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部病辯證
一、太陽病
二、厥陰病
三、部證
四、合病、合證
五、兼證
8、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證
118、火逆下之,因燒針煩躁者,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主之。
118、火逆下之,因燒針煩躁者,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主之。
山田氏云:下之二字,莫所主當(dāng),必是衍文,宜刪。古昔火功之術(shù),種種不同,有艾火,有溫針,有燒瓦,火逆之證,于是多端矣。逆謂誤治也。本節(jié)所說,比之救逆湯證,一等輕者也。然而煩躁乃驚狂之漸,亦為火熱內(nèi)攻之候,故亦以桂枝甘草龍骨牡蠣四物,以救其逆也。桂枝甘草湯條云:發(fā)汗過多,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欲得按者,桂枝甘草湯主之。由此考之,此條亦為發(fā)汗過多之證明矣。
淵雷案:
此條舊注,有以為先火復(fù)下,又加燒針,凡三誤者若。成氏、程氏、汪氏、張氏《集注》、張氏《直解》、魏氏、日本和久田氏,是也;有以為燒針取汗,即是火逆。燒針與下之兩誤者,《金鑒》、吳氏(吳儀洛《傷寒分經(jīng)》)、錢氏、日本丹波氏,是也。
夫傷寒脈浮,以火迫劫,不過一誤,猶必驚狂,臥起不安。今兩誤、三誤,而變證乃止于煩躁,斯必?zé)o之理也,故從山田之說,刪下之二字。
火逆因燒針煩躁,謂諸火逆證中,有因燒針而煩躁者。蓋火逆為提綱,燒針則本條之子目也。
又案魏氏云:誤治之故有三,而煩躁之變證既一,則惟立一法以救三誤,不必更問其致誤何由矣(以上魏氏)。此說甚通達(dá),得仲景憑證用藥之旨。而山田氏駁之云:果如斯,所謂知犯何逆、隨證治之(十六條),亦以為無用之言乎?妄甚矣(以上山田)。不知“知犯何逆”之上,尚有“觀其脈證”四字,正謂觀其現(xiàn)在之脈證,不必拘其已往之治法也。山田之書,可博要精核,然刻意指摘前修,時或失之偏頗。
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方:
桂枝(一兩,去皮),甘草(二兩,炙),牡蠣(―兩,熬),龍骨(二兩)。
上四味,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半,去滓,溫服八合,日三服。
《方極》云: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治桂枝甘草湯證,而(《方極》無此七字,據(jù)《類聚方集覽》及《方極附言》補(bǔ))胸腹有動,急迫者。
魏氏云:煩躁,即救逆湯驚狂臥起不安之漸也,故用四物,以扶陽安神為義。不用姜棗之溫補(bǔ),不用蜀漆之辛快,正是病輕則藥輕也。
柯氏《方論》云:近世治傷寒者,無火熨之法,而病傷寒者,多煩躁、驚狂之變,大抵用白虎、承氣輩,作有余治之。然此證屬實(shí)熱者固多,而屬虛寒者間有,則溫補(bǔ)安神之法,不可廢也。更有陽盛陰虛而見此證者,當(dāng)用炙甘草加減,用棗仁、遠(yuǎn)志、茯苓、當(dāng)歸等味,又不可不擇。
淵雷案:
魏云扶陽,柯云溫補(bǔ),意皆指桂枝也。然本方桂枝一兩,分為三服,則每服僅得今稱七分許,此不足言溫,更不足言補(bǔ)。二君能宗師仲景者,而其言如此,無怪有人畏忌桂枝,以為熱藥也。所以遇此等證時,非但不用柴桂龍蠣諸方,亦不用白虎、承氣輩,但用羚羊、牛黃之劑,藥價昂貴,徒增病人負(fù)擔(dān),而病則未必能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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