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歷代正史的記載中,凡新朝對舊朝某一人物記以“忠”而大加宣傳的記載實屬少見,明朝末年官至督師、建極殿大學(xué)士、兵部尚書的史可法,死后被南明朝廷謚為“忠靖”,被清朝乾隆追謚為“忠正”,備受寵愛,實屬少有。
明朝末年,以明王朝為代表的舊有的統(tǒng)治力量,不甘心退出歷史舞臺,以農(nóng)民起義和滿洲貴族為代表的新的政治勢力,又在積聚力量,以求登上新的政治權(quán)力的寶座。三種新舊政治勢力不斷進行斗爭、消長、重構(gòu)。
崇禎十七年(1644)正月,李自成在西安建立大順政權(quán),年號永昌。二月,李自成以百萬軍隊向北京進發(fā),三月十七日兵臨城下,十九日崇禎上吊自殺,推翻了明王朝。同年五月,后金皇太極稱帝,改國號為大清,改族名為滿洲。
崇禎死后,為了維護和恢復(fù)明的統(tǒng)治,在南方必須立一君主。但崇禎的太子及其弟弟都沒有逃到南方來,因此必須在南方皇家宗室中選擇一個合適的人來統(tǒng)治。宗室中以與崇禎血緣關(guān)系之近及長幼次序來說,當立福王。于是,崇禎十七年(1644)五月三日,南京的大臣馬士英,勾結(jié)高杰、劉良佐、劉澤清、黃得功等四鎮(zhèn)總兵,擁立福王朱由崧“監(jiān)國”,十二天后,福王即皇帝位,以明年為弘光元年,重新樹起了明王朝的大旗。
崇禎自殺之際,戶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的史可法,正率軍進京勤王。當軍隊抵達浦口時,傳來北京失陷、崇禎自縊的消息,史可法向北痛哭失聲,以頭撞柱,血流到腳上 。聽聞馬士英等人擁立福王之事,史可法認為福王有“貪、淫、酗酒、不孝、虐待下屬、不讀書、干預(yù)官吏”七個缺點,應(yīng)該立潞王朱常淓為帝,但不久面對既成事實也只好承認。
在明朝滅亡之際,明朝的許多官員大致上有三種人生選擇:歸附農(nóng)民軍;投降清朝;殉忠明朝。
史可法是萬萬不能歸附農(nóng)民軍的。從七品陜西西安府任推官,到二品南京兵部尚書,史可法的升遷之路始終與剿匪密不可分的,王二、張獻忠、李自成都與其交戰(zhàn),雙手沾有起義軍的鮮血。以鎮(zhèn)壓農(nóng)民軍而起家的史可法,選擇歸附農(nóng)民軍,是斷然不可能的。
在1644年年底之前,史可法一直將后金視為盟友,直到和談夢的破碎讓他意識到后金才是真正的敵人。如果降清就意味著背叛明朝。多爾袞多次考慮史可法在明朝中的威望與地位,利用早已降清的其弟史可程,拉關(guān)系,套近乎,許諾加官進爵,以期盼可以招降。然而史可法對多爾袞的招降嚴詞拒絕,表達“不降清、要復(fù)明”的決心,后來死守揚州,寧死不屈的行動證實了這一點。
既不能歸附農(nóng)民軍,也不能投降清朝,但史可法在南明的生存狀態(tài)也并不理想。
南明弘光小朝廷從它建立時起,就繼承了明王朝的黨爭余緒,以馬士英、阮大鋮為首的閹黨余孽,極力排擠、打擊和東林黨有關(guān)系的史可法等人。史可法的恩師左光斗是東林黨的重要成員,曾因彈劾閹黨首腦魏忠賢,被捕入獄,迫害致死。
史可法一再反對朋黨之爭,認為“門戶”二字實為明亡禍首,這在當時南明政權(quán)中是少見的孤例。
此時的馬士英憑借擁立之功,排斥他人,引用奸黨,但要獨攬朝權(quán),為所欲為,必須把史可法趕出朝廷。于是馬士英偷偷把史可法的“七不可立”向福王密報,被派往揚州督師。在南明形成了“秦檜在內(nèi),而李剛在外”(史可法被公認為宋朝抗金英雄人物李綱,馬士英則被比作賣國投降的秦檜)的局面。
史可法領(lǐng)導(dǎo)的揚州保衛(wèi)戰(zhàn)是清兵入關(guān)以來第一次遇到的最猛烈的抵抗。清軍先以10萬精卒,繼以5萬鐵騎,挾帶紅衣大炮,從天長、六合、儀征一線,兵臨城下,史可法不僅屢屢嚴拒敵帥多鐸的誘降,而且以死拒斥叛將李棲鳳、高歧鳳的劫降,毅然以城中單薄的三、四千兵力,誓師梅花嶺。
揚州有新舊兩城,共有13座城門,其中舊城西門的城墻比較低矮。史可法親自擔任此門的防守。為誓與揚州同存亡,他在城樓上連寫五封家書,與遠在南京的家人訣別。
揚州城破,史可法自殺不成,至小東門,迎敵怒喝:“史可法在此!”
