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是商品經濟發(fā)展的產物,從原始社會末期偶然的、個別的以物易物的交換方式發(fā)展到長期的商品交換過程中,充當一般等價物進行交換的實物貨幣也逐漸從眾多品中分離出來。這種商品就成為貨幣。現(xiàn)多數(shù)認為,貝則是中國古代最早的貨幣,也是原始的實物貨幣發(fā)展的最高階段。夏商周時期是中國實物貨幣發(fā)展的繁盛時期,也是衰落期,主要包含布帛與貝,殷商時期起貨幣作用的媒介物很多,此時石銅并用。
從以物易物如布帛、海貝、農具等交換媒介物發(fā)展為開始。貝在夏代已經完成了向貨幣轉化的過程,成為主要流通貨幣,商代以珠、玉為上幣,沿襲至西周?,F(xiàn)實角度解釋其具有以下基本條件:第一是本身有功用:第二是有天生的單位:第三是堅固耐久:第四是便于攜帶。因此,以貝幣為代表的實物貨幣的演變凸顯了商品經濟發(fā)展的需要。銅貝的出現(xiàn)是金屬鑄幣的萌芽,標志著貨幣開始逐漸脫離商品貨幣形態(tài)。
公元前770年,周平王都城東遷洛邑,史稱東周,夏商周時期的貨幣制度形成于東周時期, '工商食官'制的打破,貨幣形制多元化,逐漸產生四大貨幣體系即:布幣、刀幣、圓前、楚幣。布幣體系:布錢源于三晉兩周地區(qū), 不同于早期實物貨幣布帛,形狀有兩足,根據(jù)形狀特點與時代,經歷了從原始布、空首布到平首布的演變階段,因布的四個部位:首、肩、足、襠的不同,又分為多種類型。
刀幣體系:按鑄造國家和本身的形狀特點,形成齊刀、齊明刀、針首刀、尖首刀、明刀、直刀、圓首刀等類別,也有按面文與背文不同劃分的,具有地方特征與過渡性。圓錢體系:圓錢或稱'環(huán)錢',據(jù)推測是仿紡輪形狀鑄造,有圓形圓孔與圓形方孔兩種形制,圓錢始鑄多以魏國居多,秦錢受其影響,方鑄圓錢。至戰(zhàn)國晚期向方孔演變,具有承上啟下的貨幣形態(tài),根據(jù)形制的不同,使用國家亦不同,在先秦金屬貨幣演變中,隨著秦統(tǒng)一六國,秦最終以圓形方孔圓錢統(tǒng)一幣制。
楚幣體系:楚幣制度自成體系,與楚國所在區(qū)域位置有關,楚幣包括金、銀、銅三種,早在春秋戰(zhàn)國時期,已經開始用金銀作貨幣。早期貴金屬黃金與白銀作為裝飾品,未充當貨幣,先秦時期主要用于賞賜、饋贈等用途。楚幣具有代表性的是愛金與蟻鼻錢。愛金又稱印子金,分愛金、盧金與金金三類。
秦族從羌族中分化而來,后遷移成為周族臣屬,在征戰(zhàn)中逐漸建立起自己的政權。秦國商品經濟的發(fā)展得益于三個方面,首先,地理優(yōu)勢,秦國在地緣政治方面有著天然的優(yōu)勢。其次,商鞅變法:秦國至孝公開始形成與六國對壘形勢。商鞅的'農戰(zhàn)'變法政策后,革新了秦國的經濟制度,并非放任私營工商業(yè)發(fā)展,而是有限度地促使官營工商業(yè)。
加強中央集權制度,使民得以興盛,國得以富強,秦國商品經濟開始發(fā)展迅速。最后,稅收制度的改革,商鐵變法的成果建立在秦獻公一系列改革基礎之上。秦獻公推行'初租禾'改革奴隸制的土地制度,采用地主經濟,遷都櫟陽后,秦獻公立七年,初行為市.重視對市場的管理,商品經濟也頗為活躍,因此,'出行市'后,泰國商品經濟逐漸確立。
秦國鑄幣以'半兩錢'為代表最具歷史意義,半兩錢的鑄造在秦惠文王'初行錢'之前已經出現(xiàn)。 '初行錢'以后加強了王室貨幣專鑄權,戰(zhàn)國時期半兩錢雖出現(xiàn)較晚,但是不可否認其在流通交換中較于其它戰(zhàn)國時期貨幣趨于便利的優(yōu)勢,貨幣作為商品交換的媒介物也是隨著商品經濟的發(fā)展、鑄造技術的提高,在優(yōu)勝劣汰的競爭中發(fā)展,圓形圓孔向圓形方孔的秦半兩就體現(xiàn)了這種進步性。
