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在起名過程中,姓什么、叫什么名字,都已成為我們每一個人可以選擇的自主的權力。
在這里,拆姓為名,實際上也是類似不要姓氏而起名的。很多人追求有一個別致的名字,不用姓氏,單純用一個富有文化意義的詞來作為自己的名字,這種起名方式似乎越來越普遍。比如,在一些知識群體中,藝術家、文學家用一些如“紅線女”、“六小齡童”的藝名和“柳青”、“巴金”、“冰心”等等的筆名,這樣的藝名、筆名用多了,叫多了,成為自己的正式名字,而原來的名字就被淡忘,甚至棄而不用了?,F(xiàn)在很多家中的孩子起名都開始不用姓氏,而用類似于典故,或者偏于個人喜好的詞組起名,如“田野”、“田間”、“云中鶴”、“范中流”等,此類名字在生活中似乎已司空見慣。在這里“田”、“云”、“范”等名字中的第一個字人們可認為是姓,但也許并不是叫這名字的人原有的姓,因而也本不是他的姓。所以有人也把這種起名方式叫做“姓”、“名”合一的方式。
按照中國人的傳統(tǒng)觀念,一個人的姓氏是家族所傳,父母所授,是一個人起名時不能有所更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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