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考科目按等級賦分,每門滿分100分,以高中學考成績合格為賦分前提,根據(jù)事先公布的比例確定等級,每個等級分差為3分,起點賦分40分。選考科目不使用卷面得分,主要因為:
1.不同科目的卷面得分缺乏可比性。選考科目由考生自主選擇,不同科目考試內(nèi)容和難度會不同,把不同科目考試卷面得分機械相加合成總成績給考生排序顯然不夠合理。
2.不同科目實行等級分相對可比。等級分,是根據(jù)事先確定并公布的各科相同的比例,先按考生的卷面得分劃定相應等級,再按等級賦分,相同的等級分數(shù)相同,進而使不同科目的分數(shù)具有相對可比性。
3.實行等級分在浙江已有實踐基礎。我省在三位一體和高職提前招生中使用等級分都已多年。
還需要補充的是,考生考什么科目、什么時候考試,使用哪次考試成績都由自己決定,對于實行等級分來說,考生選擇機會和權力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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