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點:
1、立案地點(最高人民法院申訴立案大廳),地址:北京朝陽區(qū)小紅門鄉(xiāng)紅寺村40號(北京南西環(huán)紅寺橋,“回”字形建筑物),地鐵五號線,宋家莊站D出口,電話:010-67550300
2、開庭地點,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東交民巷27號(100745),電話:010-67556114(總機)
二、再審立案對外辦公時間:
周一、二、四、五,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即周三不對外辦公)
三、2013年民訴法再審的主要新規(guī)定:
1、新增各級法院院長對“調解書”可提出再審的規(guī)定。
2、新增“當事人一方人數(shù)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的規(guī)定。根據2013年3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全國法院民事再審審查工作座談會紀要>的通知》,此類型的案件,若當事人不想通過高院申請再審,選擇向最高院申請再審的,應當通過原高級法院提交申請再審材料。
3、將“對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限定為“主要”證據。
4、刪除“管轄錯誤”可以申請再審的規(guī)定。
5、再審申請的申請期限由“二年”變更為“六個月”;特殊條款的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三個月”變更為“六個月”。
6、增加“追索贍養(yǎng)費、扶養(yǎng)費、撫育費、撫恤金、醫(yī)療費用、勞動報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執(zhí)行”的規(guī)定。
7、增加“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提起抗訴”的規(guī)定。
四、再審立案材料:
1、再審申請書,原件。再審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1)再審申請人、被申請人及原審其他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當事人是自然人的,應列明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職業(yè)(或工作單位及職務)、住所及有效聯(lián)系電話(包括固定電話或移動電話號碼)、郵寄地址;當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列明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及有效聯(lián)系電話(包括固定電話或移動電話號碼)、郵寄地址;(2)作出判決、裁定、調解書的人民法院名稱,判決、裁定、調解文書案號;(3)具體的再審請求;(4)申請再審所依據的法定情形(須列明所依據的民事訴訟法的具體條、款、項)及具體事實、理由;(5)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的明確表述;(6)再審申請人的簽名或者蓋章,并寫明提交法院的日期。
2、再審的授權手續(xù)。再審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再審申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營業(yè)執(zhí)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原件。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委托他人代為申請的,應提交有其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其中委托代理人是律師的,還應同時提交律師事務所函原件和律師執(zhí)業(yè)證復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應提交法律服務所函原件和法律服務工作者執(zhí)業(yè)證復印件;委托代理人是當事人的近親屬或工作人員的,應同時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近親屬的身份證明有結婚證、戶口本、派出所證明等;工作人員的身份證明有工作單位介紹信、勞動合同等);委托代理人是當事人所在社區(qū)、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的,應提交相關部門的證明函件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特別注意:(1)以上人員均應寫明電話等便于聯(lián)系;(2)律師助理不能代為立案。