貨幣制度的內容涵蓋了眾多方面,泰錢中亦有黃金。布錢,從出土的秦簡中計量貨幣也以'錢'為稱,在流通中居于主要地位,半兩錢作為'初行錢'的代表,幣制政策的實施不僅加強了貨幣鑄造權,規(guī)范了半兩錢,是秦國在統(tǒng)一六國以前,推行半兩錢制,在本國確立幣制的開始。
結束了六國龐雜的貨幣體系,廢除了六國所流通的刀幣、布幣、蟻鼻錢、愛金等種類繁多、重量、大小與單位不統(tǒng)一的貨幣,實際上是以秦國的圓形方孔'半兩錢'制統(tǒng)一六國幣制。廢除了一些實物貨幣,把原六國流通的黃金與鋼錢作為幣材,重新鑄化,解決了過去六國幣制繁雜的弊病,整頓了舊的幣制。
首先,確立了貨幣種類為黃金、銅錢 ,其次,以貴金屬黃金為幣材,確立稱量貨幣黃金為上幣,貨幣單位為溢;以賤金屬銅為幣材,確立銅錢為下幣,貨幣單位為半兩,重量為面文所標,即半兩:而中幣可能為布幣,即以實物貨幣布帛為幣材。最后,秦統(tǒng)一幣制,確立幣文'半兩'為法定貨幣,文如其重,且外圓內方,幣材以銅為主,另配有錫和鉛,這就廢除了其他與幣文重量不符的圓錢。
半兩錢的法幣地位的確定符合貨幣的發(fā)展規(guī)律,有固定的重量與鑄形,攜帶便利,應用于日常商品交易中,為'下幣'。'中幣'布帛為實物貨幣,在秦簡中規(guī)定與錢的兌換比例為十一錢為一布。 至此,貨幣在種類、幣材與單位上首次以法令形式頒布統(tǒng)一的標準。
統(tǒng)一鑄造錢幣,即國家壟斷貨幣鑄造權,戰(zhàn)國時期流通的鑄幣具有地方特點,主要原因是政治上長期處于割據(jù)狀態(tài),六國幣制紊亂,早在'初行錢'時,泰國就加強了對鑄幣權的控制,此次國家政權的統(tǒng)一,亦為再次鞏固國家壟斷貨幣鑄造權,禁止民間私鑄。
國家在法律上禁止私鑄,令國家壟斷鑄幣權。對統(tǒng)一錢幣鑄造的理解,并非是僅由國家鑄造,亦可授權地方政府鑄造,從始皇時代開始的幣制改革,是歷史上首次以國家法令的形式確立了貨幣制度,不僅加強了封建中央集權專制統(tǒng)治,也活躍了商品經濟。秦鑄造發(fā)行了方孔圓形半兩錢,實行了統(tǒng)一的貨幣制度,為漢初實行貨幣政策奠定了基礎。
秦半兩的形態(tài)、重量與流通是否如規(guī)定:'鋼錢質如周錢,文曰'半兩',重如其文。而實行標準化?出土的資料中沒有發(fā)現(xiàn)鑄造秦半兩的錢范,土制原范是摶土作范,隨鑄隨毀,所以沒有流傳下來。秦始皇鑄造半兩錢的初期,還沿用土制原范的方法。不僅如此,戰(zhàn)國時期,半兩錢制的流通范圍在秦領域內,而秦統(tǒng)- 幣制后,法律上把半兩錢推行于全國范圍內,'秦地已并巴、蜀、漢中,越宛有郢,置南郡矣;北收上郡以東。
有河東、太原、上黨郡:東至滎陽,滅二周,置三川郡。而根據(jù)考古學的發(fā)掘證實有:'出土秦代半兩錢的地區(qū)基本上是陜西、四川兩省,'可見半兩錢的流通區(qū)域限制在秦的政治中心與占領地,即秦國的疆城,井未推行至全國范圍內。因此,從秦半兩的形態(tài)、重量與流通現(xiàn)實可知,秦并未完全貫徹執(zhí)行貨幣政策。
黃金的貨幣單位為'溢',即'鎰',實際上為戰(zhàn)國時期六國的黃金衡制單位,而秦為'斤'、'兩'、'鐵',泰未采用本國的衡制單位,而是采用'鎰'為單位,楚國'郢愛'金版與金餅貨幣在秦漢時期還在繼續(xù)流通使用,'湖南長沙等地西漢初期萬莽中所出的泥版,雖為冥幣,但充分反映了金版還在繼續(xù)流通使用'即''郢愛'到漢代還有流通。'
