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當中興遭到制裁時,任正非向公司下達了一項嚴厲的“死命令”:
一、絕對不能使用中興的設備
二、不能挖中興的人才
三、不能搶中興的客戶
這種敵對與友好的關(guān)系,讓任正非更加明白,此時如果對中興落井下石,只會讓中興的處境更加艱難。
美國要針對的不僅僅中興一家,而是針對我們整個行業(yè)。
在那時,兩家企業(yè)互相競爭,華為在很多官司中都輸給了中興。盡管華為有實力收取專利費,但它也不敢輕易向中興收取,因為一旦處理不當,華為反而可能被中興索要一些費用。雖然中興在5G技術(shù)數(shù)量上不如華為,但在質(zhì)量上,中興卻能優(yōu)于華為。
當華為遭遇困境時,小米、oppo、viov等品牌便趁機瘋狂搶占市場。然而,結(jié)局卻是被實力更強的對手擊潰。不同的格局使得任正非看待事情的方式與眾不同。
或許是因為任總善于平衡各方,他知道沒有對手的員工會變得懈怠,技術(shù)革新會緩慢,容易滋生自滿情緒。因此,他傾向于玩“碰碰胡”,而不是“清一色”。
如果任總能夠帶領華為突破芯片產(chǎn)業(yè)鏈,那么他將成為歐美發(fā)達國家高福利高附加值的掘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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