3、原一審、二審(若有)、再審(若有)裁判文書的復印件,同時帶原件核對。必要時,還要帶《生效證明》的復印件及原件,主要適用于生效日期與文書判決日期不一致,按文書日期已超過6個月再審申請期限,但按生效日期未超過6個月再審時間的情況。特別注意:行政案的再審申請期限還是2年。
4、原審過程的主要證據復印件。主要是證明再審觀點的證據,其他證據可以在再審聽證時提交。
5、新證據復印件。若是特別重要的新證據,建議帶上原件以便核查。
6、光碟,內刻:(1)與書面材料內容一致的、可編輯的一審、二審(若有)、再審(若有)裁判文書和再審申請書的電子文檔(以2003版word格式刻錄);(2)所有提交材料掃描刻成光盤PDF格式(包含原審文書、再審申請書、委托手續(xù)、證據目錄、證據材料等)。
上述材料中的第1項提交一式兩份,并按照被申請人及原審其他當事人人數(shù)提交再審申請書副本。第2-5項提交1份,第6項提交2份。
五、再審立案流程:
1、不帶違禁物品,通過安檢。
2、憑身份證、生效判決取登記表。該表不能預先打印,只能現(xiàn)場領表填寫,主要涉及以下內容:(1)來訪人員的姓名、年齡、電話、地址等詳細信息;(2)一審及二審的案件號、審理法院、審理時間等信息;(3)此次來訪的主要目的(在已給選項上打鉤)。特別注意:請盡早去領表,晚了可能領不到。
3、根據不同的案件類型在不同窗口交表,在表格內容形式審查合格情況下,會在登記表上蓋章寫明到哪個候談區(qū)等待法官接談。
4、在候談區(qū)等待時,要注意聽廣播及看大屏幕等待叫名,叫到名字的將登記表交予法警,法警會告知進入第幾談話室,等叫名過程,不要隨便離開,有三次叫名機會,超時將不等候。等待時要有足夠耐心,本人經辦的案件均能當天叫名。也有部分法官會通過電話與申訴人預約時間接談。
5、叫名后,憑身份證、登記表,到指定房間向法官交納相關材料,根據不同類型的案件,法官的處理方式不同。
六、幾類案件相關信息:
(一)普通民商案相關信息
1、接談法官往往會先看原判決,然后要求來訪人在2-3分鐘內簡要陳述再審申請觀點,由于時間有限,來訪人要非常熟悉案件,要用最簡短的語言、最有力的觀點、陳述原判最致命的錯誤以說服接談法官,相關情況接談法官會記錄于法院內部聯(lián)網的電腦資料庫中,因此這對來訪人的要求相當高。
2、根據案件情況法院可能會有以下處理:
1)經法院審查,材料形式合格且符合申請再審條件,接談法官認為要考慮予以立案的,其會將案件報送審判長。若法官收取申請人的材料并提供空白材料清單,填寫后交回法官,法官簽名返還作為回執(zhí)的,那申請再審第一步完成。
2)經法院審查,認為符合申請再審條件,但材料不符合法院要求的,接談法官會將材料退回申請人,要求其按《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須知》進行補正。
3)經法院審查,若不符合申請再審條件的,法官會當場作出解釋。
(二)知識產權民事案相關信息
1、在材料齊全的情況下,法院會當天收取材料,然后提供空白材料清單,填寫后交給法官,法官會簽名返還作為回執(zhí),此時再審申請第一步完成。
2、一個月左右審判庭會寄出書面的《受理通知書》。
3、隨后審判庭會安排聽證(類似于開庭的程序)。
4、聽證后,法院作出裁決是否再審、由哪個法院再審(因提供足以推翻原審判決的新證據而決定的再審,往往會在六個月內作出決定再審的通知,通常指令原審法院再審;而駁回再審或提審的案件則時間相對較長)。
(三)知識產權行政案相關信息
1、接談當天,法官不會收材料,而是給出一份書面的《接談預約單》,下次約談時要注意:
1)必須要在指定時間再次到法院。
2)兩次最好是同一個人去,因為最高院的再審立案來訪登記錄入的是個人身份信息,法官正式約談時,法警會要求出示本人身份證,否則不能入內。
2、下次接談的時間可能是二個星期后,亦可能更久,主要看法院的排期。如果接談當天法官不在,務必要找其他工作人員確認并重新安排接談時間。
3、第二次約談,在材料齊全的情況下,會收下材料。在一般情況下數(shù)月內最高院的民三庭會與代理人電話聯(lián)系。
4、受理后,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如知識產權民事案,有一個聽證程序再決定是否再審。二種是書面審查,然后出裁定。
七、郵寄立案:
原則上可以郵寄立案,材料與直接到最高院立案是一樣的,材料直接寄至法院的立案庭,但由于不確定因素太多(如寄失等),郵寄立案只能是直接立案的替補方案。
本文轉載于網上,原文出處不詳,非常感謝作者的創(chuàng)作與分析,如看到請及時聯(lián)系,以便于完善原文出處及作者,感謝支持!
聯(lián)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