秦代及西漢初年,戰(zhàn)國時期的貨幣仍在一 些地方流通。幣制統(tǒng)一未完全貫徹實施的原因,從貨幣與商品經濟的關系來理解,戰(zhàn)國時期六國與秦國商品經濟存在差異,在長期兼并六國的戰(zhàn)爭中,雖以'農戰(zhàn)'政策而強國,但是秦厲行重農抑商的政策,在征戰(zhàn)中遷徙豪強,打擊工商業(yè)者一系列的抑商政策,對于本已經活躍的六國經濟,在統(tǒng)一后卻產生了消極的影響,六國貨幣的流通以及一系列未達統(tǒng)一幣制的表現(xiàn),實則為當時商品經濟的發(fā)展的反映。
始皇二十六年時,'幣為二等',即統(tǒng)一幣制,而至三十七年十月,帝之會稽、瑯邪,還至沙丘崩。子胡亥立,為二世皇帝,殺蒙恬,道九原入。'復興錢'有認為是統(tǒng)一貨幣的又一-措施,這一 法令距'出行錢'已有一百多年, 貨幣在各方面均有所變化,是一種新的半兩錢,且出現(xiàn)減重的趨勢,向小、輕、薄發(fā)展。'但是這一法令的實施為始皇統(tǒng)一的最后一 年, '復興錢'在短暫的二世統(tǒng)治下,還未全面貫徹執(zhí)行貨幣政策,便匆匆結束了幣制改革之路。秦王朝的幣制雖未全面實行,但不可否認其影響與意義。
秦亡漢興,海內為一,漢承秦制,高祖初入武關,實施一系列休養(yǎng)生息的政策:一方面,采取利商的政策:'開關梁,弛山澤之禁,是以富商大賈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目的是鞏固商人地主的政權,分封諸侯王。另一方面, '大饑饉'的窘境下,恢復田宅與爵位:'今天下已定,令各歸其縣,復故爵田宅,其中對待農民的土地賦稅采取輕田租,什五而稅一,量吏祿,度官用,以賦于民。由上而下開始縮減開支,抑奢崇儉,不僅如此,在幣制上以為秦錢重難用,更令民鑄英錢,黃金一斤的措施。
何謂'莢錢': 由于錢幣的穿孔很大,像四片榆莢架在- -起,故稱為莢錢或榆莢半兩。高祖更令民鑄莢錢,首先,確立了漢初錢幣種類為半兩錢(又曰'英錢')與黃金;其次,規(guī)定了半兩錢與黃金的重量:降低了銅錢的重量,最后,令民鑄錢,下放鑄幣權, 這是史料記載的首次政府放棄鑄幣權,對于后世的貨幣改革影響深遠,至此開始了漢初頻繁的幣制改革。
為了復蘇凋敝的經濟狀況,文帝仍舊采取放任的商業(yè)政策,在推行'輕囊薄賦'、'厲行節(jié)儉'一系列鞏固政權措施的同時,采取貨幣緊縮的政策。漢文帝造四味錢,究其原因,首先,保證四銖錢的質量,高后'五分錢'改鑄'四銖錢',一方面,提高了錢的重量,另一方面,要求鑄幣的材料只允許銅、錫,不允許摻雜鉛、鐵。保證了錢幣的質量。其次,為了穩(wěn)定幣值與經濟秩序。文帝推行'無為而治'的政策,撤銷盜鑄錢令,允許私人按照法錢鑄幣,恢復放鑄政策。
最后,文帝的貨幣改革是鞏固其政治統(tǒng)治的措施之一。文帝的貨幣政策的危害。其一,國家不確立法錢制度,則會引起幣制紊亂。其二,縱民鑄錢,為牟其利,民眾會棄農鑄錢,背本逐末,動搖農業(yè)之本,'是天下之大殘也'。其三,貨幣盜鑄引起了地方諸侯勢力的膨脹,加速了諸侯與豪強勢力的膨脹。
貨幣問題根源于商品經濟中,無論是從政治、社會與財政需求等方面來考察貨幣制度改革,都離不開貨幣的根源。貨幣制度的發(fā)展是社會商品經濟發(fā)展水平的測度計,當前我國經濟發(fā)展進入新常態(tài),經濟結構優(yōu)化升級,貨幣制度涵蓋的內容更為廣泛,因此,央行作為貨幣制度的主體,政府需要構建符合時代的貨幣監(jiān)管法律制度才能保證電子貨幣的正常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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