劈甲引丁與劈甲滅丁 (2009-1-14 22:52:02)
四柱一立鬼神號,吉兇禍福無處逃讀胡師之《命理精論1上》,有明暗兩例(《官旺無夫之命》和《食傷與官殺不能并用之例3》)談到“劈甲引丁”。本文將對胡師“劈甲引丁”例做一注腳。為述理清晰,現(xiàn)先回顧胡師所批二例:
1、《官旺無夫之命》:坤造,民國36年7月26日酉時(shí)。
官 日 官 才
己 壬 己 丁
酉 辰 酉 亥
大運(yùn):甲寅。流年:庚辰。流月:庚辰。購得一漂亮新居。
原局日干在地支根深而旺,故喜克泄而用財(cái)官。甲寅之甲為大木,雖生丁火,然因陰陽之隔而不能順暢。庚辰年庚辰月,天干庚金引出,劈甲成柴,遂暢生丁火而通全局。此劈甲引丁之功也。
2、《食傷與官殺不能并用之例3》:乾造,民國27年2月22日卯時(shí)。
傷 日 劫 財(cái)
丁 甲 乙 戊
卯 寅 卯 寅
大運(yùn):庚申,辛酉之時(shí),泛論謂兇而胡師獨(dú)斷大吉,何也?此例釋文雖未點(diǎn)明而實(shí)在“劈甲引丁”四字,我且稍作續(xù)貂之論。
一曰:格局之辨。
格局者,斷命之大本也,一旦反逆,斷無勝算,故格局之“正、變”不可不察。局中木氣生發(fā),肆行無礙,變格?正格?有曰變格從旺用木者;有曰正格泄身用火土者。孰是孰非?
變格者蓋不外二:一者日元在天無生扶,在地?zé)o根佑;二者日元肆行無礙而無雜氣者,或日元肆行無礙而雜氣微渺者。此二者皆謂之從得清純。是造日元肆行無礙,然可有雜氣?答曰在丁火。雜氣是否微渺?答曰氣尚旺。雜氣在火而其氣尚旺,豈可論變論從?故此造正格(也稱平衡扶抑格)無疑。
二曰:用神之辨。
斷正格者,必用丁火泄身,此命之吉兇豁然解矣。
三曰:生克之辨。
庚申、辛酉大運(yùn),官殺攻身,觸怒柱中旺神,看似兇矣,然身旺何懼攻伐?身旺正用官殺,故庚申、辛酉運(yùn)內(nèi)必定官升。(此局倘誤作變格,從旺用木者,必?cái)喔辍⑿劣洗髢?,謬矣!?div style="height:15px;">
又身旺用官殺者雖能得官,然柱中五行生克制化不當(dāng),常有意外災(zāi)害(胡師在《命理精論1上》之《食傷與官殺不能并用例1》中曾有此說),但此局此運(yùn)為何少有意外?答曰在丁火。又問:甲寅之甲為大木何能生燭光丁火而暢泄旺身?答曰在斧鉞。庚申、辛酉二運(yùn),斧鉞入局,故能劈甲成柴,丁火遂得暢生。故此二運(yùn)傷官泄身流暢,雖官升屢屢而少有意外。若詳查五行,庚申運(yùn)內(nèi)官升更快。
以上二例即所謂“劈甲引丁”,其相理在:斧鉞之金劈甲成柴,引生丁火活通全局。
又問:妙哉“劈甲引丁”,然可否固執(zhí)此理?答曰不可。又問:不可固執(zhí)此理,可有“劈甲不能引丁”者?可有“劈甲滅丁”者?答曰有。且看如下乾造。
殺 日 印 殺
癸 丁 甲 癸
卯 酉 子 丑
(每逢庚、乙之年大暑后11日交脫大運(yùn))
此造系我一朋友托我給此人看看。我斷大運(yùn)庚申,流年庚寅,流月甲申,出疾厄(雖然時(shí)空未到)。以下看法請諸同學(xué)斧正。
一曰:格局之辨。
查地支:丁生子月,七殺秉令,又兼丑土酉金,金寒水冷。卯木雖有助丁之意,然酉金沖之,又支中無火氣調(diào)候暖局,卯木不能生發(fā),故丁火在地?zé)o根。
查天干:二癸引出月令本氣,攻伐日元丁火頗悍。此時(shí)倘日元再無助力生扶,則必為變格,且從得清純,削丁為用。然月干甲木高透釋水生身,丁火得救。又甲木坐下子水,為印星在地有強(qiáng)根。是故此局正格,斷不能從。
二曰:用神之辨。
既知正格,則斷殺印相生,用在甲木,且甲木甚要,乃原局之支柱。一言以蔽之,原局第一要?jiǎng)?wù)在“護(hù)甲”,倘流年大運(yùn)斧鉞齊來,甲木被戧,則日元丁火勃然禍至。
三曰:流年生克之辨。
且看如下時(shí)空,是日五行生克如下:
運(yùn) 年 月 日
庚 庚 甲 戊
申 寅 申 申
查地支:年支寅木氣現(xiàn)于癸未月,及至甲申月寅木氣衰,而月日引出申金兼秉運(yùn)支之力,可謂斧鉞齊來。此時(shí)寅木可有生路?局中子水似可一用,然丑土絆之,寅木終失保護(hù)。全局地支遂呈:“群金伐木(申酉沖克寅卯)之勢”,寅木何能不?。?div style="height:15px;">
查天干:戊土出干,拘絆二癸,甲木失護(hù)。大運(yùn)流年庚金兩重,運(yùn)氣方交,可謂剛鋒正銳。時(shí)流月甲木引出,斧鉞逞鋒,盡劈甲木,甲木何能不傷?
再問,此例“劈甲滅丁”,在何相應(yīng)兇?答曰不能盡知矣。理在劈甲,然其相紛紜,有:肝膽疾患、家慈病故、職場遭陷等等,因時(shí)空未到,故不可盡知。此即所謂“雖一理融貫,卻眾相紛紜”?;蛟幻夷軘嘁焕?,而不能盡知全相,此相理之道也。故凡大家之境界,當(dāng)求十六字,即所謂“以理釋相,以相擇理,相理相合,相理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