史可法在揚州城即將被清兵攻陷前,派人持令牌宣諭老百姓,如果城破,敵人問罪,我“一人當之,不累百姓”。史可法被多鐸殺害就義于南門城樓說:“城亡與亡,吾死豈有恨?但揚州既為爾有,當待以寬大。而死守者,我也。請無殺揚州人?!币笄灞灰獨P州百姓。
封建社會,官員妻妾成群是常事,史可法堅守著“一夫一妻”,四十多歲了還沒兒子,老婆讓他納妾竟遭拒絕,他仰天長嘆:“國家正處多事之秋,我哪有心思考慮生兒育女的事!”
史可法在軍中從不飲酒,每頓飯只有一道菜。有次大年夜,他處理公文到深夜,要喝“守歲酒”但士卒告訴他僅剩的一點腌肉也已分給將士們了,您只能用鹽豉下酒。
史可法為國盡忠視死如歸贏得了對手的崇敬。多鐸下令建史可法祠,優(yōu)恤其家。當時揚州城破慘遭屠戮之后,遺骸累累,尸腐莫辨,嗣子德威遍尋其遺骸不可得,于是在次年三月,舉其衣冠及笏招魂,葬于揚州梅花嶺。
清廷官修史書的《明史》編纂者們對史可法的道德品質(zhì)推崇備至、滿懷敬意。乾隆作為《明史》的最終定稿人,不僅為前明的“抗清”英雄史可法追贈“忠正”謚號,還在主持編修的《欽定勝朝殉節(jié)諸臣錄》中稱史可法為““一代完人”,將其被抬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但近代著名歷史學(xué)家、北京師范大學(xué)顧誠教授在《南明史》中對史可法的評價卻相反,認為他以堂堂督師閣部的身份經(jīng)營江北將近一年,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卻一籌莫展,毫無作為。直到清軍主力南下,他所節(jié)制的將領(lǐng)絕大多數(shù)倒戈投降,變成清朝征服南明的勁旅。在軍國重務(wù)上決策幾乎全部錯誤,對于弘光朝廷的土崩瓦解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回顧史可法的官場生涯,我們大致可以分成兩個階段,前一個階段是鎮(zhèn)壓地方農(nóng)民起義軍,大概是九年時間;后一個階段是作為弘光朝廷的最高軍事長官擔任兵部尚書并督師淮揚一帶,直至殉節(jié)揚州,大概是一年時間。
在鎮(zhèn)壓農(nóng)民起義軍時,史可法的軍事指揮能力堪憂,為了抵擋起義軍的侵犯,提出“兩營一寨”,即設(shè)立桐標營、欄馬營和堡寨,采取以守為攻策略,但以劫掠為目標的起義軍,不在乎一城一地的得失,所以“兩營一寨”對起義軍并沒有起到太大的效果。
而且看似嚴謹周密的“兩營一寨”的計劃,實則漏洞百出,在與起義軍周旋時屢屢處于被動局面,由于長時間沒有平定叛亂,為此被崇禎令他戴罪立功。
史可法的軍事防備和指揮能力的欠缺在對付清軍中更為凸顯。身為督師的史可法在馬士英等人“權(quán)臣掣肘”和高杰等將領(lǐng)“悍將跋扈”的雙重打壓下,難有作為。在這樣的有利形勢下,史可法時常流露出消極抗敵的情緒,心灰意冷的他過早地產(chǎn)生放棄山河的想法,不肯再有一番作為。主要表現(xiàn)在:繼續(xù)貫徹錯誤的以守為攻方針,在高杰被殺后,萬分沮喪下,做出了棄徐州而守揚州的決策;在部下有投降傾向沒有嚴懲,從而加速了己方全局的瓦解。
史學(xué)家認為,史可法既然不肯收復(fù)山東、河南,那么退到徐州還可以謀求河北,然其一退再退,退到了無險可守的揚州。在消極情緒的影響下,史可法在與清兵對峙中又一次錯誤地貫徹前期與起義軍作戰(zhàn)中以守為攻的方針。然而清軍不是掠奪的起義軍,它的野心是統(tǒng)一天下。
退守揚州的史可法,一方面偏聽偏信所謂奇門遁甲之術(shù),認為大勢已去,兇禍必然降臨,一方面對部下和士兵的投降思想,以“揚州死吾所,君等欲富貴,各從其志,不相強也”為由,任其發(fā)展,縱容變節(jié),致使揚州不到旬日即破。
撥云推霧,那些掩埋已久的真相才會逐漸浮出歷史的天空。列寧在《論民族自決權(quán)》說:“在分析任何一個社會問題時,馬克思主義理論的絕對要求,就是要把問題提到一定的歷史范圍之內(nèi)?!币粋€人的一生事跡是由時代鑄就的,歷史人物與時代緊密相連。我們在評論歷史人物時,要把這一歷史人物放在特定的時代環(huán)境下進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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