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員主要有父母、配偶、子女等,這些都是自己的親人,你的付出可以從兩方面去思考和理解,這樣就會心情舒適,生活安逸。
一是自己對家庭的付出有法律賦予的責任和義務(wù)。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yǎng)教育的義務(wù);子女對父母有贍養(yǎng)扶助的義務(wù)。
《婚姻法》對夫妻雙方共同的義務(wù)的規(guī)定有:夫妻間有相互扶養(yǎng)的義務(wù)。
所以,對家庭的付岀是自己應(yīng)的責任和義務(wù),無需認可或不認可;
二是一個人對自己的家庭是奉獻而不是索取和計較。父母對自己的付出是不講價錢的,試想從母親十月懷胎到哇哇哇墜地,再到把自己養(yǎng)育成人,父母的付出、辛苦是不計回報的,是不需人認可的。當自己能為家庭付出了,默默的奉獻,我覺得這在情理之中,不去計較,不去想入非非埋三怨四,輕松愉快的生活,和和睦睦的相處,就是最大的認可和最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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