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十一月,晉侯使荀庚來聘[1],且尋盟[2]。衛(wèi)侯使孫良夫來聘,且尋盟。公問諸臧宣叔曰:"仲行伯之于晉也,其位在三,孫子之于衛(wèi)也,位為上卿,將誰先"?對曰:"次國之上卿,當大國之中,中當其下,下當其上大夫。小國之上卿,當大國之下卿,中當其上大夫,下當其下大夫。上下如是,古之制也。衛(wèi)在晉,不得為次國,晉為盟主,其將先之"。丙午,盟晉;丁未,盟衛(wèi),禮也。
【注釋】
[1]荀庚:晉荀林父之子。
[2]尋盟:重申盟約(這里是指魯成公元年赤棘之盟)。
【譯文】
(魯成公三年)冬十一月,晉景公派荀庚到魯國訪問,并且重申魯成公元年的赤棘之盟。衛(wèi)定公也派孫良夫到魯國訪問,并且重申魯宣公七年的黑壤之盟。魯成公就這事詢問臧宣叔說:"荀庚在晉國的職位排到第三位,孫良夫在衛(wèi)國,是上卿的地位,我們先與誰進行盟誓呢"?臧宣叔回答說:"次等國的上卿,相當大國的中卿,它的中卿相當于大國的下卿,下卿相當大國的上大夫。小國的上卿,相當大國的下卿,中卿相當大國的上大夫,下卿相當大國的下大夫。上下等級是這樣的情況,這是古代的制度。衛(wèi)國對晉國來說,連次等國都夠不上,晉國又是當時的盟主,應(yīng)該先與晉國盟誓"。丙午日,魯國與晉國盟誓;丁未日,又與衛(wèi)國盟誓。這是符合禮制的。
【評析】
魯成公三年(前588),魯國與晉國、衛(wèi)國舉行盟會,魯成公不知如何安排盟會的次序,魯國的執(zhí)政者臧宣叔給他介紹了諸侯國的等級及大國、次國、小國卿大夫的地位,實際上是解釋《周禮》的一些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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