點擊,一下一下的回到過去……
研究者五:
根據能量不滅定理,手電筒在發(fā)光時還發(fā)熱,熱量的產生出自于粒子的撞擊,不可能達到光速,只能是亞光速;作為彌補,我們應該在自行車上再裝一個手電筒,來彌補損失的能量,從而達到光速或者超過光速。這樣一來,自行車上需要裝無窮多個手電筒,這么一來,當別人看到你做這個實驗時,都會說:“看……賣手電筒的來了。”
研究者六:
我就是愛因斯坦本人啊,我確實錯了,當時我也做了相同的實驗,結果到了未來……
研究者七:
大家好!我才是愛因斯坦本人,現在能有年輕人反駁我的結論,還做了實驗,我很高興!顯然大家對科學很感興趣,不過我有個問題想問實驗者:你做實驗用的手電筒是什么牌子的?我也想買一個。
最后一個發(fā)言者:
我就是實驗中的那個手電筒,其實我已經不是最先使用的手電筒了,最先使用的那個在做實驗的過程中,已經回到過去了,而我是未來到現在來的手電筒……我的身世充分說明——還是愛因斯坦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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